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是指市和区、县文化、电影系统和市级群众团体所属的剧场、电影院、影剧场(院)和专业书场。第三条上海市文化局和上海市电影局分别是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对各自直属的营业性演出场所、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进行日常管理。
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进行日常管理。
各级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管理。第四条新建项目按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改建、迁建、拆除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局提出立项申请,区、县文化局应在接到申请书后十五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市文化局或市电影局审批;市文化局或市电影局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后三十天内作出立项审批决定。经市文化局或市电影局批准并经产权人同意后,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办理改建、迁建、拆除的其他审批手续。
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转业或撤销,必须经市文化局或市电影局审批。第五条新建、改建、迁建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必须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剧场规范)或《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影院规范)以及市文化局和市电影局的有关规定。第六条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改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改变演出功能或电影放映功能;
(二)不减少总建筑面积和观众厅的使用面积;
(三)设在高层建筑或多层建筑内的,应当安排在底层,便于观众进入和疏散。第七条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迁建,除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址与文化设施的规划布局相一致;
(二)迁建用地和建设资金已落实。第八条有偿出让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单位负责该场所的重建。重建后的场所归原场所单位使用。
(二)出让地块位于内环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单位必须在原地或原地附近重建营业性演出场所或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三)出让地块位于内环线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单位可在原地重建或迁建营业性演出场所或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原地重建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迁建应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第九条对已建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定期
进行维修,保持场所及其设施的完好。第十条营业性演出场所和电影放映场所的附属设施,应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第十一条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建筑物的正面不得设置与演出或电影放映内容无关的商业性霓虹灯、灯箱等广告;场所的门厅内不得设置电子游戏机或经销除食品、饮料以外的其他商品。第十二条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单位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服从市文化局、市电影局或区、县文化局的管理,并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出示检查证件。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文化局或市电影局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责令停工,并处以恢复原状所需投资额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停工或返工,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第七、第八条的,责令停工或重建,并处以重建所需投资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第十一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市文化局、市电影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开具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
❷ 电影院最怕什么部门检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01
❸ 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促进电影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上海市电影局(以下简称市电影局)是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处(以下简称发行放映管理处)具体负责电影发行放映业的管理,并直接负责市电影局所属电影院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区、县文化局负责本区域内电影放映单位的行政管理,业务上受市电影局领导。
各级公安、工商、卫生、物价、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应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配合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第四条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是本市从事电影发行业务的经营单位,统一负责本市营业性电影发行工作。
县电影管理站、市农场局电影管理站受上海市电影发放映公司委托,负责本区域、本系统的营业性电影发行工作。
从事本系统内非营业性电影发行业务的单位,须经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电影局批准。从事非营业性电影发行业务的单位,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影发行业务。第五条电影放映单位分为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和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
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系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对外售票方式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包括电影院、电影放映队等专营电影放映单位和影剧院、文化宫(馆)和礼堂、俱乐部等兼营电影放映单位。
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系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为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职工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对外售票的电影放映单位。第六条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第七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业务。
电影放映单位所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行的影片。禁止发行放映反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影片和其他非法影片。
个人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第八条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局申请,经区、县文化局审核后报市电影局,由市电影局会同公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者由市电影局发给《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公安部门发给《治安管理合格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卫生许可证》。申请单位凭三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二)中央驻沪单位、驻沪部队在本市从事非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的,须向市电影局申请,经审批合格,发给《非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三)除前项规定外的其他单位从事非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的,应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县文化局审核后报市电影局审批。合格者发给《非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第九条申请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电影放映业务的管理人员和合格的电影放映技术人员;
(二)有持有市电影局颁发的《上海市电影放映人员合格证》的电影放映员;
(三)具备符合规定的电影放映场所,符合技术标准的全套电影放映设备;
(四)安全、消防、卫生设施符合市公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有健全的电影放映管理制度;
(六)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须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第十条因文化、学术交流需要,在本市举办未获得发行许可但获得放映许可的影片的电影展览、电影节、电影周等电影放映活动,举办单位须向市电影局提出申请,由市电影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第十一条电影制作单位使用未发行的电影影片,在电影制作单位外组织放映活动,须报市电影局批准。
电视台需播放影片,应按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电影局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
电影放映单位放映性生理知识等内容特殊的影片,须经市电影局批准并在规定的场所内放映。
❹ 电影院监管哪个部门
电影院归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
❺ 县市电影放映公司属中央哪个部管
县市电影放映公司一般归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局管,属宣传口。如果追延到国家层面,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管!
❻ 省会城市的电影院属于什么部门管
“电影院一般是属于文化局管辖的,至于小镇里的电影院估计是属于当地镇政府管辖的,镇政府下面有个教文卫办公室,LZ可以先同他们联系一下。
❼ 景谷县电影院是哪个部门管理呀
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的。
❽ 大家觉得电影公司应该归口哪个部门管理
应该归文化部管吧,电影出品也要经过文化部的广电局审核。
❾ 中影各地影院的管理部门是什么
中影星美影院 中影星美院线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与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共同投资成立的院线管理公司。经过八年的发展,年票房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