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鐵路局管轄范圍是那些
1、辦事處:徐州鐵路辦事處、合肥鐵路辦事處、南京鐵路辦事處、杭州鐵路辦事處
2、運輸站段:車務段:徐州車務段、淮北車務段、合肥車務段、新長車務段、蕪湖車務段、嘉興車務段、金華車務段、寧波車務段
3、直屬站:徐州站、徐州北站、蚌埠站、合肥站、淮南西站、阜陽北站、南京站、南京東站、蕪湖東站、鎮江站、常州站、上海站、無錫站、蘇州站、南翔站、杭州站、喬司站
4、貨運中心:徐州貨運中心、合肥貨運中心、淮南貨運中心、蚌埠貨運中心、蕪湖貨運中心、南京貨運中心、上海貨運中心、杭州貨運中心、金華貨運中心
5、機務段:徐州機務段、合肥機務段、南京東機務段、上海機務段、上海機車檢修段、杭州機務段
6、供電段:徐州供電段、合肥供電段、南京供電段、杭州供電段
7、車輛段:合肥車輛段、南京動車段、南京東車輛段、上海動車段、上海車輛段、杭州北車輛段
8、客運段:合肥客運段、南京客運段、上海客運段、杭州客運段
9、工務段:徐州工務段、蚌埠工務段、合肥工務段、阜陽工務段、新長工務段、蕪湖工務段、南京橋工段、上海工務段、上海大修段、杭州工務段、寧波工務段
10、電務段:徐州電務段、合肥電務段、南京電務段、上海電務段、杭州電務段
11、通信段:上海通信段
12、維修檢修段:上海大機運用檢修段、上海高鐵維修段
13、建築段:徐州房建段、合肥房建段、南京房建段、上海房建段、杭州房建段
14、職培基地:徐州職培基地、蚌埠職培基地、南京職培基地、上海職培基地、杭州職培基地
15、衛生監督所/疾控所:上鐵衛生監督所、蚌埠疾控所、南京疾控所、上海疾控所、杭州疾控所
16、工程指揮部:徐州樞紐指揮部、合肥樞紐指揮部、南京樞紐指揮部、上海樞紐指揮部、杭州樞紐指揮部
【法律依據】
《關於改革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從1985年1月1日起,蚌埠、南京、上海、杭州、福州鐵路分局成立基建分處,鷹潭、南昌鐵路分局仍設基建科,分處和基建科均為鐵路分局的職能部門。上海鐵路局工程公司、南昌工程處、福州鐵路工程指揮部改稱上海鐵路工程總公司、南昌鐵路工程總公司、福州鐵路工程總公司,均受路局直接領導。原南昌工程處、福州鐵路工程指揮部所屬南昌、福州勘測設計所改稱上海鐵路局南昌勘測設計所、福州勘測設計所,受路局直接領導。路局機關撤銷集體事業管理處,成立多種經營辦公室。
1986年,成立路局基本建設委員會,撤銷基本建設處。成立南昌、鷹潭鐵路分局基建分處。同年10月,鷹潭分局撤銷,並入南昌分局。11月,貫徹落實國務院副總理萬里主持召開的華東地區鐵路建設會議精神,加強路局基本建設委員會工作,下設辦公室、技術處、綜合施工處、計劃經濟處。
1987年,重點調整教育衛生機構。成立教育衛生委員會,撤銷教育處和衛生環保處。教育衛生委員會為上海鐵路局教育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具有職能和職權雙重性質。撤銷房產建築處和視察室,多種經營辦公室改為多種經營管理處。
1988年7月,成立上海鐵路局經濟開發總公司,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並歸口管理全局多種經營和集體經濟工作,具有職能和職權雙重性質。領導中國鐵路對外服務公司上海分公司、旅行總社、美術廣告公司,綜合服務公司及路局其他多種經營企業,對路局多種經營和集體經濟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有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職責。
1989年,根據《企業法》的規定和路局政工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路局政治部撤銷,政治部宣傳部、老幹部部和鐵道報社劃為行政編制,後又劃歸路局黨委領導。路局黨委幹部部改稱幹部部、路局幹部部改稱人事處,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隸屬路局黨委和路局領導。
1990年8月,遵照中共中央關於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方針和機構編制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路局機關設27個處、室、科,即:辦公室、總工程師室、企業管理辦公室、外事辦公室、科學技術委員會、安全監察委員會,運輸、貨運、客運、機務、車輛、工務、電務、物資管理、計劃統計、財務、勞動工資、人事、監察、審計、房建生活處,人民武裝部(戰備辦公室)、直屬機關公安科、基本建設委員會、教育衛生委員會、經濟開發總公司(多種經營管理處)、集體經濟管理處。路局下屬蚌埠、南京、上海、杭州、南昌、福州6個分局,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