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民工討薪到勞動局要准備什麼材料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你所說的證據已經足夠了),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
a. 要證明勞動關系,按照「勞社部發」《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b.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4、通過勞動仲裁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你加付賠償金。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民工完全可以參照《勞動法》中有關條款,運用法律武器向工資拖欠方「討一個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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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要工資的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不要採取過激手段,維權要合理合法。在實踐中,勞動用工關系復雜,特別是在工程層層轉包的情況下,要弄清楚誰是欠薪主體。索要欠薪時,要依法維權,不要妄圖通過過激手段引起社會關注,這樣做非但不能解決欠薪,反而會使自己陷入違法境地。
正確的做法是,可以聯合起來,通過與用工者協商解決問題,同時在討薪的過程中注意通過錄音的方式保存證據。撥打熱線的方式維權。可以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熱線12333,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必要時也可撥打司法部門熱線12348,以及工會部門熱線12351,由這些部門直接出面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糾紛。通過訴訟解決糾紛。農民工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武器打官司來保護自己。通常訴訟解決又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勞動糾紛案件,則需先進行勞動仲裁裁決,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倘若當事雙方都服從,則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生效,用人單位不執行仲裁裁決,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屬於勞務欠款類,則不需先進行勞動仲裁,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經濟困難的農民工還可以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讓公益律師幫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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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農民工討薪四年討不到 到底為啥
你是親身經歷者,你應該是最清楚為啥的,難道你不清楚這是社會制度呀。
討薪最怕的是老闆太窮了,無薪可討,要命一條,要錢沒有。就算依法討薪,贏了官司,錢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錢拿來替老賴付你薪酬),還得倒貼黃瓜二條(倒貼伙食車船費誤工費等)。
找錢要賣力,吃飯要拚命。
農民工的本錢唯一的就是命,為了討薪的勝利成功,農民工視死如歸、死不旋踵,由此產生了不少討薪英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自殺討薪」的「喝農葯討薪」的多不勝數。
為什麼我說他們是英雄,理由是盡管他們的討薪之路走得很悲愴,但他們做人所未敢做。為人所未敢為,他們在用鮮血與生命逐步推動法律的健全和社會的發展,享受英雄稱號當之無愧。
當前,有的政府要求農民工不要惡意討薪,要善意討薪。
善意討薪是指什麼?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闆要錢,不能到家裡去找老闆要錢,也不能在馬路上找老闆要錢,還不能集體去找老闆要錢,那麼到哪裡才能去找老闆要錢呢?有關部門對此做出了專門規定,就是只能去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打官司要錢,而且還要帶齊各種證據,如用工合同,工作證,工資條,考勤本等等,少一樣都不行。
重慶市清欠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工程款和工資糾紛問題,堅決打擊通過非法渠道和過激手段「惡意討薪」。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五種行為應認定為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一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採取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封鎖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採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造成嚴重損失的;三是採取敲詐、勒索、脅迫索取建設領域工程款、材料款、勞務款或農民工工資等方式,涉嫌欺詐或以合同糾紛為由蓄意鬧事的;四是組織農民工或非施工現場人員參加聚集或鬧事的,如圍堵國家機關,沖擊辦公區域等;五是不服從政府部門管理,威脅相關政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嚴重影響政府有關部門調處的。
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嚴格處置,特別是對因惡意追討行為引發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同時,建設、勞動等部門根據建築市場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制度,通報批評惡意追討人員,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與重慶市建築市場的勞務隊伍。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惡意欠薪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回答者評論:該規定對還有一定資金的老闆有威懾力,對一屁股兩肋骨債務的窮老闆作用不大,他們死豬不怕漲水燙,要判刑就判,要錢沒得。
推薦黑白道討薪方案:
一、欠工資白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支付工資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要工資給你就是了」。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其他的「跳樓」討薪方案,這方案討薪之路實在走的太悲慘,不推薦。
以上是最佳方案,沒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隻有自認倒霉了。
時至今日,「討薪難、難討薪」依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如果從法律健全與完善角度看,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已是「無障礙」,但殘酷的現實是,惡意欠薪是普遍的,惡意欠薪入罪是「個例的」。據悉,自「惡意欠薪入罪」以來,兩年時間里,全國范圍內有80餘名企業主被依法入刑追責。法律「很豐滿」,執法「很骨感」;欠薪「很豐滿」,討薪「很骨感」。
法律的威懾力不是無限大,尤其是遭遇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以及「執行難」等之後,法律的正義力量就會削減,惡意欠薪反而又會猖獗起來。正如相關專家曾建議的,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增強政府的責任意識,變農民工維權為政府維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獲取足額的勞動報酬是「民生的最大」,從改善民生角度上講,政府有責任保障農民工利益,尤其是勞動監察部門不能坐等欠薪成為事實,必須事先介入監管,消滅於萌芽狀態,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決欠薪問題。
莊周雲(莊子):「生為徭役,死為休息。」
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過往來。
浮生若夢,得失哀樂皆為虛妄。
跳樓----不想活了。覺得人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一般人人在過度絕望的時候常常採取的措施之一。
Ⅳ 農民工討薪政府的相關政策
對於該問題的解決對策,結合國內的主流觀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全面建立完善工資保障金制度、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 強制要求易發生和曾經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預存工資保證金,建立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3. 著力加快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切實強化執法監察,完善24小時投訴舉報受理制度,推廣網路化監察方式,提高監察執法的動態監管效率,在更大范圍、更大程度上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4. 群眾投訴舉報和檢查中發現的剋扣、拖欠工資案件,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配合,進一步加大協調溝通力度,完善綜合治理工作機制,迅速依法查處,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5.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教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各級勞動保障和建設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重新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告知農民工維權討薪的正常途徑和程序,教育引導農民工依法按正常渠道維權。
6. 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欠薪問題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經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單位,可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7. 司法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欠薪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系協調,爭取農民工欠薪案件得到快速的處理。
8. 進一步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督促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要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信用體系,及時公開披露企業拖欠工資等失信行為,督促企業守法經營,大力宣傳正面典型,弘揚正氣。
9. 幫助工人組建自主工會,最大限度地吸收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各級工會應把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特別是大量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作為工會組建的重點。應當根據市場化的要求,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
10. 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企業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證職工工資權利的重要手段。因此,培育勞動關系兩大主體工會和僱主的協商談判能力,逐步形成勞資雙方自主談判,決定勞動關系特別是工資事項的格局,既是勞動關系調整的重要方向,也是今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效途徑。
11. 加快工資立法。我國至今還未制定工資法,現行的工資支付規定由於制定時間較早加之存在諸多問題,已無法有效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拖欠工資現象。因此,立法機關應盡快制定工資法,加大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的力度,並建立企業工資支付信用制度、工資支付辦法、工資支付報告制度、欠薪保障制度等,以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的產生。
12. 盡快出台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專門法律法規。雖然保護勞動者權益有勞動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但農民工特殊的雙重身份導致的與其他職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時」、「同工不同權」的狀況,使這些規定在適用上的針對性較弱。面對數以億計的龐大農民工群體,盡快研究制定專門的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從制度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Ⅳ 市長幫農民工討薪,敲桌要求解決,你如何評價市長的行為
每當到了年底的時候就會有一些不良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少農民工都是等著這些工資回家過年的。看到這種不良企業的行為,不少網友心裏面是很憤怒的。這不,郴州市長知道了這樣的事情之後就努力幫農民工解決了問題。有人問,市長幫農民工討薪,敲桌要求解決,你如何評價市長的行為?自己為這樣的市長點贊。首先,自己大過市長電話,一般處理事情的效率並沒有這么高。其次,市長應該很忙,願意抽出時間解決農民工的問題是比較難得的。最後,市長面對農民工討薪的事情比較憤怒,可以看出來市長心裡裝著農民工。
三、市長面對農民工討薪的事情比較憤怒,可以看出來市長心裡裝著農民工面對農民工討薪的問題,市長居然敲桌子了,可以看出來市長對這件事情是非常憤怒的。所以,從這樣的舉動大家也應該可以知道,這名市長心裏面是裝著農民工的,是一位非常熱心的市長。
因此,自己要為這樣的市長點贊,大家覺得這名市長怎麼樣呢?
Ⅵ 為農民工討薪都是假的,是真的為什麼不幫我們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不是不幫你,是你的際遇不好,總有一些人會幫不到的,人人都可以得到幫助,討薪就不那麼悲催了。
討薪最怕的是老闆太窮了,無薪可討,要命一條,要錢沒有。就算依法討薪,贏了官司,錢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錢拿來替老賴付你薪酬),還得倒貼黃瓜二條(倒貼伙食車船費誤工費等)。
為了討回辛苦一年賺來的工資,農民工兄弟可謂費盡心機,討薪的手段也在不斷地翻新,有集體下跪討薪的,有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的。花樣繁多的討薪招數更折射出民工討薪之難。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過往來」。
莊子曰:「生為徭役,死為休息」。
某打工者跳樓討薪時,模仿宋朝大詩人陸游口氣留給兒子的遺言:「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討薪不成功。血汗工資發放時,家祭無忘告乃翁」。
找錢要賣力,吃飯要拚命。
農民工的本錢唯一的就是命,為了討薪的勝利成功,農民工視死如歸、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產生了不少討薪英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有「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有「自殺討薪」的,有「喝農葯討薪」的多不勝數。
為什麼我說他們是英雄,理由是盡管他們的討薪之路走得很悲愴,但他們做人所未敢做。為人所未敢為,他們在用鮮血與生命逐步推動法律的健全和社會的發展,享受英雄稱號當之無愧。
當前,政府要求農民工不要惡意討薪,要善意討薪。
善意討薪是指什麼?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闆要錢,不能到家裡去找老闆要錢,也不能在馬路上找老闆要錢,還不能集體去找老闆要錢,那麼到哪裡才能去找老闆要錢呢?有關部門對此做出了專門規定,就是只能去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打官司要錢,而且還要帶齊各種證據,如用工合同,工作證,工資條,考勤本等等,少一樣都不行。
重慶市清欠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工程款和工資糾紛問題,堅決打擊通過非法渠道(回答者註:沒有通過勞動仲裁與法院判決的討薪都屬於'非法渠道')和過激手段「惡意討薪」。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五種行為應認定為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一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採取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封鎖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採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造成嚴重損失的;三是採取敲詐、勒索、脅迫索取建設領域工程款、材料款、勞務款或農民工工資等方式,涉嫌欺詐或以合同糾紛為由蓄意鬧事的;四是組織農民工或非施工現場人員參加聚集或鬧事的,如圍堵國家機關,沖擊辦公區域等;五是不服從政府部門管理,威脅相關政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嚴重影響政府有關部門調處的。
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嚴格處置,特別是對因惡意追討行為引發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同時,建設、勞動等部門根據建築市場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制度,通報批評惡意追討人員,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與重慶市建築市場的勞務隊伍。
回答者評論:
政府的措施治標不本,欠薪不存在了,討薪自然就消失了,討薪消失了,那些跳樓討薪的,集體下跪討薪的,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討薪的,懸賞臘肉討薪的、「爬塔吊討薪」的,「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割腕討薪」的,「殺包工頭討薪」的,「自殺討薪」的,「喝農葯討薪」,拉橫幅討薪的、堵塞道路討薪的、阻礙交通討薪的、封鎖出入口討薪的,切斷水電討薪的、沖擊施工現場等千奇百怪方式討薪的都通通隨著消失了。
不欠薪是防止惡意討薪的最好方案。
欠薪如果繼續存在,不管政府怎麼打擊,惡意討薪仍會不斷。拖欠幾百幾千元錢,對於富人來說,無所謂,沒有必要去冒險,對於貧窮的農民工來說,那是他「一家老幼」靠這吃飯的命根子,他要拚命保護,哪怕冒難涉險也在所不辭,哪怕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為討得那微薄的薪酬,亦面不改色,死不旋踵。從過往的過激討薪就可以看出,農民工有不要命的特性,命都不要的人,處罰「惡意討薪」政策條款是很難阻當他行動的步伐,雪上加霜的農民工可能會做更出格的事來,要加強安全防衛工作,防止出大事。
大秦的法律夠殘,大唐的法律夠酷,大明朝的法律夠嚴,尚沒有阻止身為「草民」的陳勝吳廣黃巢李自成的腳步。導致大秦帝國風雨飄搖,大唐王朝劇烈動盪,大明朝崇禎皇帝弔死梅山樹上。
大禹治水尚知「堵不如疏」,今「肉食者」不知乎?古人曹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唐人李牧賦雲:「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欠薪討薪」是改革開放出現的新問題,「敲鍾吃飯蓋章拿錢」的時代是沒有「欠薪討薪」的,隨著我國快速發展,各個領域會遇到許多的新問題,出現的新事物越來越多,在我們尚未搞清楚問題的性質,事物的發展趨勢時,如果對這些問題與事物一概禁止與排斥打壓,無疑會使情況更糟糕,我們應當合理引導,將其中不安因素剔除,讓問題得到和平解決,讓事物助力於社會發展。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惡意欠薪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回答者評論:該規定對還有一定資金的老闆有威懾力,對一屁股兩肋骨債務的窮老闆作用不大,他們死豬不怕漲水燙,要判刑就判,要錢就是沒得。
推薦黑白道討薪方案:
一、欠工資白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支付工資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要工資給你就是了」。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優點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其他的「跳樓」討薪方案,這方案討薪之路實在走的太悲慘,不推薦。
以上是最佳方案,沒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隻有自認倒霉透頂了。
時至今日,「討薪難、難討薪」依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如果從法律健全與完善角度看,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已是「無障礙」,但殘酷的現實是,惡意欠薪是普遍的,惡意欠薪入罪是「個例的」。據悉,自「惡意欠薪入罪」以來,兩年時間里,全國范圍內有80餘名企業主被依法入刑追責。法律「很豐滿」,執法「很骨感」;欠薪「很豐滿」,討薪「很骨感」。
有相關人士指出,取證困難、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難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層層轉包,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糾紛後,不好追究主體。此外,繁瑣復雜的程序和取證難度,對於普通的勞動者,維權門檻無疑太高了,農民工的維權腳步很難邁入。
法律的威懾力不是無限大,尤其是遭遇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以及「執行難」等之後,法律的正義力量就會削減,惡意欠薪反而又會猖獗起來。正如相關專家曾建議的,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增強政府的責任意識,變農民工維權為政府維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獲取足額的勞動報酬是「民生的最大」,從改善民生角度上講,政府有責任保障農民工利益,尤其是勞動監察部門不能坐等欠薪成為事實,必須事先介入監管,消滅於萌芽狀態,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決欠薪問題
綜上所述,要全面治理拖欠工資問題,首先要治理勞動監察部門坐等欠薪成為事實的問題,沒有欠薪成為事實,農民工拖欠工資問題就全面解決了。
Ⅶ 嚴厲打擊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違法行為是什麼意思
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違法是需要編造虛假事實這一前提條件的,絕不能片面理解成所有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該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編造虛假事實或者採取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處理。
工程款本來就包含應支付給農民工的工資,如果確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那以拖欠工資名義追討工程款就是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如果農民工工資獲得了保障,不存在欠薪情形,卻編造虛假事實以欠薪討薪為名追討工程款。
(7)新華網國內首部以農民工討薪為主題的微電影首映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般情況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是不會被判刑的。這屬於勞動糾紛,最多也就是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但要是有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麼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此時就需要根據犯罪情節進行定罪量刑。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嫌犯罪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Ⅷ 勞動部門能為高齡農民工依法討薪嗎
能,不論高齡低齡均可以。
討薪最怕的是老闆太窮了,無薪可討,要命一條,要錢沒有。就算依法討薪,贏了官司,錢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錢拿來替老賴付你薪酬),還得倒貼黃瓜二條(倒貼伙食車船費誤工費等)。
找錢要賣力,吃飯要拚命。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農民工的本錢唯一的就是命,為了討薪的勝利成功,農民工視死如歸、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產生了不少討薪英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自殺討薪」的「喝農葯討薪」的多不勝數。
為什麼我說他們是英雄,理由是盡管他們的討薪之路走得很悲愴,但他們做人所未敢做。為人所未敢為,他們在用鮮血與生命逐步推動法律的健全和社會的發展,享受英雄稱號當之無愧。
當前,政府要求農民工不要惡意討薪,要善意討薪。
善意討薪是指什麼?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闆要錢,不能到家裡去找老闆要錢,也不能在馬路上找老闆要錢,還不能集體去找老闆要錢,那麼到哪裡才能去找老闆要錢呢?有關部門對此做出了專門規定,就是只能去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打官司要錢,而且還要帶齊各種證據,如用工合同,工作證,工資條,考勤本等等,少一樣都不行。
重慶市清欠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工程款和工資糾紛問題,堅決打擊通過非法渠道(回答者註:沒有通過勞動仲裁與法院判決的討薪都屬於'非法渠道')和過激手段「惡意討薪」。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五種行為應認定為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一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採取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封鎖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採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造成嚴重損失的;三是採取敲詐、勒索、脅迫索取建設領域工程款、材料款、勞務款或農民工工資等方式,涉嫌欺詐或以合同糾紛為由蓄意鬧事的;四是組織農民工或非施工現場人員參加聚集或鬧事的,如圍堵國家機關,沖擊辦公區域等;五是不服從政府部門管理,威脅相關政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嚴重影響政府有關部門調處的。
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嚴格處置,特別是對因惡意追討行為引發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同時,建設、勞動等部門根據建築市場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制度,通報批評惡意追討人員,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與重慶市建築市場的勞務隊伍。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惡意欠薪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回答者評論:該規定對還有一定資金的老闆有威懾力,對一屁股兩肋骨債務的窮老闆作用不大,他們死豬不怕漲水燙,要判刑就判,要錢就是沒得。
推薦黑白道討薪方案:
一、欠工資白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支付工資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要工資給你就是了」。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其他的「跳樓」討薪方案,這方案討薪之路實在走的太悲慘,不推薦。
以上是最佳方案,沒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隻有自認倒霉了。
時至今日,「討薪難、難討薪」依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如果從法律健全與完善角度看,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已是「無障礙」,但殘酷的現實是,惡意欠薪是普遍的,惡意欠薪入罪是「個例的」。據悉,自「惡意欠薪入罪」以來,兩年時間里,全國范圍內有80餘名企業主被依法入刑追責。法律「很豐滿」,執法「很骨感」;欠薪「很豐滿」,討薪「很骨感」。
有相關人士指出,取證困難、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難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層層轉包,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糾紛後,不好追究主體。此外,繁瑣復雜的程序和取證難度,對於普通的勞動者,維權門檻無疑太高了,農民工的維權腳步很難邁入。
法律的威懾力不是無限大,尤其是遭遇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以及「執行難」等之後,法律的正義力量就會削減,惡意欠薪反而又會猖獗起來。正如相關專家曾建議的,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增強政府的責任意識,變農民工維權為政府維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獲取足額的勞動報酬是「民生的最大」,從改善民生角度上講,政府有責任保障農民工利益,尤其是勞動監察部門不能坐等欠薪成為事實,必須事先介入監管,消滅於萌芽狀態,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決欠薪問題。
Ⅸ 重慶農民工在山東萊蕪市鋼城區辛庄鎮徐家店村討薪艱難,反被老闆辱罵,當地派出所不為農民工還要拘留農
不懂 你為什麼來萊蕪打工 萊蕪整體的用工環境就是 這樣 不過我們萊蕪人由於不願離開故土 只能是對拖欠工資不交保險變得習以為常了 感到有點麻木了 年底能結清最好 也不在乎這個 老闆們也習慣了拖欠員工的工資 你沒看焦點訪談嗎 央視都沒用 你沒見到市政府門前的上訪討薪的嗎沒用 找勞動局也沒用 沒有被勞教定你一個 妨礙社會秩序罪妨礙公務罪 沒把你抓去精神病院就不錯了 關系處到位了 沒人能拿老闆們怎麼樣的 很多老闆都是hsh 黑白通吃 好大一張網 巡視組都沒法查 總之在萊蕪你要學會適應 冷靜看待這些事情,因為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只能是逆來順受 但願上帝保佑你 你還能夠有機會看到我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