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影鏡頭的背後,可不只是假戲真做,湯唯的犧牲有多大
《色戒》是張愛玲於1950年創作的一部小說,30年後發表於她的《惘然記》中。19世紀30年代,日寇侵犯,社會黑暗,民不聊生。一幫有志青年,化身刺客,想要利用美人計,刺殺一名高級特務——易先生。王佳芝因為年輕貌美、才華出眾,被選為美人計的實施者,她想方設法接近易先生,雙方從猜忌到淪陷,最後王佳芝終究不如易先生狠心。
等湯唯學成歸來以後,風波差不多也平息了,現在重新拍戲的湯唯也成為了一名具備實力的演員了,再也不是當初那個青澀的小女孩。
正所謂有得必有失吧,你想要得到什麼,就必須犧牲什麼,至於如何取捨,關鍵還在於你自己。
正因為有了湯唯和梁朝偉為藝術的獻身,才讓我們看到了《色戒》這部經典電影,成功的背後總是少不了付出的。
㈡ 殺死著名電影演員馮喆的人至今還沒有查到嗎為什麼
沒有,因為沒有證據,無法定論,文革期間很多冤死的案件都無法得到公正的處理。
馮喆親屬或生前好友。他們或質疑死亡後馮喆的狀態,或有他死前被「三腳凳猛擊後腦勺」的描述。基於馮喆以往樂觀積極的生活態度,他們難以接受他自殺的說法。而在「文革」中,也確實有大量施暴者以「畏罪自殺」掩蓋「迫害致死」的案例。
馮喆的死因,如同許多在「文革」中屢遭磨難而死的人一樣疑雲重重。
1978年7月,峨眉電影製片廠革命委員會作出了關於馮喆同志死亡的結論:馮喆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和「四人幫」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的殘酷迫害,「四人幫」在四川的親信、現行反革命分子劉結挺、張西挺控制的大邑「學習班」強加給馮喆同志「忠實推行修正主義文藝黑線的走狗」、「文藝黑線的黑干將」、「反動臭明星」等罪名,誣陷馮喆同志有「特嫌」問題,長期關押,多次揪斗、毒打,給他政治上、身體上、精神上很大的折磨和壓力,在摧殘迫害下,馮喆同志於1969年6月2日含冤去世。
「結論」還指出,1969年6月3日關於對馮喆同志的「處理意見」,認定馮喆同志「畏罪自殺」及一切誣蔑不實之詞,應予推翻。1972年所作《關於馮喆問題的結論》未說明馮喆同志致死的實質,亦應撤銷。馮喆同志應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