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分成方法如下:
首先,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简称总票房),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
以上两项,合计5% +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1 - 8.3% = 91.7%即为“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可得:净票房=(1 - 8.3%)x 总票房。
然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会征缴净票房的1% ~ 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但该分账阶段只存在于大片,小片没有。
最后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净票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以下由Δ表示),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
如果电影院与院线是同一家公司,比如“万达”、“金逸”,那么它将独享这57%(即50% + 7%)。如果制片方与发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将独享这43%。
一般来说,发行方会与制片方约定,收取上述Δ的5%~15%作为其发行代理费用。那么只剩下43% - 15% = 28%归属制片方,即Δ的28%才是制片方的。
如果某些影片在某个档期处于竞争劣势,为了增加影片排映场次,制片方和/或发行方会承诺给影院和/或院线返百分点,一般占Δ的3~5个点。也就是说,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把自己应得的43% x Δ 中的3~5个百分点返给影院和/或院线,使其原来占Δ的57%的份额提高到60%~ 63%。
制片方,简称“片方”,有时本身就是投资方,大多数情况下不只一家,因为很多电影的投资较大,制片方一家无力投资,于是会邀请多家公司联合投资。多家投资方如何分享票房,这取决于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中的地位、主次、份额,业界称之为“主投方”与“跟投方”。
主投方就是控股方,只能是一家;跟投方就是参股方,常常是多家,主投方就是发行方要面对的制片方。但不论如何,只有真正出资、投了钱才能算投资方,没有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公司都不是投资方。
一部电影除了票房收入还有哪些渠道能够获得收益呢?
1、电视版权:即电视放映权。比如央视或一些省级卫视会购买某些电影(主要是大片)的电视播映权。
2、网络版权: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乐视网等为主要买家。
3、海外销售:面向中国港澳台地区、海外国家的院线、电视销售版权。
4、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类专项补贴。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包括IMAX和中国巨幕两种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
上述这些非票房收入,有时也比较可观,主要都归制片方。因此近年来制片方都在不断加大并积极拓展“非票房收入”,以求利润最大化。
『贰』 电影票房如何分账
1.就是投资方,和制片方,运作方的票方分成,比例4:4 :2大概这样分成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睁誉首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虚闷,电影院悉数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8.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成本6000万人民币,目标票房2亿以上,在中国做电影宣发合理的宣发成本是目标票房的10%上下。也就是再拿出2000万左右作为宣发费用。总成本是8000万人民币,不考虑其它回收渠道的话,按上面的算法,确实要2.4亿才能回本。
顾名思义就是一部大片在别的国家放映票房收入按分成分配。
比如美国大片在中国放映,(版权不卖给中国,以增加他的收入)他会以分账的形式向中国引进,这样票房成绩所取得的利润他会拿较多的比例!
『叁』 电影票房如何分账
票房分账:说的是电影的票房对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的三方分成,一般比例为4:4:2。不过具体的分成数额要看签订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出品方、院线和宣发房三方各算各的,因为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成本和宣传费用。再具体的,不同的电影其票房分账比例也会不同。
我们一般所讲的票房收入并不是投资者真正的收入,其中还包含国家税收3.3%,国家影视发展基金5%,院线占比50-60%,剩下的30-40%才是制片方,投资人的票房收入。
那么,票房分账,首先,就要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下的钱当中,作为放映场所的影院拿走50-60%,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30-40%。然后,制片方会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发行方一笔费用。剩下的钱扣除成本了之后,制作方和投资方再按约定分成。
由观影人数和票价乘积得到的票房,一般被称作这部电影的总票房,得到总票房之后,先行缴纳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之后的为可分账票房,即“净票房”,那么净票房=91.7%*总票房
然后,在净票房中:一般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归制片方和发行方所有。而发行方一般会收净票房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那么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就为净票房的33%。所以,一部电影如果不想亏本的话,那么总票房×91.7%×33%必须要大于等于制作费用,只有这样,最终投资各方才会盈利。
『肆』 韩国电影票房计算方式 之前竟然只算人数
想必很多的读者都会看到一些哪个电影票房突破多少的新闻,但其实在不同的国家票房的统计方法还不一样,接下来这篇文章就给大家聊聊韩国电影票房的那些事!
很多人都知道很多国家的票房统计之前是统计人次的,这种统计方法主要为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公平性,首先票房的比较有时会跨越几年甚至几十年,比如在法国最卖座的电影之一《虎口脱险》已经是40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票价显然比现在早李低的很多。以人次来记就是希望过滤掉历史原因、特殊发行策略原因、格式原因等造成的票价差异简单的只比较观影人次更能表现出一部影片的受欢迎程度,这也是韩国之前用这种统计方法的原因!
不过韩国已经开始改变这种方法了,有陆备迟消息称韩国从2013年开始已经开始改革,从滚塌之前实行的观影人数制更改为票房收入制。根据韩国的电影振兴委员会的说法,过去根据观影人数来计算电影票房是因为缺少准确而真实的电影票销售数据,而且一部分影院因为上税等原因抵触计算具体票房收入也是原因之一。专业人士也表示根据观影人数来计算票房成绩存在着误差过大,发行公司统计的数据会与委员会统计的数据不符等一些弊端。
而且韩国的相关人士解释说之前在韩国用观众人数来进行票房排行,其最大原因之一还有统一的票价。与之相比美国则会根据地区和影院的不同票价有时会相差会达到两倍以上,因此在美国如果以观众人数来计算的话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由于以往的韩国票房都是以观众人数来计算的方式,因此为了做准确的对比目前在改革计算方式的同时仍需要同时用观众的人数来统计。
以上就是关于韩国电影票房计算的一些信息,大家也看得出来其实在不同的地方推行的措施都是不一样的,一定要符合当地的情况才能行,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知识储备也给读者一定的启发!
『伍』 票房如何分成的
票房分账指的是电影的票房由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三方分成。
在中国票房分账的基本原则是:
1.首先雹茄氏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
2.剩下的票房一般按下述比例分成:源散影院+院线分账57%,制片方+发行方分账43%。
举例:
票房100元的分账:上交给国家5%,即5元,营业税3.3% 即3.3元,之后剩余91.7元,院线和影院分剩余的53%,为52.3元,制作和发行分47%,为39.4。至于导演和主演是否有分账取决于他们与制作方协商签订的合同。
票房(Box Office)原意指公开出售电影或剧院门票的地方,现特纳空指电影或戏剧的商业销售情况。电影业中,票房已经成为衡量一部电影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用观众人数或门票收入来计算,一般直接用来衡量一部电影的热播程度。
『陆』 说说电影票房是如何分账的
电影票房,分成如下:电影发展基金5%,营业税3.3%;院线50-60%;其余为制作商和发行商。
1、假如一部电影,2亿投资,有10亿票房,分成如下:
电影发展基金0.5亿
营业税0.33亿
院线5-6亿(主要看片子跟电影院怎么分成的);
制作商和发行商分剩余的3.17—4.17亿(这些钱还要除去的宣传费和制作成本,如果电影制作宣传2亿,那么制作发行公司的利润就是1-2亿)
现在一般的电影都是10家左右的制作商,就是1亿元拍的电影,每家分摊千来万成本,亏了也不伤筋动骨!
2、另外当制作发行方可以在后期受益再赚一笔,例如在电视频道放映、网络直播以及制作光盘等。
『柒』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成的 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的
1、以100块票房为例: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州谈有百分60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也就是常说的院线和郑迹亩投资发行6,4分账。还剩下37。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喊森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发行收入(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发行佣金、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后大概35左右。
『捌』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账的
应该明确的是,票房分账讨论的数字是抛开电影服务费的。
如一部影片上显示累计票房为“10.5亿元(包含服务费)”,分账票房为“10亿元”,这其中5000万的差额便是电商服务费,而票房分账则是在不包含服务费的这10亿基础上进行的。
一部票房10亿的电影为例,首先需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也就是说一部10亿票房的电影事实上可分账的总票房为9.17亿。
在可分账票房中,中影数字还要抽取0-3%不等的发行代理费(如果影片在0.5亿内收取3%,票房在0.5-3亿内收取2%,票房在3-6亿收取1%,票房在6亿以上则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