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影院禁止自帶飲品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顧客是否有權利投訴
在電影院的時候,其實大家都知道裡面當中會銷售爆米花等食品,可很多地方卻杜絕大家外帶,這多少有一些強買強賣的意思,因為在影院當中的價格比外面要高上許多,但是影院這種禁止自帶飲品其實並不對,消費者也是有權利去自主的選擇商品,作為顧客更是可以進行投訴。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電影院並沒有明確的表示不能夠自帶飲品,但是在進場的時候卻讓顧客寄存,這種情況的話,肯定就屬於是有些霸王條款的,因為影院如果沒有正式的這種條款格式去說明的話,那作為顧客肯定是不知道的,在看電影的時候確實還是應該適當的約束,以免影響到他人,假如電影院禁止攜帶的食物,卻在影院有售賣,這種情況下是可以進行投訴的。
㈡ 電影院不讓外帶食物合法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不讓外帶食物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為,商家規定的「不讓外帶食物」屬於「霸王條款」,當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時,可拒絕商家要求,並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若協商不成,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㈢ 電影院不允許攜帶非影院內購買的飲料進場,有何法律法規作依據
電影院不允許攜帶非影院內購買的飲料進場,這樣的行為是有問題的,受到了影響的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舉報電影院。其實這種現象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比如有些KTV也要求大家不可以攜帶外面的酒水入內,還有一些飯店也做出了同樣的約束。事實上這些約束都不具備任何的法律依據,所以如果遇到了這種不平等的要求大家可以選擇合理維權。
大家好不容易買到了奶茶卡著時間點過來看電影,但是卻因為飲品的問題被阻攔在外,這種操作讓很多人都覺得非常不開心。電影院的工作人員說可以將奶茶放在外面看完了電影以後再過來領,可是離開了視線的飲品大家根本就不敢喝,所以這個電影院的操作引發了眾人的質疑。希望電影院能夠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也希望大家能夠勇敢的維權,不要讓這些不合理的要求消失殆盡。
㈣ 電影院能帶奶茶嗎
電影院能帶奶茶。
影院如果規定不能帶奶茶屬於「霸王條款」。對未提示的格式條款,當事人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缺少有效提示或說明的格式條款,合同雙方對相應內容並未形成真實有效的合意。在此情況下形成的條款,如果不平等地排除、限制對方主要權利,免除、減輕提供者責任,就違反了合同意思自治基本原則,因此對於被動接受格式條款的一方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相關的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第二十七條 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以上內容參考廈門網-看電影不能自帶奶茶? 沒有明確說明就屬「霸王條款」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㈤ 可以帶奶茶去電影院嗎
可以帶奶茶去電影院,消費者花錢買了電影票,電影院就應該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和環境以及座位。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5)電影院不讓帶奶茶怎麼投訴嗎擴展閱讀:
首先,消費者花錢買了電影票,電影院就應該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和環境以及座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據此,這種額外強加給一方義務的做法在法律上應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