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強項令講了一個什麼故事
《強項令》講述了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僕人殺人後藏匿在湖陽公主家,董宣乘公主外出的機會將這個僕人正法。湖陽公主企圖借弟弟光武帝的威勢壓倒董宣,可董宣不買賬,在皇帝面前據理力爭,堅持原則,不肯違心認錯,被光武帝封為"強項令"。
朝廷特徵召董宣為洛陽縣長。當時湖陽公主的奴僕白天行凶殺人,因為躲在公主家裡官吏不能去抓他。等到湖陽公主外出時,卻用這個殺人的奴僕做陪乘。
董宣在夏門亭等候湖陽公主,截住公主的車,攔住公主的馬,用刀劃地,大聲列舉公主的過錯,呵斥那個奴僕下車,於是殺了他。湖陽公主立即還宮告訴了光武帝劉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想用棍子打他。
董宣叩頭說:「我請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中興漢朝,卻放縱奴僕殺害良民,將怎樣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請讓我自殺吧。」就用頭撞柱子血流滿面。
皇帝命令小黃門扶著他,讓董宣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服從,小黃門(泛指宦官)強迫他叩頭,他兩手據地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說:「文叔(劉秀的字)當百姓時,隱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門捉拿。現在做了天子,你的權威卻不能加於一個縣長嗎?」
光武帝笑著說:「天子不能同百姓一樣。」便命令這個硬脖子縣長出去。賜給董宣三十萬錢,董宣全給了手下的官吏們。從此,董宣打擊豪強,沒有不震驚發抖的人,京師稱他為「卧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