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两男两女一时冲动在电影院发生冲突,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
春节一到大家都很喜欢去看电影,因为看电影是一个很好的娱乐活动,而且去年因为新冠病毒,春节档电影没有如约而至,很多人都想在今年补上这个遗憾,但是在一个电影院里,两男两女因为一些小事产生了摩擦,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严重影响了其他人的观影体验,还好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制止,因为没有对影院的公共设施造成损坏,而且也没有造成特别坏的影响,所以涉事人员并不会进行钱财上的赔偿,据猜测可能会受到拘留。
也希望大家在电影院能够文明观影,大家在看电影的过程中都希望周围的环境比较平和,但是总有一些不道德的人会在电影院接打电话,甚至和同伴大声聊天,制造一些噪音,这样的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所以我们在观影过程中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 济南一男子遭电影票“不退不改”霸王条款,这种条款会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吗
济南一男子遭电影票“不退不改”霸王条款,引发大家热议,同时网友也纷纷表明自己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这名男子显然没有惯电影院的这种行为,反手将电影院起诉到了法庭之上,因此法院责令相应的负责人改正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举动。这种条款怎么可能会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呢?如果说明之后,那么退票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这给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其实买电影票跟买车票是一样的道理,都会因为疏忽出现买错的现象,这个时候只要及时的退票换票,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电影院也应该支持退票业务。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被这种现象给骗了,一定要及时的拿出强硬的态度,这样才能够让这些不合法律法规的电影院,受到相应的惩罚。
③ 梧州一电影院误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观影,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梧州某电影院误导消费者自行购买3D眼镜观影,最终在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之后得到了罚款5000元以及警告的处罚结果。实话实说,这一电影院得到这样的处罚下场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误导消费者自行购买3D眼镜实在是过分缺德,电影院本来就会提供3D眼镜。
总结
其实某些商业公司有时候不要把消费者当成无知的消费者,毕竟消费者是有着自己的权利的,同时消费者也对自己消费的商品有一定观察的能力。电影院总不把消费者当成上帝,很明显会丧失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最后电影院也就只能落得个被处罚甚至倒闭的下场,做生意还是要讲求诚信,同时还要尊重消费者。
④ 广西一影院误导消费者买3D眼镜被罚5千元,影院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有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假期的时候去看一场电影来缓解自己的焦虑心情,在电影院中看电影的时候氛围都是非常的好的,因此很多人都喜欢去电影院,但是这一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一场电影院内,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电影院因为宣传方式的不正当,导致消费者购买3D眼镜被罚5000元,也是让每个人感觉到大快人心的,从这件事情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影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我们都知道三d眼镜,一般来说。电影院都会有提供的,希望每个人在看电影之前都能够及时的问询。
3、遇到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置?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想承受损失,因此如果一旦有违反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及时的站出来检举揭发,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生活美好,同时对于电影院的做法来说,我们也应该提出指责才对。
⑤ 广西一影院误导消费者买3D眼镜被罚5千元,该影院违反了哪些相关规定
其实大家可以发现,现如今我们在电影院观看电影的时候,如果是3D电影,影院就会误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本身作为消费者,我们已经提供了电影票的费用。那么按照规定,影院本身是要提供3d眼镜的。但是在广西一家影院,诱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被罚款5000元钱,不仅是广西这家影院有这样的情况。
虽然100块钱对于现在很多的人来说并不算是一个大数额,但我们也不希望自己的钱花在冤枉的地方。所以,当电影院不发放3D眼镜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提出疑问,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本身电影院这样双倍的收费就是不正确的。
⑥ 误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 ,广西梧州一电影院被罚,院方对此有何回应
如果你是一个经常去电影院观看最新上映电影的观众,你就会发现不同类型的电影使用的观看工具有所不同。当你观看3D电影时,你就会发现电影院会免费向观众提供3D眼镜,从而保证消费者获得非常良好的观看体验。一般情况下,电影院绝对不会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毕竟3D眼镜的使用频率并不高。
然而,广西梧州的一家电影院却诱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这立刻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相关电影院也受到了一定的处罚。截止到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电影院官方人员对此事作出回应。可是电影院却无法否认电影院因为诱导消费者购买3D眼镜,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总的来说,我们应该寻求更优质的购物方案,当我们面对商场和电影院不合理的行为时,通过合理的手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事情。更何况任何一个机构和官方部门都没有办法诱导消费者购物,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⑦ 在电影院里,举办学生活动,放映了一部学生自拍的DV,是否违反了电影管理条例,是否要被处罚
处罚的依据应当是《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其中规定,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20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
当然,电影院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这时候就需要你的配合。
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抗辩。
1.放映非由电影院进行,而是电影院出租场地,放映由场地承租人进行,因此电影院不构成被处罚的主体。
2.所放映的不是电影片,应认为是一种私人影像视频。
3.因为此放映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不特定人开放,所以此放映不属于《电影管理条例》中的“放映”。
⑧ 济南一男子遭电影票“不退不改”霸王条款,如何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一、济南男子遭霸王条款,电影院被罚8000元
济南的一位小哥在网上购买了两张电影票,但是因为时间选错了选择了第二天,然后小哥就给电影城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改签一下,但是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的恶劣并且表示了这两张电影票不退不换不改签。气愤不过的小哥赶紧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了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违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随即对电影城做出了处罚8000元的处理结果。
人民公仆为人民,实施监管的上级领导部门,可以在闲暇之余或者其他时候进行适当的便衣暗访。针对有这种霸王条款的商家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并教导的行为,第二次就处罚。只要这种暗访的多了,就一定会更加的约束商家的行为。毕竟商家也不知道谁是暗访的,这种暗访活动一定要经常举行,不能做无用功,空白话,一定要主抓实际,想法设法的保障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改变消费者处在弱势地位。
⑨ 电影被偷票房影院将受到什么处罚
2016年11月,酝酿一年之久才出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偷票房行为是违法行为,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县级电影主管部门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吊销许可证。
随着近几年的电影热,资本不断涌入,影院开始扩张,银幕数不断增长。而2016年的票房增长不如意,正说明了中国电影的票房增速,已然无法跟上影院的产能增速了。据艺恩数据显示,2017年,三四线城市影院数量增长已然开始放缓。竞争来临的脚步放缓,不知是否能够按捺住院线们的慌张,但偷票房这颗“毒瘤”最终仍要在行业的不断规范下被除去,至于经营不善的影院,即使靠着偷票房苟延残喘,相信也无法逃脱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规律。
偷票房,归根结底还是有利可图。行业还是需要有行业的规范。希望影院以此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