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微信上賣電影電視資源犯法嗎不是黃色的,就正常的
通過微信、qq、電子郵件等通訊軟體向他人發送淫穢圖片、視頻、音頻等電子信息,與在網站、論壇等網路平台上發布淫穢電子信息一樣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可構成犯罪。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短消息等超過200件,視頻超過20條,音頻文件超過100個,就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⑵ 微信里賣電影犯法嗎
微信上賣電影資源涉嫌侵權,建議大家謹慎行事,如要賣電影資源,應進行授權。
如果是出售淫穢電影,嚴重的涉嫌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也會追究治安責任。
⑶ 微信上賣電影和電視劇資源犯法嗎
根據規定,已在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可以將這些作品在網上或者通過報刊等傳統媒體進行轉載、摘編,但需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作者、出處。所以現在微信賣資源的一般都是侵權行為。但由於網路侵權取證難,成本高,所以一般很少有追究的。當時的《羋月傳》資源泄露部就報警了么。
⑷ 微信上如何買電影票
很多平台都可以買電影票。
但是買電影票想要便宜的話,要多看幾個平台綜合對比一下,看看哪家最劃算,一般的話基本都是在淘票票或者美團上面買的,但是優惠不是很大,像這個米米電影票平台,比淘票票便宜8塊3,直接立減,不用買優惠券的,方便又實用。
⑸ 微信賣正常電影犯法嗎,會被罰款嗎
法律分析:微信上賣電影資源涉嫌侵權,會被罰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第一款 1、涉嫌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⑹ 微信朋友圈賣電影票怎麼弄
總結一下就是通過微票兒,錢寶有票,同程,大眾,qq和格瓦拉。
前四種基本上是去淘寶花不到一塊錢買優惠券,商家會發給你有紅包的賬號和密碼,然後你用這個賬號登陸對應應用買電影票就可以了。例如三十五以上的電影票就可以去淘寶花五毛買微票兒滿三十五減二十的券,商家給你發來賬號,登陸微票兒操作就好了。除了滿減的還有出售通兌券,主要針對價錢比較高的場次。
特例的話,一是應用上本來出售的是特惠券,對應的也有破解辦法就不詳談了。二是格瓦拉,這個玩意很麻煩我也沒去弄,但似乎的確賺的比較多。
再有一種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從代理那裡買電影票,他賺一部分,你再轉手倒出去,你也轉移部分。至於代理本身可能也就是按上面的方法操作的吧,這樣做就是少了利潤也避免了麻煩。
據我了解的大概就是這樣,雖然有些麻煩但是看一場六個人的IMAX算下來自己就能省一百二,還是不錯的
⑺ 可以在朋友圈賣動畫片嗎
您好,可以在朋友圈裡面賣動畫片的。騰訊微信APP沒有禁止要求在朋友圈。買賣活動
⑻ 微信賣電影資源違法么
違法。如果沒有經過授權就售賣相關電影資源,影響社會秩序的話,則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如果還未取得電影版權方的授權,則其同時侵犯了版權方的知識產權。如果售賣的是淫穢視頻,則會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罪。
利用目前互聯網提供的各類平台和便利條件,將侵權的電影資源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售賣,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部分人正是看到了這個「商機」。「根據《刑法》規定,銷售金額達到一定數量時,上述行為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或銷售侵權復製品罪。」曹毅說,這對於大學生群體來說,尤其值得注意。
作為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說,如果被招募從事微信銷售盜版電影等代理工作的話,就是為該類犯罪提供幫助,或可能被認定為共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應當自覺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尊重知識產權和智力成果,支持正版。
據了解,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傳播盜版情節嚴重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年至7年。
⑼ 微信用於賣電影犯法嗎
微信賣正常電影是犯法的,行為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