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影院禁止自带饮品到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顾客是否有权利投诉
在电影院的时候,其实大家都知道里面当中会销售爆米花等食品,可很多地方却杜绝大家外带,这多少有一些强买强卖的意思,因为在影院当中的价格比外面要高上许多,但是影院这种禁止自带饮品其实并不对,消费者也是有权利去自主的选择商品,作为顾客更是可以进行投诉。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电影院并没有明确的表示不能够自带饮品,但是在进场的时候却让顾客寄存,这种情况的话,肯定就属于是有些霸王条款的,因为影院如果没有正式的这种条款格式去说明的话,那作为顾客肯定是不知道的,在看电影的时候确实还是应该适当的约束,以免影响到他人,假如电影院禁止携带的食物,却在影院有售卖,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㈡ 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合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为,商家规定的“不让外带食物”属于“霸王条款”,当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可拒绝商家要求,并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㈢ 电影院不允许携带非影院内购买的饮料进场,有何法律法规作依据
电影院不允许携带非影院内购买的饮料进场,这样的行为是有问题的,受到了影响的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举报电影院。其实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比如有些KTV也要求大家不可以携带外面的酒水入内,还有一些饭店也做出了同样的约束。事实上这些约束都不具备任何的法律依据,所以如果遇到了这种不平等的要求大家可以选择合理维权。
大家好不容易买到了奶茶卡着时间点过来看电影,但是却因为饮品的问题被阻拦在外,这种操作让很多人都觉得非常不开心。电影院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将奶茶放在外面看完了电影以后再过来领,可是离开了视线的饮品大家根本就不敢喝,所以这个电影院的操作引发了众人的质疑。希望电影院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也希望大家能够勇敢的维权,不要让这些不合理的要求消失殆尽。
㈣ 电影院能带奶茶吗
电影院能带奶茶。
影院如果规定不能带奶茶属于“霸王条款”。对未提示的格式条款,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缺少有效提示或说明的格式条款,合同双方对相应内容并未形成真实有效的合意。在此情况下形成的条款,如果不平等地排除、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免除、减轻提供者责任,就违反了合同意思自治基本原则,因此对于被动接受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以上内容参考厦门网-看电影不能自带奶茶? 没有明确说明就属“霸王条款”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㈤ 可以带奶茶去电影院吗
可以带奶茶去电影院,消费者花钱买了电影票,电影院就应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和环境以及座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5)电影院不让带奶茶怎么投诉吗扩展阅读:
首先,消费者花钱买了电影票,电影院就应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和环境以及座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据此,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在法律上应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