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影中常說的公海指的是什麼地方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6條規定,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國家的專屬經濟區、領海或內水或群島國的群島水域內的全部海域」。公海不受任何國家的管轄和支配。公海自由被視為公海制度的法律基礎。1958年《公海公約》規定,「公海自由對於有海岸國和無海岸國包括:1.航行自由;2.捕魚自由;3.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自由;4.公海上飛行自由。」這就是傳統的「四大自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兩項自由,即建造國際法所容許的人工島嶼和其他設施自由以及科學研究自由。在公海雖然享有諸多自由,但公海絕不是處於一種無法律的自由狀態。《公海公約》規定,「所有國家在行使這些自由以及國際法一般原則所承認的其他自由時,應合理地照顧到其他國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規定「這些自由應由所有國家行使,但須適當顧及其他國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軍艦有權在公海行使普遍管轄權。公海上的管轄權,並非指對公海本身的管轄,而是指對公海上的人和物的管轄,具體可分為船旗國管轄和普遍性管轄兩種。船旗國管轄是指各國對在其領土內登記並取得該國國籍的船舶以及船舶上的一切人和物以及發生的事所實行的管轄。普遍性管轄是指各國對於公海上發生的違反人類利益的國際罪行以及某些違反國際法的行為行使管轄權。國家在公海上的這種管轄權一般是由軍艦或經授權的國家公務船舶來行使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8條規定:公海應只用於和平目的。「和平目的」的含義是什麼,公約沒有作進一步解釋。一般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排除公海上與《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國際法規則相一致的軍事用途。這一觀點已在1985年聯合國秘書長所作的一篇報告中得到體現。這一報告還指出,在行使集體自衛權時,集體安全當事國顯然可以在國際法規定的限制下,在公海上使用武力,以保護集體軍事力量、公務船舶和飛機。在實踐中,海灣戰爭後,經安理會授權,軍艦用於執行經濟封鎖任務;當前,同樣經安理會授權,數國海軍雲集亞丁灣、索馬裏海域執行護航任務。
② 公海的位置在哪裡啊(不用告訴我不屬任何國家,我已經知道。)
公海沒有具體的位置,指沿海國家管轄范圍之外的全部海域。公海不屬於任何國家的領土,國家不得對公海本身行使管轄權或在公海范圍行使屬地管轄。
國家對公海上有關的船舶、人、物或事件進行管轄是基於國際法中其他管轄規則和相關連接點,其中最主要是船旗國管轄和普遍性管轄兩種。同時,對某些違法行為,國家還承擔了某種防止、懲罰及管轄合作的義務。
(2)公海在哪裡擴展閱讀:
公海的相關介紹:
1、航行自由:任何國家的船舶都可以懸掛其旗幟在公海中自由航行。任何國家不得對在公海中合法航行的別國船舶加以阻礙。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須在一國進行登記並懸掛該國國旗,登記國稱為該船的國籍國或船旗國。
2、建設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自由,但受關於大陸架的規定的限制。所有國家都有權在公海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在鋪設時,不應影響其他國家已鋪設的電纜和管道,包括其正常使用和維修。
3、捕魚自由:捕魚自由各國都有權由其公民在公海中捕魚,在捕魚中應遵守本國根據有關條約和協議就魚種、數量、方法、區域等方面承擔的義務。
4、科學研究自由:但須遵守公約中關於大陸架和海洋科學研究兩部分的規定。各國均享有在公海進行科學研究的自由。研究活動應遵守《海洋法公約》或其他國際法的規則,顧及其他國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