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6位阿姨赴橫店拍攝《甄嬛傳》微電影,觀看數超100萬,是否屬於侵權
16位阿姨赴橫店拍攝《甄嬛傳》微電影,觀看數超100萬,這種行為應該屬於侵權的范疇,但是版權方也應該綜合考量一下再進行相應的行為拿捏。
一、16位阿姨赴橫店拍攝《甄嬛傳》微電影,觀看數超100萬
不管這十幾個阿姨的行為屬不屬於侵權,行為版權方最終都是要從這個行為當中收取一定的版權費用的,目前版權方的這種豫劇環境的狀態實在是令人有一點擔憂,畢竟這樣既下了自己的臉,後續拿到的錢也沒多少,這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就這個角度來說,版權方面對這些阿姨的二次創作行為應該更加大方一些進行授權,畢竟甄嬛傳只有傳播的更為廣泛,那麼最終的版權方才能夠收到更多的錢。
Ⅱ 微電影的劇本可以賣給多個人么。有所謂的版權么求解釋。。
您好,微電影的劇本是有版權的,版權即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包括劇本。著作權可以授權多人使用,如果是轉讓的話是不能多次轉讓的。
一、著作權的許可使用,非著作權人取得的僅僅是作品的使用權,其著作權的實際佔有人仍是原著作權人;而著作權的轉讓,非著作權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權所享有的著作權財產權的一切權利,原著作權人喪失這部分權利;
二、著作權的許可使用人對他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無權提出侵權訴訟,侵權訴訟權仍由原著作權人行使。因著作權的轉讓取得的著作權,原著作權人因權利轉移,失去侵權訴訟權,而受轉讓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Ⅲ 高中時寫了一部小說 突然翻出來看到想把它拍成微電影 請問可以在哪裡投稿
哈哈哈……說明你文筆不錯嘛。我覺得吧,拍不拍電影先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你覺得喜歡寫小說,你就堅持寫下去吧。有好的可以先網路發行或發表……如果的確是好素材,寫得又好,我相信會得到大家的認同的!《哈利波特》就是先有小說,後面才有人把它拍成電影的……祝你成功!
Ⅳ 播放別人的微電影怎麼算侵權
沒有經過授缺如明權伏告。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中的文字內容橡游、背景音樂、圖案甚至拍攝的角度、構圖等拍攝短視頻構成侵權,播放別人的微電影沒有經過授權算侵權。
Ⅳ 我自己拍的微電影可以用網路的歌曲嗎
不可以。一般來說,不經作者或是版權人同意就擅用別人的音樂作品,就構成侵權,微電影屬於商業行為,使用網路歌曲,容易侵權。
Ⅵ 如果想拍攝一部微電影 只是在網上上傳 根據小說改編的 會涉及到小說版權嗎
建議你先和小說的作者或者小說版權的所有人聯系,在取得人家的授權以後你再拍吧。
原創作者一定要保護自己的版權,在投稿或者網上發布之前最好申請一下版權保護,如果不申請就有可能被人惡意侵佔,到時候再證明是自己的就會比較麻煩了,好的作品有可能給作者帶來豐厚的利益的,如果讓別人無端佔有了,會給你造成損失的。
版權保護的重點是證明:什麼人在什麼時間擁有什麼作品,只要原創作者能提供這樣的證據就能保護自己的版權。現在每個地級城市基本上都有版權局,你可以通過版權局對你的作品進行版權登記證書的申請來保護自己的版權。不過通過版權局來申請版權登記證書一般要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時間,而且要交幾百塊錢的費用。
我推薦你使用由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簽發的可信時間戳版權保護系統,他能方便快捷的證明你是自己作品的版權人,便捷、高效、費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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