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院偷拍是否违法
电影院以手机拍照是否违法,目前未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电影院都会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摄录像的话,那将会触犯法律,侵犯电影版权。
2012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刚结束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的征集意见过程。该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适当平衡文化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防止影院观众侵权偷拍是振兴电影产业的重要一环,但是如果禁止过严又可能抑制电影文化的社会传播。
但遗憾的是,“征求意见稿”对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却只有一款寥寥数语、轻轻带过。其中,第39条第2款规定:“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这一规定不仅过于含糊和笼统,而且没有对影院偷拍侵权行为的要件进行适当界定,不能不让人对其实际效用产生怀疑。
2. 看电影时拍照违法吗
看电影时拍照是否违法,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只是拍照,但并没有去用做商业用途,也没有传播,甚至都没给别人看,不会侵犯版权。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影院当中有特殊规定的话,就是另当别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行为人未经他人允许录像,且对此进行公开的,行为人拍照录像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人未经他人允许,且以营利目的拍照录像的,侵犯了他人的权力。行为人拍照录像的内容涉及他人隐私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余蚂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竖含埋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老碧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3. 在电影院偷录违法吗
在电影院偷录电影违法,这将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在公共场所录像不违法。如果需要证据,是可以在公共场合录像的。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录像,不违法。但是他也可以拒绝录像,如果你的录像触犯了人家的隐私,别人是可以拒绝录像的。
但是如果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拓展:不要在电影院吸烟;不要在电影院乱丢垃圾;不要在电影院大声喧哗;不要在电影开始后随意走动。
法律依据:
《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制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的;
(四)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
(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电影档案的。
电影院有前款第四项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4. 严打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这么做
某些观影人员在看电影的过程中会拍摄画面,并且发给朋友或者分享到社交平台,这就是“盗摄”。其实,“盗摄”是一种不文明的观影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看,也是对电影作品的一种不尊重。每个观众要想获得最好的消费体验,需要所有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如果你正看着电影,前面一个人突然举起明晃晃的手机来拍照,这对整个放映环境的气场是非常大的破坏。如果想发朋友圈分享自己的观影体验,可以下载官方的宣传海报,并配以相关的文字,而不是擅自拍摄屏幕。
5. 看电影拍照属盗摄,这算是盗摄吗
我本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属于盗摄,而且这样的行为非常过分,甚至有违法的嫌疑,因为在一部电影上映的时候,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可以提前去拍摄相关的片段,如果这些人还把这些拍摄的片段发到网上,那么就直接侵犯了这部电影的知识产权,这样的行为应该被制止。
我们在看电影的时候一般都特别喜欢发朋友圈,有些人是拍一些电影票,有一些人是拍电影院的一些设施,但是会有一些人去拍摄电影的画面,我认为最后一种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妥,因为这个电影还是在上映的期间呢,它是受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如果这这个时候去拍摄一些电影的内容,并且发到了朋友圈里,很有可能会造成别人的观影感受降低,甚至会导致这部电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看电影盗摄的行为其实很普遍。
这一点挺让人遗憾的,因为很多人的物质水平虽然提高了,但是他们的精神水平和文化素养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有些人觉得自己花钱买了电影票,那么在观看电影的时候拍一下电影的片段也是非常正常的,其实这样的想法非常错误,因为你虽然购买了电影票,但是并不意味着你拥有了拍摄电影的权利,更没有去盗摄一部电影的权利。在看电影的时候比较开心,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6. 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对着屏幕拍照算盗摄吗
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对着屏幕拍照算盗摄。
盗摄是禁止的,在电影院里拍照,视频,录音都属于盗摄。
电影院(cinema)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
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电影已经成为人们饭后的论点。
质量标准: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7. 在电影院拍照录像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
这个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这个属于个人,未经电影院的授权非法盗录行为。
属于民事侵犯权。
8. 电影院盗录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盗录电影违法,这将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