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Tony Morrison----Beloved (寵兒)的中文簡介或者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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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兒》是美國著名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Morrison)的作品。
B. NATIVE SON怎麼樣
在我目前以看過的美國黑人文學的書籍中,這本1940年出版的《土生子》算的上是最近也是最晚看的一本書,書作者查理德.賴特改變了很多人長久以來心目中『斯托夫人』筆下《湯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像。 在《土生子》這本書里,黑人主角不在是一個被白人宗教麻醉思想,手拿《聖經》對白人奴隸主的剝削逆來順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著自己膚色與白人微弱差異,而逃亡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為一個生活在南北戰爭後,20世紀30年代美國白人統治下,以種族隔離為環景背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別格.道格斯』。 在賴特的筆下,從主人公黑人青年『別格.道格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見了一個正常的有著善與惡和喜怒哀樂的新黑人形像,同時也對當時的美國社會環景與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寫,不在是停留在南方的種植園里。這在當時的美國文學界,特別是美國黑人文學里,可以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壯舉!從書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後的時代里,很多著名美國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鮑德溫和拉爾夫.艾利森 亞格利斯.哈里等都深受其的作者和其作品的影響。該書還被改變成話劇,並在百老匯上演。 書中的開頭『別格』的一家生活極度的困難,四口人擠在一間破敗的陋室中,主人公的父親在『別格』小時死於南方的白人暴民手中,從而始『別格』從內心深處對白人世界沖滿了極度的恐懼與憤慨和仇恨,但當他看到城市上空白人駕駛的飛機在藍天中自由翱翔時,又不住的嚮往,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卻是自己的膚色與種族。 他不喜歡白人的世界,卻又不得不按白人的方式與規則生活,在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別格違心接受了為白人地產投資商『道爾頓』先生的工作,當了一名司機和鍋爐工。本來他將開始一個新的生活,但在這天晚上他把醉酒而昏迷的道爾頓的女兒『瑪莉』抱上其的卧室時,卻被『瑪莉』雙目失明的母親碰見!『別格』出於內心對白人世界的極度恐懼,出於不想被發現自己在小姐的卧室里,失手用枕頭捂死了因醉酒而熟睡的『瑪莉』從而釀成了大禍!在這里可以看出那個時代以美國白人為主導的社會總體上對黑人種族的壓迫。 一個只是雙目失明的白人老婦人,卻能讓一個黑人青年挺而走險失手殺人。 而從社會和刑法的另一個角度講,別格為此也變成了一名殺人犯!他為了逃避白人世界的追捕與懲罰,又製造的焚燒『瑪莉』的屍體和寫綁架信嫁禍給『瑪莉』的朋友,白人共產黨『簡』最後終因人們在清理爐灰時發現了『瑪莉』的遺骸而敗露!『別格』又開始了在『芝加哥』這座城市與前來抓捕他的白人警察們的戰斗。其間他又因懼怕自己被牽連而殺死了自己的女友『蓓西』最終被白人警察抓獲。從而結束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土生子》很代表性的之處還有,不僅僅是賴特筆下塑造的全新的,服合時代的主人公『別格.道格斯』,要是那樣的話該書決不會成名。正如『斯托夫人』筆下《湯姆叔叔的小屋》里那段買下湯姆大叔的高貴的白人庄園主,和自己的姐姐在庄園里那段經典的關於美國南北雙方對黑人的爭論。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常的篇幅來描寫為『別格』辯護的白人猶太師『麥克斯』,與白人公訴人『勃克利』對主人公『別格』的罪刑是社會還是個人性質的對白。 如: 『別格』在來『道爾頓』家工作之前,曾有過計化搶劫白人商店的想法。還有,當他懷抱著醉酒的『瑪莉』回到她的卧室時,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識的驅駛下,作為一個健康強壯的男人『別格』也對『瑪莉』也產生了單純的慾念,這時『瑪莉』雙目失明的母親突然出現在們口!讓人讀閱思絮後久久的回味唏噓不以,別格做為一個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壓剝削的黑人,他不想為白人服務可他又無法擺脫其的制約。當其犯下殺人的大禍時,覺得這不過是早晚會發生的事,就算是不這樣也會那樣或者那樣被白人所殺,而不是一開始人所應有的負罪感,而是對白人社會對自己報復的恐懼,因為沒有誰會去理解觀心他和他所屬的種族。 如:事發後黑人街區被白人暴民趁機圍攻掃盪歐打無辜的黑人。 本書還有另一點可取之處,那就是給他提供工作的道爾頓先生,賴特對他的描寫很有代表性,他一方面給黑人學校捐款助教,同時還指導別格上學,但卻不顧佣黑人職員或學生,一方面他顧別格為自己打工並給其豐厚的報酬,另一方面卻把品質極次的劣質房以高價租給黑人謀取暴利。 想想在30多年後『亞格利斯.哈利』的那本《根》,書里的那個救了昆塔但又賣掉其女兒的白人庄園主華勒是合其的相似! 可當他在收到別格偽造的綁架信時,他以一個父親的名意起乞求所為的綁匪,釋放以死去並被焚屍的女兒後,不久那個焚燒『瑪莉』的鍋爐里就發現了她的殘骸,別格被抓又給人一種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覺。 其中書終在法庭中審判別格時,原被告雙方的陳述很精彩!堪稱本書的點睛之處!很值得一讀! 作為一本在美國20世紀20-30年代,黑人文學『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的「城市抗議題材」小說,理查德·賴特以其嚴謹的構思,精湛的文筆,真實的取材於現實生活,公正客觀的塑造了一個生長生活在那個時代,群體和個人受白人種族壓迫剝削的美國的黑人『別格.道格斯』,而不在是像斯托夫人筆下極度溫順和善的白人牧師式的黑人形像,正如本書的名子《土生子》,南北戰爭結束106年後,續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近一百三十多年後,這個遲來的不為人知黑孩子才出生。 作為一名中國讀者,幾年來我讀閱了一些有關美國黑人題材的小說和書籍,發現由於時代和歷史政治的原因,我們很多的人對黑人文學的認識都很像那時的美國,只知道一個《湯姆叔叔的小屋》,連誕生於60-70年代的黑人民權時期,並曾在我國電視上撥發放過的黑人精典文學《根》都很少有人知曉,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以理查德·賴特以他在美國文學界的地位和歷史影響,我希望能多出些他的作品,如『理查德·賴特』的早期作品〈湯姆大叔的孩子〉和其的自傳〈黑孩子〉希望可以早些和中國的讀者們見面。
C. 誰有Native Son《土生子》的英文版pdf. !!!急用!!!
D. 急求Tony Morrison 的《Beloved》最後一節中英對照版,.!!!
托妮·莫里森《寵兒》(1987),中國文學出版社,潘岳、雷格譯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於對虛擲光陰的恐懼,而且為作品中敘述文字的敷張揚厲和對話描寫的簡約生動所吸引,潘岳和我開始嘗試合作翻譯美國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剛剛獲普利策獎的長篇小說《寵兒》。起初對出版也沒抱什麼希望,只是憑著青春的熱情一次次地進行修改、斟酌、打磨;而這種不期然的相遇竟導致我們沉迷於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數載之久,甚至思維方式、情感方式和審美方式也深受影響,卻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寵兒》正式由中國文一學出版社出版後,某電視台曾為此書做專題節目,請我們介紹故事的梗概;談著談著,我們也會像小說中的主人公一樣從話題的一側偏出,糾纏於某個細節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們曾經身臨其境,為那些驚心動魄的時刻作見證。1989年秋《寵兒》初稿譯畢後,我們曾在討論中認定,這是一部在藝術質量上堪與古今任何偉大小說相媲美的傑作,它的作者應當能夠在十年之內摘得諾貝爾文學獎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獲獎消息傳出,遠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馬上打來電話與我分享喜悅;當然,舉世稱譽和驚嘆的眾聲喧嘩中,不可能有人知曉和在意兩個中國年輕人的莫名激動。
我國讀者對托妮・莫里森應當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羅門之歌》和《寵兒》已出版了中譯本,《所羅門之歌》和《寵兒》還有不止一個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訪問過我國。在1999年9月揭曉的「20世紀百部文學經典」調查活動(由外研社與《中華讀書報》合辦的《國際文化》專刊主辦)中,《寵兒》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婁・安東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洛雷恩鎮一個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藝術細胞,母親是教堂唱詩班的領唱,父親是個講述黑人民間傳說和鬼故事的高手,這都對她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她兒時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員。1949年,莫里森以優等生從洛雷恩高中畢業,1953年,從華盛頓市的霍華德大學本科畢業,1955年在康奈爾大學獲文學碩士學位,其畢業論文的題目是《論威廉・福克納和弗吉尼亞・伍爾芙作品中的自殺主題》。莫里森一生從事的職業無非兩種,不是教師就是編輯。她先是在德克薩斯南方大學和霍華德大學教英語,然後在蘭登書屋下屬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書編輯,1967年任蘭登書屋高級編輯。1971年起,她相繼在紐約州立大學、耶魯大學授課;到1984年,她辭去蘭登書屋的工作,任紐約州立大學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頓大學羅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講授寫作至今。1958年,她與牙買加建築師哈羅德・莫里森結婚,育有二子。但這樁婚姻僅維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後她一直獨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學院授予諾貝爾文學獎,理由是她「以其富於洞察力和詩情畫意的小說把美國現實的一個重要方面寫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說法,她「從來沒有準備成為一名作家」。當她的婚姻出現危機時,她積極參加一個寫作小組的活動,聊以暫時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寫就的短篇小說得到大家的稱許,該小說取材於她的童年生活,寫的是她相識的一個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給自己一雙藍眼睛的故事。離婚以後,莫里森獨自撫養兩個孩子,每天晚上安頓他們睡著後開始寫作,並且從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樂趣。她翻檢出那個短篇,藉助自己非凡的想像力把它敷演擴充成一個篇幅不大的長篇,名為《最藍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說中,又黑又丑、無人理睬的佩可拉對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雙美麗的藍眼睛,可到頭來這奢望只能在瘋狂的幻覺中得以實現;她的悲劇就在於她生長在一個名叫美國的國家,這個國家鍾愛的僅僅是她金色頭發、藍色眼睛的孩子。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價值觀侵蝕和擠壓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變與扭曲的小說幾經周折,終於於1970年出版,並獲得評論界的好評,而此時莫里森已近40歲了。
《最藍的眼睛》為莫里森日後的小說創作定下了一個基準音調,也使她以一個尖銳思想者和種族代言人的姿態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國黑人文學的傳統。盡管美國黑人文學隨著黑奴們被迫來到「新大陸」便已肇始,但它真正獲得自己的聲音還是在20年代的「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之後。在四五十年代進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學以三部長篇小說作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賴特的「抗議小說」《土生子》(1940),拉爾夫・埃里森以「尋找自我」為主題的《看不見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鮑德溫探討黑白關系的《向蒼天粲酢罰?953)。作為後繼者,莫里森認真地考察了這些前輩作家的寫作並表示了極大的敬意,但她從中辨析出的某種辯解、傾訴和取悅於人的音調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後來在一次訪談中說,「他們只是把我們黑人的事講給你們聽,講給大家,講給白人,講給男人聽。」也正是在這樣的時刻,她清晰地意識到了自己肩上的責任:以現代藝術和人性的光芒實現對諸如黑人婦女這樣的雙重(多重)弱勢群體的觀照與關懷,為他(她)們和他(她)們的心靈作史。她堅持自稱「黑人女作家」,因為「身為黑人和女性,我能進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進入的情感與感受的廣闊領域」。
處女作發表後,莫里森進入穩定的寫作狀態,每問世一部作品便將思想和藝術的探索推進一步。她迄今問世的長篇小說除《最藍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個個性鮮明、充滿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劇形象,提出種族、性別和階級壓迫下黑人婦女的出路問題。《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獲全國圖書評論界獎),寫一個內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無意中踏上尋根之路,結果在先輩們留下的傳說、神話和歌謠中,種族意識被喚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寫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長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與黑人逃犯「兒子」的戀情,在表現二人性格沖突的同時,深切關注黑人傳統價值觀在當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寵兒》(Beloved,1987,獲普利策小說獎),通過一樁殺嬰案及其餘波揭示罪惡的奴隸制的無窮貽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樂》(Jazz,1992),寫一對老夫婦以及一個姑娘間奇特的三角關系:53歲的喬愛上了年輕的朵爾卡絲,當後者移情別戀時他向她開了槍;喬的妻子懷奧萊特跑到姑娘的葬禮上,要用刀子去劃死者的臉,後來又多方走訪,盡力去理解她的內心世界;最後夫妻二人在對共同生活的回顧中達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這個故事為切入口,展現了20年代大批黑人為逃避種族迫害和尋找更好的生活從南方鄉村進入北方大都市的歷史畫卷,以爵士樂總領全書,透視一種發生在奴役與解放、靈魂與肉體、城市與鄉村、男性與女性間的巨大沖突。《天堂》(Paradise,1998),講述的是19世紀70年代,一群不為社會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婦將雛結伴西進,在一個名叫魯比的小城定居下來,創建了一個天堂般的純粹由黑人構成的社區。到了一百年以後的1976年,外部世界對這個「天堂」的侵蝕和熏染已經使居民們難以忍受,他們把社區的純潔性受到的威脅歸罪於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難的一群無家可歸的女人,於是,一夥男人襲擊了這些「有傷風化」的女人。然而,對底層婦女命運的深切關注仍然是這本書的主題,因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來描述那不斷介入她們當下生活的過去。被襲擊的女人中間還有一個白人,但莫里森並沒有點明哪一個是,而是留給讀者自己去區分。《寵兒》、《爵士樂》和《天堂》構成了一個意在總結和梳理美國黑人百年歷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終訴諸暴力的愛。莫里森還在三部曲中逐步發展了她的抒情史詩藝術,例如,在經緯《爵士樂》的時候借用了黑人音樂布魯斯(blues)的表現手法,將多種音調相交織、混雜,使得整個文本宛如一部波瀾起伏、連綿不絕的爵士樂總譜,從而准確而充分地傳達人物內心的飢渴、痛苦和扭曲,並且引入評論家們所謂的「雙聲敘述」方式以增強層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將敘事文體中虛構、夢想和語言的抒情性發揮到近乎無節制的地步,據說這部新作是在一種半譫妄的狀態下寫成的。除長篇小說外,莫里森還著有劇本《做夢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論集《在黑暗中彈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話詩《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發表了不朽傑作《寵兒》。該書的主要情節取材於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19世紀50年代,一個名叫瑪格麗特・迦納的女黑奴攜子女從肯塔基的奴隸庄園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隸主循蹤追至,為了使兒女不再重復自已做奴隸的悲慘命運,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決定為他們選擇死亡,但只是殺死了一個女兒。莫里森在為蘭登書屋編輯反映黑人長達三百年爭取平等自由的斗爭史的文獻匯編《黑人之書》(1974)時接觸到了這個故事,當時便產生了強烈的創作沖動,極想通過小說的藝術形式探究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從而為深受罪惡的奴隸制精神殘害的黑奴們寫一部心靈史。足以證明此書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經歷了十年的醞釀和三年的寫作,《寵兒》才終於問世,在小說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絲,而那昭示絕望、瘋狂、極端的愛的凶器也變成了一把更危險的手鋸。小說發表後在美國文學界、文化界引起強烈震動,各大報刊紛紛刊文給予最高規格的贊語,認為它是美國黑人歷史的一座紀念碑。但是該書嗣後落選全國圖書獎,人們普遍認為是由於書中對種族主義的無情伐撻引得評委會中某些大人老爺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藝術家因此聯名發表公開信以示抗議。在這樣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獎被授予《寵兒》。進入 90年代以後,《寵兒》已經躋身現代文學經典之列,西方許多大學文學系的現代派文學、意識流小說、黑人文學、女性主義文學等課程均將其選入必讀書目;心理分析、結構主義、女性主義、西方馬克思主義、敘述學等學派紛紛從中找到證明自己理論的材料。1998年,《寵兒》被搬上銀幕,著名電視主持人奧普拉・溫芙蕾飾演塞絲。
莫里森為《寵兒》一書所選取的場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藍石路124號凶宅,現在時是1873年,蓄奴制已廢除10年。1855年,美麗而高傲的女黑奴塞絲隻身從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農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貝比・薩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來,路上又產下一女);28天之後,奴隸主「學校老師」帶人追來,塞絲鋸斷了年僅一歲左右的女兒的喉嚨,下葬時為她取名「寵兒」。盡管逃亡和殺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夢魘一刻也不曾停止過對塞絲的糾纏,小說起首即開宗明義寫道,124號「充斥著一個嬰兒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絲和女兒丹芙成了它僅存的受害者」(《寵兒》,Plume版3頁,中文版3頁,下同)。「寵兒」的冤魂多年來一直在家中肆虐,導致她的兩個兒子離家出走,加速婆婆貝比・薩格斯的精神崩潰和死亡,使小女兒丹芙養成了孤僻、幽閉的性格。這一天,前「甜蜜之家」農庄最後一個男性黑奴保羅・D的來訪,打破了塞絲與世隔絕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靜:他在房子里亂砸一氣,趕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與塞絲同居並向她許諾「一種生活」;隨後「寵兒」以20歲少女的肉身還魂,進入這個家庭討還愛債;為佔有塞絲全部的愛,寵兒甚至不惜誘奸保羅・D,以將他趕出家門。然而一個鬼魂對愛的追索是水難饜足的,塞絲終於走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最後,是成長起來的丹芙和黑人民眾一起幫助她擺脫了寵兒,開始面對新生活。
Plot summary
The book follows the story of blacks Sethe (pronounced "Seth-uh") and her daughter Denver as they try to rebuild their lives after having escaped from slavery. One day, a young lady shows up at their house, saying that her name is "Beloved." Sethe comes to believe that the girl is another of her daughters, whom Sethe murdered by slitting her throat with a handsaw when she was only two years old to save her from a life of slavery, and whose tombstone reads "Beloved." It was thought, at first, that Beloved's real name was Liz Granacher, but that is shown to be false later. Beloved's return consumes Sethe to the point where she ignores her other daughter and even her own needs, while Beloved becomes more and more demanding. Paul D. and Charlie McKnight know that Beloved is evil, but do nothing out of fear.
The novel follows in the tradition of slave narratives, but also confronts the more painful and taboo aspects of slavery, such as sexual abuse and violence. Morrison feels these issues were avoided in the traditional slave narratives. In the novel, she explores the effects on the characters, Paul D and Sethe, of trying to repress - and then come to terms with - the painful memories of their past.
[edit] Major themes
Beloved is a novel based on the impact of slavery and of the emancipation of slaves on indivial black people. There are several themes that remain central to the novel:
[edit] Motherhood
The concept of motherhood within Beloved is as an overarching and overwhelming love that can conquer all, strongly typified within the novel by the character Sethe, whose very name is the feminine of "Seth"- the Biblical 'father of the world'. This can also be seen within Morrison's other works and has led to her sometimes being cited as a feminist writer. The feminine capacity for love is maximal: "It hurt her when mosquitoes bit her baby". Further, Sethe's escape from the slave plantation (ironically named 'Sweet Home') stems from her desire to keep the "mother of her children alive" and not from any personal survival instinct. Sethe's maternal instincts almost lead to her own destruction. We can here assume the interpretation that Beloved is a wrathful character looking to wreak revenge on Sethe for killing her,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murder was, in Sethe's mind, an entirely loving act. Sethe's guilt at Beloved's death means that she is willing to "give up her life, every minute, hour and second of it, to take back just one of Beloved's tears". Further, toward the end of the novel, "Beloved didn't move, said, 'Do it', and Sethe complied". The strength of her love leads her almost to the point of death as she allows Beloved to take her revenge.---
[edit] History
Toni Morrison wrote Beloved on a foundation of historical events. The most significant event within the novel--the "Misery", or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is based on an actual historical event. In 1856, Margaret Garner murdered her children to prevent them from being recaptured and taken back into slavery with the passage of the Fugitive Slave Act of 1850. Morrison admits to "an obsession" with this account after she discovered it while helping edit a scrapbook on black history. The novel itself can be seen as the reworking of fact into something with a very emotional central message. History is woven throughout the novel. The Middle Passage is referenced along with the Underground Railway in many parts of the novel; the 'Sixty Million and More' to whom Morrison dedicates the novel may refer to the many who died ring the Middle Passage. The entire concept of the slavery described in the novel: Paul D's confinement in Georgia, ideas such as the "bit" and the legislature described are all based on history. This gives the novel a powerful impact.
Beloved's appearance reawakens memories of slavery among the other characters, and they are forced to deal with their past instead of trying to repress their memories. Reincarnation and rebirth are also themes in this novel.
[edit] Manhood
Again, the concept of manhood is important within Beloved. Paul D is the only developed example of a male character, and is "the kind of man who could walk into a house and make the women cry. Because with him, in his presence, they could cry and tell him things they only told each other". He is, however, emotionally crippled and is forced to keep his emotions locked inside a "tobacco tin"- a box "rusted shut." This is a metaphor for the way in which he must control his feelings to survive. During the chain-gang period, his hands uncontrollably shake until he can learn to trap his emotions and effectively lock them away. It takes Beloved to release him, shown by the uncontrolled repetition of "Red Heart. Red Heart..." Within the novel, the male is significantly weaker than the female, one reason being there is no other developed male character other than Paul D to test the strength of women in the novel against, all others being the past oppressors of Sethe and other former slaves. Paul D cannot cope with the extreme demonstration of love exemplified by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 and leaves. Still, the book ends with Paul D coming back "to put his story next to hers", a display of his courage and mature love, if crippled by his slavery ordeal. Leaving the readers without ultimate answers, Toni Morrison concludes on a hopeful note, with Paul D trying to explain troubled and past-obsessed Sethe that "[she is her] best thing."
The most strongly ambiguous character within the novel is Beloved. The first interpretation of her character is that she is a supernatural, incarnate form of Sethe's murdered daughter. The second is of her as, as Stamp Paid puts it, "a girl locked up by a white man over by Deer Creek. Found him dead last summer and the girl gone. Maybe that's her". Both are supportable by the text. The concept that Beloved is the re-incarnated child is supported by her knowledge of the song that "nobody knows but me and my children" and her knowledge of Sethe's earrings, but it is also true that the characters have a psychological need for Beloved- Sethe can assuage her guilt over the death of her child, and Denver gains a playmate, or even more. The reader is forced to be active rather than passive and is made to work to discover what is going on. The emphasis is on interpretation rather than on what the author says.
E. 美國黑人小說中有沒有主角是黑人女性的求大神幫助
有。比如,托尼·莫里森的《寵兒》。 最近在研究這方面的作品嗎? 再給你幾個黑人作家,男的:理查德·賴特《土生子》,拉爾夫·埃利森《看不見到人》,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女性:除了莫里森,還有寫《紫色》的作者艾麗絲·沃克,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
滿意請採納
F. 跪求土生子2019年上映的由瑪格麗特·庫里主演的百度雲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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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拉希德·約翰遜
編劇:蘇珊-洛麗·帕克斯、RichardWright
主演:瑪格麗特·庫里、尼克·羅賓森、伊麗莎白·瑪維爾、琪琪·萊恩、桑娜·萊瑟、大衛·艾蘭·格里爾、艾什頓·桑德斯、比爾·坎普、巴巴拉·蘇科瓦、斯蒂芬·亨德森、拉馬爾·約翰遜、AaronMoten、傑羅德·海恩斯、多泰斯·詹姆斯、QHasan
類型:劇情
製片國家/地區:美國
語言:英語
上映日期:2019-01-24(聖丹斯電影節)、2019-04-06(美國)
片長:110分鍾(聖丹斯電影節)
又名:危險上路(台)
年輕的非裔美國人比格和母親及兄弟姐妹住在芝加哥。他開始做富商道爾頓一家的司機,為道爾頓的女兒瑪麗駕駛。直到他捲入了一場意外死亡事件後,其與強大的社會力量發生了沖突。
G. 求以「行走」為題材的文學作品(最好是美國或者日本的)
美國文學的雛形
早期的美國文學是從歐洲文學的樣式和風格中衍生出來的。例如,維蘭德和查爾斯·布羅克登·布朗的小說創作就是對英格蘭哥特小說的模仿。就連華盛頓·歐文的傑作《李伯大夢》和《沉睡谷傳奇》也是十足的歐洲風格,只是故事發生的場景改為美國而已。
美國文學的誕生
美國第一位在小說和詩歌創作領域取得顯著成就的作家是艾德加·愛倫·坡(1809-1849),他於1835年開始短篇小說的創作,其作品包括《紅死病》、《陷坑與鍾擺》、《頹敗之屋》和《莫爾格街兇殺案》。他的創作觸及了前人很少涉及的心理學領域,並且將神秘、幻想等元素融入小說創作之中。
1837年,年輕的作家納撒尼爾·霍桑(1804-1864)將他的一些短篇小說集結成冊出版,名為《重講一遍的故事》。這是一部包含了豐富的象徵主義及神秘主義元素的作品。後來,霍桑又開始寫作長篇的傳奇小說、類寓言小說,他的本土小說《新英格蘭》以人類的內疚、榮耀和情感上的壓抑為主題。霍桑的代表作是《紅字》,講述一個因通姦行為而被驅逐出社區的女人的故事。
霍桑的小說創作對他的朋友,作家赫爾曼·梅爾維爾(1819年-1891年)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赫爾曼·梅爾維爾以自己早期的水手經歷為藍本創作了許多富有異國情調的小說。在霍桑的影響下,麥爾維爾的小說中也融入了很多哲學上的思索。在其代表作《白鯨》中,作家通過對一場驚心動魄的捕鯨歷程的描述,表達了對人類痴迷狀態、人性中罪惡成分以及人類如何戰勝這些天性的思索。在他的另一部短篇傑作《比利·巴德》中,梅爾維爾則戲劇性的描寫了戰爭時期一艘船上人們責任和同情心的主題。梅爾維爾的那些涵義深遠的傑作銷量少得可憐,而梅爾維爾本人在有生之年也沒有獲得應有的聲譽。直到20世紀初期他的作品才重新被人發掘並被給予公正的評價。
1836年,曾經做過聯邦政府部長的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1803年-1882年)出版了一部散文作品《自然》,主張人類可以通過學習和研究自然世界來代替篤信宗教或試圖達到某種玄妙的精神境界。他的思想不僅僅影響了那個時代的作家,以致於形成了一股「先驗論」的文學思潮,而且還通過他本人大量的演說而影響了公眾。
除愛默生外,最具天賦的先驗論思想家是亨利·大衛·梭羅(1817-1862),他是一位堅定的新教徒。梭羅曾獨自一人在一片密林環繞的湖畔小木屋中獨居了兩年,並完成了《瓦爾登湖》。那是一本論文集,主要思想是反對無所不在的、組織嚴密的社會對人性的束縛。梭羅激進的思想對後世美國小說中人物的個人主義特性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馬克·吐溫(真名為塞繆爾·克萊門斯,1835-1910)是美國第一位生於美國邊境密蘇里州而非東海岸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包括論文集《密西西比河上》以及小說《頑童流浪記》。馬克·吐溫的風格受新聞學影響很大,盡管根植於美國本土,語言質朴,卻也具備很多發人深省的幽默元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美國的文學創作語言。他筆下的人物的言談往往非常生活化,十足的「美國味」,並且使用方言、新生詞彙和地方口音。
亨利·詹姆斯(1843年-1916年)的作品關注所謂的新舊世界(指歐洲和美國)的差異。盡管他出生於紐約,卻在英國度過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陰。他的很多小說都關注那些旅居歐洲的美國人。詹姆斯的作品往往使用結構復雜、風格高雅的語匯,注重描寫情感上的細微變化,這使得他的作品顯得晦澀難懂。相對而言,他有兩部作品比較容易讀懂,分別是《黛茜·米勒》和《碧盧冤孽》。前者描寫一個迷人的美國女子在歐洲的生活,後者則是一個靈異故事。
[編輯] 美國抒情詩
19世紀美國兩位最偉大的詩人彼此的性情和風格都截然不同。沃爾特·惠特曼(1819-1892)曾經做過工人、旅行家,而且在南北戰爭中志願做過護士。他是一位詩歌的革新者。他在篇幅浩大的詩集《草葉集》以無拘無束的詩體和長短不一的詩句來象徵美國無所不在的民主精神。詩人將自己生命的歷程和美國一代人的生命歷程視為一體,努力使自己不要變成一個粗魯的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例如,在《草葉集》中收錄的重要作品《我自己的歌》里,惠特曼如此寫道:「這就是那些不同年齡、不同處所的人們的思想/ 我對他們並不陌生」。
惠特曼也是一位關注人的實質而非精神的詩人。英國小說家D·H·勞倫斯在研究美國經典文學的時候,曾經如此評價惠特曼:「他是第一位向『人類的靈魂高於肉體』的陳詞濫調開炮的人」。
和惠特曼不同,埃米莉·迪更生(1830年-1886年)是一位獨具在馬薩諸塞小鎮的上流社會的未婚女子。她的詩作充滿靈性和智慧,結構精巧,深入心靈。她的作品和當時的美國社會格格不入,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得以出版。
埃米莉·迪更生的很多詩作都以死亡為主題,並帶有揶揄的意味。她的一首詩這樣開頭:「由於我無法逃避死亡/ 死亡卻對我望而卻步了」。她的另外一首詩作則戲謔自己一樣的女子在男權社會中的地位,她這樣寫道:「我是一個不存在的人/ 你呢?/你也是個不存在的人么?」
[編輯] 美國文學的黃金世紀
在20世紀初期,美國的小說家們將觀察的觸角深入更加廣泛的社會領域,同時關註上流社會和社會底層人們的生活。伊迪絲·華頓(1862年-1937年)的小說反映上流社會的生活,而她本人就生於美國東海岸富裕的地區。她的傑作之一《純真年代》描寫了一個男人徘徊於兩個風格截然不同的女人之間,卻最終選擇了那個傳統的、被上流社會所能接受的女人的故事。和她同時代的斯蒂芬·克萊恩(1871-1900)最著名的作品是關於南北戰爭的小說《紅色英勇勛章》。克萊恩在他的《街頭女郎梅季》中描寫紐約妓女的生活。西奧多·德萊賽(1871-1945)在他的小說《嘉麗妹妹》中講述了一個鄉村少女來到大都市芝加哥,並成為一個有錢人姘婦的故事。
作家們在文學風格和形式做出了許多可貴的嘗試,並終於導致創作主題徹底的從傳統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彼時正流亡法國巴黎的作家格特魯德·斯泰因(1874-1946)出版小說《三個人生》。這是一部具有實驗性質的創作,其中融入了作家所熟悉的立體主義、爵士樂以及其他現代藝術思潮等元素。
詩人艾茲拉·龐德(1885年-1972年)生於愛達荷州,卻在歐洲度過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陰。他的作品體系復雜,晦澀難懂,經常在文學中融入其他藝術樣式的元素,並在東西方文學中廣泛汲取養分。他對許多詩人都產生了影響,最著名的就是托馬斯·斯特爾那斯·艾略特(1888年-1965年),另一個旅居海外的美國詩人。艾略特的詩作以玄奧著稱,融入了許多象徵性的元素。在其代表作《荒原》中,詩人通過描寫一系列支離破碎、氣氛可怖的圖景,表現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充滿敵視和偏見的社會。艾略特的詩歌和龐德的詩歌一樣晦澀難懂。《荒原》的一些版本甚至需要詩人自己作大量的腳注,才能讓讀者大致讀懂。艾略特於1948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美國的作家們也喜愛選擇戰後世界的覺醒與幻滅作為題材。費滋傑羅(1896年-1940年)的小說創作生動的描述了20年代美國社會躁動不安卻又無比沉悶的氛圍。費滋傑羅最熱衷於表現美國年輕人在一次次的失敗和沮喪中融入社會的過程,代表作品是《大亨小傳》(喬志高譯)。
歐內斯特·海明威(1899-1961)曾在一站期間從事過救護車司機的角色,親眼目睹了死亡和暴力的慘烈。戰場上慘絕人寰的屠殺行徑使得他痛恨抽象、空洞的文學語言,認為這樣的語言只能粉飾太平,誤導讀者。於是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刪除可有可無的語匯,語言洗練簡潔,直接切入主題。他賦予自己的作品以道德約束,並頌揚那些在重壓之下的勇敢者。他小說中的主角通常是強壯、沉默卻不懂得取悅女人的男人。《太陽照樣升起》和《永別了,武器》是海明威最出色的作品。1954年,海明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約翰·史坦貝克(1902年-1968年)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他的很多小說便以故鄉作為背景。史坦貝克的小說風格簡練,能夠引發人們的思考。這為他的作品贏得了廣大的讀者,卻無法討得文學評論家的歡心。史坦貝克經常描寫貧窮的工人階層的生活,以及他們如何反抗自己的命運的過程,被認為是那個時代最具社會意識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是《憤怒的葡萄》,講述了貧窮的裘德一家從俄克拉荷馬州千里迢迢的遷徙至加利福尼亞,尋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他的其他作品還包括《薄煎餅》、《人鼠之間》、《罐頭工廠》以及《伊甸園東》。於196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編輯] 繁榮的美國戲劇
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戲劇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美國第一位偉大的劇作家是尤金·奧尼爾(1888-1953),他於1936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奧尼爾的劇作在古典神話、聖經以及現代心理學等領域取材,直白的描寫性和家庭爭端問題,但他最大的成就還是在於人們對自己身份認同問題的探索。他最傑出的作品之一《長夜漫漫路迢迢》(喬志高譯)是一部規模很小,主題卻很深刻的悲劇,以作家自己的家庭生活為藍本。
這個時代的另一位美國本土的劇作家是田納西·威廉斯(1911-1983)。他來自美國南部,熱衷於以自己的家鄉為故事的背景。他的劇作通常十分詩化且煽情,經常以一個情感細膩的女子被困於一個蠻荒的環境為主題。他的一些劇作還被改編成了電影,包括《慾望號街車》和《朱門巧婦》。
[編輯] 來自南方的聲音
其實,在海明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前五年,便已經有一位美國作家獲得這一殊榮,那就是威廉·福克納(1897-1962)。福克納以密西西比河畔一個名為「約克納帕塔瓦」的虛構的地方為背景創作了一系列作品。他以看似未經修飾的人物的思維軌跡為線索來敘事,以此來揭示人物最真實的內心世界。這一技巧在文學史上被稱為「意識流」。作家還經常打亂時間順序來敘事,用以揭示過去和現實之間的聯系。他最優秀的作品包括《喧嘩與騷動》、《押沙龍!押沙龍!》、《去吧,摩西》等。
福克納是美國南部文學崛起的一個代表人物。南部文學的代表作家還包括杜魯門·卡波特(1924-1984)和弗蘭納里·奧康納(1925-1964)。盡管卡波特的創作領域包括長短篇小說以及散文,他最傑出的作品卻是紀實文學《冷血》。這部作品記錄的是一宗真實的連環殺人案,體現了一位小說家高超的心理分析技巧和優美的文風的絕佳結合。其他擅長寫紀實文學的作家還包括諾曼·梅勒(1923-)和湯姆·沃爾夫(1931-)。前者在收入《夜晚的大軍》中的《五角大樓》一文中描寫了一場反戰大遊行,而後者的《太空先鋒》則真實的記錄了美國宇航員的生活。湯姆·沃爾夫是美國新新聞主義的代表人物。
弗蘭納里·奧康納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因此她能夠以旁觀者的冷峻目光觀察她的家鄉——新教傳統根深蒂固的美國南部社會。她筆下的人物多半是正統的新教徒,同時迷戀上帝與魔鬼。她以其悲喜劇風格的短篇小說而著稱。
[編輯] 黑人文學
20年代,位於紐約曼哈頓哈萊姆區的黑人藝術家社區逐漸崛起,發動了「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在這場文藝運動中產生了諸如朗斯頓·休斯(1902年-1967年)、康蒂·庫侖(1903年-1946年)以及克勞德·麥凱(1889年-1948年)等極具天賦的詩人。小說家佐拉·尼爾·赫斯頓(1903年-1960年)將傳統的小說敘事與非裔美國人的口頭傳播的傳說和歷史結合起來,並且融入了人類學元素。她在小說《凝望上帝》中描寫一個非裔美國女人的生活和婚姻。她的創作影響了後來的黑人女性文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對文學形式多樣化的需求導致許多黑人作家躋身美國文學的主流。詹姆斯·鮑德溫(1924年-1987年)在作品《喬萬尼的房間》中表達了對種族主義的蔑視和對性解放運動的支持。拉爾夫·艾利森(1914年-1994年)在《隱形人》中以「隱形人」喻黑人文化在美國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將非裔美國人的境遇和現代社會中人類對自我身份認同的過程結合起來。
[編輯] 垮掉的一代
50年代,美國的西海岸出現了一群被稱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藝術家。這些人熱衷於爵士樂,認為戰後的社會已經疲憊不堪,主張人們應該在毒品、酒精和東方的神話傳說中尋求更多新鮮的體驗。詩人艾倫·金斯堡(1926年-1997年)在其作品《嚎叫》中奠定了這一流派反抗社會和追求視覺迷幻的風格。這部作品以惠特曼風格的句式開頭:「我親眼看到我們這一代最美好的心靈被瘋狂所毀滅……」。傑克·克魯亞克(1922年-1969年)在他插話式風格的小說《在路上》中為「垮掉的一代」縱情享樂的生活方式大唱贊歌。
[編輯] 後現代主義文學
以下一些作家的作品可以勾畫出美國後現代主義文學的大致輪廓:托馬斯·品欽、威廉·加迪斯、羅伯特·庫維爾、威廉·H·加斯、約翰·巴斯、雷蒙德·費德曼、唐·德里羅。這些作家共同的特點在於:主張每個具體的「文化結構」都應該服從一個范圍更龐大的敘事結構,因此沒有任何一種結構是完美的;理想的敘事結構是人們所無法預知的;知識具有無法改變的不確定性。所有這些思想導致「類型之類型」理論的誕生,以及《芬尼根守靈夜》式的結構迷陣。
由於後現代主義文學的理論仍在建構之中,目前學術界還無法為這一流派的作家和作品下一個客觀的評述和結論。人文主義與解構主義,整合與分裂,單一和多元,究竟孰優孰劣,目前尚無法判斷。而實際上,這也是托馬斯·品欽、雷蒙德·費德曼、奧斯瓦德·維納、漢斯·沃爾什朗格、雅克·德里達、詹姆斯·喬伊斯、阿諾·史密特、弗拉基米爾·索羅金等後現代主義作家的初衷。
[編輯] 充滿智慧的靈魂
從歐文和霍桑的年代一直到今天,短篇小說一直都是美國最受歡迎的文學樣式。約翰·奇佛(1912-1982)是美國20世紀傑出的短篇小說大師。他的小說將不斷成長著的美國大城市周邊城鎮人們的生活納入了文學的視野。奇佛長期供職於以智慧和成熟著稱的雜志《紐約客》。
近些年來,美國出現了許多來自邊緣人群的作家,他們的作品取得了振聾發聵的效果。例如J·D·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是意識流小說中的傑作;萊斯莉·瑪爾蒙·席爾柯(1948-)的小說《美國土生子》大量應用口語,並引入民間傳說等元素;華裔作家譚恩美(1952-)在小說《喜福會》中講述了她的父母早年在加州的經歷。古巴裔作家奧斯卡·黑傑羅斯(1951-)的小說《曼波之王的情歌》榮膺1991年普利策文學獎。埃德蒙·懷特(1940-)所著的包括《一個男孩的故事》的系列小說反映了美國同性戀人群的歡樂與痛苦。近些年來,美國的一些黑人女作家大行其道。其中,托妮·莫里森(1931-)以其小說《寵兒》和一些其他作品贏得了1993年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第二位獲此榮耀的美國女作家。
[編輯] 其他人物
達希爾·哈密特和雷蒙德·錢德勒的偵探小說創作對其他文學樣式的創作產生了影響,其影響力超越了國界。
辛克萊·劉易斯、艾茵·蘭德、左拉·尼爾·赫斯頓、蕾切爾·卡遜、理查德·賴特、薇拉·凱德、保羅·奧斯特等。
擁有國際聲譽的美國詩人包括:艾略特、艾倫·金斯堡、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亨利·華茲華斯·朗費羅、約翰、格林里夫·惠蒂、瓦爾特·惠特曼、埃米莉·迪更生、羅伯特·佛洛斯特、艾茲拉·龐德、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查爾斯·布考斯基、羅伯特·勞、格溫多林·布魯克斯、朗斯東·休斯、奧格登·納什、謝爾·希爾弗斯坦、威廉·S·伯羅斯、E·E·肯明斯、瑪雅·安吉羅。
參考資料:維基網路
H. 土生子的多方賞析
在所有的黑人作家中,實際上在一切不同膚色的美國作家中,理查德·賴特因其涉及政治、經濟和社會之深而佔有主宰地位。
——埃爾德里奇·克里夫
(《土生子》)向全國表明,美國如此對待黑人群眾造成了(黑人的)怨恨、無助感、暴力和革命的可能性……(作者)能夠用藝術傳達出兩個信息:在美國做個黑人意味著什麼,以及創造了這樣一個異類土生子對美國來說意味著什麼。
——亞瑟·戴維斯
如果我只認識一個別格·托馬斯,我是不會寫《土生子》的……別格是美國的產品,這片土地上的土生子。
——理查德·賴特
美國黑人文學發展到理查德·賴特,確實出現了一個高峰,一個里程碑。美國黑人是一個受奴役的民族,長期在奴隸制下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因此他們在口頭文學和音樂等方面雖有古老的傳統,在書寫文學上卻處在幼稚階段。南北戰爭以後,美國黑人名義上算是獲得了解放,然而在某種意義上說,所受的壓迫反而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列寧曾把重建時期的美國南方比作一座「解放了的」黑人的監獄。白人統治階級的壓迫,加上棉花連年歉收,終於促使廣大黑人群眾紛紛遷居北方大城市,這就是美國歷史上有名的「大遷移」。黑人大規模集中於城市,生活改善了,有了受教育的機會,也具備了廣泛展開文藝活動的條件。到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終於以美國最大的黑人聚居區哈萊姆為中心,興起了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或稱黑人文藝復興運動)。這個運動內容十分豐富,影響也十分巨大,簡略地可以概括為如下兩點:一、黑人文藝復興運動也叫新黑人運動,它否定了逆來順受的湯姆叔叔型黑人形象,要求黑人作家在文學創作中樹立新黑人形象,賴特的長篇小說《土生子》中主人公別格的形象,就是在這個運動的影響下創造出來的;二、運動的中心任務之一是要加強和提高文學作品的藝術表現能力,運動中通過「是藝術還是宣傳」的討論,大大地提高了整個黑人文學的藝術水平。運動前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蘭斯頓·休斯,後期的主要代表是理查德·賴特,休斯的詩歌和賴特的小說在藝術上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
賴特出生在美國密西西比州納齊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里,祖父是奴隸,父親在種植園里當過工人,後來棄家出走,母親是鄉村女教師。賴特自幼過著貧窮的生活,進過孤兒院,輾轉在好幾個親戚家裡寄養過,備受虐待和凌辱,也經常受街上和學校中兒童們的欺侮,他為了自衛,往往跟人打得頭破血流。他從小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長大,深感自己是受歧視的黑人,又是「棄兒」和「局外人」,對社會、對周圍的白人世界懷著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賴特的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在他的著名自傳《黑孩子》(Black Boy,一九四五)里有生動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說里也有所反映。他在《土生子》里寫道,把別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萬,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
賴特十五歲尚未在九年制學校畢業時,就寫了一篇反映黑人生活的生動小說刊登在當地黑人報紙上。此後他就對文學創作發生強烈的興趣,立志要當作家。一九二七年去芝加哥,一邊從事當僕人之類被人們看不起的賤役,一邊勤奮自學。他最愛讀西奧多·德萊塞、辛克萊·劉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等美國現實主義作家的作品,他曾在自傳中說:「是我這一輩子所過的生活,促使我嚮往現代小說中的現實主義。」
在三十年代美國經濟蕭條時期,賴特長期失業,只好靠社會救濟過活。一九三二年他參加了美國共產黨,他自稱黨給了他無限溫暖和精神力量,他從此以黨為家,勤奮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並試圖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觀察社會。賴特以前的黑人作家,尤其是二十年代黑人文藝復興時期的黑人作家如哈萊姆派,只停留在黑人生活的某些表面現象上,醉心於描寫黑人民族落後的一面和異國情調。賴特卻不一樣,他的創作往往能用現實主義的筆觸,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蘊,揭示美國大城市的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因此被認為是三四十年代美國左翼文學中所謂「抗議小說」的創始人之一。
一九三七年,賴特離開芝加哥去紐約,任共產黨機關報《工人日報》的哈萊姆區編輯。一九三八年他的中篇小說集《湯姆叔叔的孩子們》(Uncle Tom's Children)出版,獲得好評,奠定了他的文學地位。兩年後,他的代表作長篇小說《土生子》出版,使他一躍而成為最享盛譽的黑人作家。次年這部小說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不久又拍成電影。小說本身也很暢銷,被美國著名的「每月一書讀書會」選中,後來又被收入很有影響的《現代叢書》。西方評論家一般都認為從賴特的《土生子》出版後,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受到評論界的重視並在人民群眾中產生較大影響。美國當代著名黑人作家勒洛伊·瓊斯(又名伊·阿·巴拉卡)說:「賴特的《黑孩子》和《土生子》,是描寫南方與北方的黑人的城市生活和非城市生活的兩部最有永久價值的社會小說和社會批評。」賴特成名後,逐漸與美共的觀點和政策發生分歧,終於在一九四四年退出共產黨,一九四六年離開美國到巴黎定居,直到去世。
賴特共出版過長篇小說五部、中短篇小說集兩部、與人合寫的劇本兩個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發表過一些詩,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說。
《湯姆叔叔的孩子們》包括五個中篇小說,內容均系描寫南方黑人受歧視、受壓迫的悲慘生活。這部小說集刻畫了一系列有反抗精神的黑人青少年形象,他們寧肯英勇地犧牲,也不願意屈辱地貪生。但總的說來,作者在性格刻畫上仍繼承黑人文學中的傳統:把黑人描寫成種族歧視的受害者和犧牲品,他們盡管富於反抗精神,但總處在挨打的地位。
兩年後出版的長篇小說《土生子》,不僅是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中的里程碑。小說出版後,不僅震動美國文壇,也震撼了美國社會。白人們一向認為黑人奴性十足,可以任意凌辱,後來卻對黑人刮目相看,開始有了畏懼之心。白人輿論一向誣蔑黑人天性野蠻,動輒殺人、強奸。以往的一般黑人作家或是否認,或是分辯,只有賴特能夠深入剖析,發掘犯罪活動與社會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系,指出黑人的野蠻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國社會制度所造成的,別格的性格乃是美國文明的產物。《土生子》的書名就隱含這層意思。西方評論界都認為《土生子》像赫爾曼·麥爾維爾的小說《白鯨》一樣,含有很深的意義,它把對美國社會制度的控訴包含在一個描寫黑人青年犯罪故事的寓言里。賴特在小說出版後不久,曾在哈萊姆區的紐約公共圖書館里作《別格是怎樣出生的?》演講,詳細闡述了他寫這部小說和創造別格這一藝術形象的過程,演講稿的一部分先刊登在《星期六評論》(一九四○年六月號)上,後來又全文印成小冊子出版。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懼》、《逃跑》和《命運》。第一部一開始,就展現出美國黑人悲慘生活的生動畫面:別格·托馬斯一家四口同住在一個狹小房間里,兩張床佔去房間的大半:兄弟倆合睡一張床,母女倆合睡另一張床,每次母女倆要起床穿衣,得先叫兩個男孩子扭過頭去。繼而作者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別格殺死耗子的場景,既反映了黑人的貧困生活,又烘托出由這種生活環境所養成的主人公的殘忍性格。主人公別格是白人心目中的「壞黑鬼」,而他對白人也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後來在無意中殺死了一個白人姑娘,自己也被捕入獄,最後被判死刑。第三部分《命運》寫共產黨白人律師麥克斯出庭為別格辯護,有說教成分,藝術感染力不及前兩部分。但這部小說從鬧鍾丁零零響開始,一直到別格最後微微苦笑著跟麥克斯道別,通篇充滿著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被壓迫民族埋在心底的深仇大恨。
賴特的創作繼承美國文學中的現實主義優秀傳統,《土生子》更是明顯地受德萊塞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的影響。兩部小說都以生活中的真實犯罪案件為素材(《土生子》以一九三八年芝加哥黑人羅伯特·尼克松謀殺一個白種女人的案件為藍本),二者都以犯罪行為作戲劇性故事發展的主要線索,二者也都把主人公的罪行看成是資本主義社會畸形發展的必然產物。但在賴特的時代,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說在文學中已有較大影響,賴特也在創作中把較多的注意力放在人物病態心理的分析和描寫上,而這種心理,據作者自己承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自己心理狀態的反映。但是賴特擯棄了弗洛伊德關於壓抑出於性慾那部分學說,突出內心壓抑的社會內容。賴特認為,人壓迫人的社會制度使人們的精神壓抑,造成病態心理。陷在美國社會最底層的廣大黑人,要麼像小說中別格的母親那樣篤信宗教,借宗教麻醉自己;要麼像別格的情婦蓓西那樣借酒澆愁;要麼像湯姆叔叔那樣使自己適應社會環境,對壓迫者唯唯諾諾,逆來順受。至於賴特自己,他說他跟別格一樣,看不慣這樣的社會,內心像一座蘊藏著無限仇恨烈焰的火山,總是處在爆發的邊緣。各人的心理反映雖然方式不同,但都是精神受到壓抑後病態的和變態的心理。
這部小說中沒有殘酷迫害黑人的白人種族主義分子形象。作者認為,社會上更多的是像道爾頓一家那樣的白人,主觀上同情黑人,甚至捐款給慈善事業來改善黑人的生活,但同時他們又是大量榨取黑人血汗的社會剝削者,例如道爾頓就在黑人聚居區擁有大量地產,黑人(包括別格一家在內)的貧困處境事實上就是他這樣的剝削者造成的。小說中道爾頓太太的瞎眼富於象徵意義,說明這些「開明的」白人對於種族歧視問題視而不見,從而深刻地表現了資本主義制度的內在矛盾。作者有意把批判的鋒芒不指向個別白人而指向整個社會,用意就在於控訴整個社會制度。
總的說來,《土生子》是一部優秀的現實主義小說,有較深刻的批判意義。小說在藝術上也有獨到之處:文筆洗練,結構嚴謹,情節發展迅速,故事敘述生動,扣人心弦。
繼《土生子》後,作者出版了四部長篇小說和一部短篇小說集,其中長篇小說《今日的主》(Lawd Today, 1963)和短篇小說集《八個男人》(Eight Men,1961)都是在作者死後才第一次出版。長篇小說《局外人》(The Outsider,1953)主要寫一個厭世的黑人,覺得世上的一切——包括母親、妻子、兒女、情婦和他們生活的環境——都無可留戀,最後借一次交通事故假裝死去,想就此與過去那段歷史割斷聯系,重新做人,但結果仍處處碰壁,依舊有無窮煩惱和孤獨感,到頭來還是「局外人」。這部小說被認為是美國第一部存在主義小說,是作者放棄共產主義轉向存在主義哲學之後的產物。賴特死後十餘年,又出版了他的自傳《美國飢餓》(American Hunger,1975)。總的說來,他後期的創作無論在思想上或藝術上,都沒有達到《土生子》的水平。
賴特的創作對黑人文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後人稱他的創作特點為「城市現實主義」(urban realism)或「抗議現實主義」(protest realism),或簡稱「抗議小說」(protest novel)。不少黑人作家如安·佩特里(Ann Petry)、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等,繼承他的傳統,有些評論家稱這派作家為「賴特派」(Wright school)。美國評論家羅伯特·布恩在《美國的黑人小說》一書中說:「對賴特派來說,文學是感情的凈化劑——一種消除種族內部緊張關系的手段。他們的小說往往是痛苦與絕望交織的長聲呼號……除了少數例外,他們的風格包含一種狂暴的現實主義,缺乏愛,甚至缺乏對語言的尊重。他們的人物刻畫主要是針對社會問題的,但比一般的自然主義小說更趨向於探索心理深度。他們的主題使人想起舍伍德·安德森,主要寫美國的等級制度如何產生可怕的畸形人物。白人讀者鑒於自己對小說主人公的悲慘處境應負的責任,就有義務改變他們對種族問題的態度。」
但是,賴特派雖對社會提出批評和抗議,把當時最激動人心的種族問題和社會問題選作創作的主題,個別作家對人物的心理描寫和心理分析在深度上也有所發展,但總的說來,他們的創作在思想深度上或藝術表現力上都不及賴特的早期創作。有些還走向極端,一味描寫美國大城市黑人區里的犯罪行為,宣揚色情和暴力,著眼於血淋淋的自然主義描寫,那就更不足為訓了。倒是在賴特派之後,有些受賴特熏陶和提挈的青年黑人作家如拉爾夫·艾里森和詹姆斯·鮑德溫,五六十年代在美國黑人文學中再次放出異彩,藝術上有較高成就,像艾里森唯一的一部長篇小說《看不見的人》(1952)還被奉為美國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受到評論界的高度重視。
施咸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