1. 電影院拍攝照片違法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如果全程錄像並傳播就屬於違法。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三十三條 電影院應當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場所衛生等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放映場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與健康。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發現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2. 電影院可以拍照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電影院內錄像、拍照情節嚴重的屬於侵犯知識產權,在電影內拍照錄像也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因為會影響到其他觀影人的感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徵求意見稿)》 第三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電影院,不得非法攜帶槍等、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電影院。 電影院或者其他公開放映電影的場所的工作人員發現觀眾在電影放映過程中從事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3. 在電影院看電影拍照違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電影院都會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攝錄像的話,那將會觸犯法律,侵犯電影版權。如果你在影院里盜錄一部影片,即使在偷拍過程中躲過了影院的巡場人員,但一旦傳播出去,片方完全有可能通過泄露的片段,追查到你到底是在何時何地,甚至具體哪家影廳盜錄的這部電影。加上現在每家影城都有監控錄像,追查盜錄觀眾可謂是易如反掌,之後的法律後果就要您自己承擔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4. 在電影院拍電影違法嗎
拍照不違法。
一般情況下,電影院都會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攝錄像的話,那將會觸犯法律,侵犯電影版權。著作權是有期限的保護著作人知識財產的權利。
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著作權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受保護對象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形式條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後,是不附加其他條件就享有著作權,還是附加一定條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才能獲得著作。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七條 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部門應當採取措施,保護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依法查處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從事電影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增強知識產權意識,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開發電影形象產品等衍生產品。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將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製作為音像製品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路傳播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的;
(三)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農村電影公益放映補貼資金的;
(四)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
(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電影檔案的。電影院有前款第四項規定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的電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五條 將錄音製品用於有線或者無線公開傳播,或者通過傳送聲音的技術設備向公眾公開播送的,應當向錄音製作者支付報酬。
5. 電影院拍攝屏幕違反哪條法律
在電影院拍攝屏幕侵犯了電影著作權人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在電影院對電影對屏幕進行拍攝,侵犯了著作權人對電影作品的復制權。
6. 電影院拍屏幕犯法嗎
法律分析:其實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2017年頒布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中就明確指出: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錄音錄像者,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如果盜錄傳播或者用於商業用途,導致資源泄露,影響他人合法權益的話,那就是違法行為。其實在電影票背面的觀影須知里,有關於禁止攝影、錄音及錄像的說明,只是觀眾平時很少關注這些細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議館水使儀八小但僅伙貝1上。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7. 電影院拍照片犯法嗎
應該不算違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當然,如果影院有明確規定的就不一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