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好莱坞明星片酬与税收,一部电影成本几个亿,票房十几个亿,明星的片酬更高,那他们要承担多少的税费呢
好莱坞明星如果只按照片酬2000万美元,至少要向政府缴纳百分之35甚至更高。
国内明星比好莱坞那只能叫小巫见大巫。好莱坞明星片酬动辄上千万美元,换算人民币轻松上亿,美国的个税最高税率是35%,国内是按照劳务报酬税率,超过五万元税率达到40%,不过美国税收查的很严,中国偷税漏税现象挺多的。
介绍
美国的赋税制度相当复杂,但是好莱坞明星属于高收入群体,在美国自然是纳税大户。好莱坞一线男星片酬至少两千万以上(如强尼戴普、迪卡普里奥、威尔史密斯等人)。
也就是说只要你找我拍戏,并且是演主角,先不管这电影票房如何,你就得先给我2000万美元,除非演员本人自降身价。电影票房分成,DVD发售分成,以及本电影各种周边赚的钱明星们还可以提成。
Ⅱ 什么叫票房分账
票房分账指的是电影的票房由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三方分成。
在中国票房分账的基本原则是:
1.首先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
2.剩下的票房一般按下述比例分成:影院+院线分账57%,制片方+发行方分账43%。
举例:
票房100元的分账:上交给国家5%,即5元,营业税3.3% 即3.3元,之后剩余91.7元,院线和影院分剩余的53%,为52.3元,制作和发行分47%,为39.4。至于导演和主演是否有分账取决于他们与制作方协商签订的合同。
票房(Box Office)原意指公开出售电影或剧院门票的地方,现特指电影或戏剧的商业销售情况。电影业中,票房已经成为衡量一部电影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用观众人数或门票收入来计算,一般直接用来衡量一部电影的热播程度。
Ⅲ 战狼2要是票房50亿国家能拿多少税
1、战狼2每10亿票房,分成如下:电影发展基金0.5亿,营业税0.33亿;院线5.7亿;制作发行4.3亿(还要除去0.6亿的宣传费和2亿成本,这些费用在制作发行费用中扣除)。
2、如果战狼2达到50亿,就要缴纳2.5亿电影发展基金和1.65亿的营业税。合计4亿左右。
3、如果税,仅仅是1.65亿,当然电影发展基金也可以算在税里面!另外,电影院要交纳的税另算!
Ⅳ 电影院线票房分成比例是多少
以100块票房为例:
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相关如下
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其中院线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块里,有个4块多吧。像万达、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这两块收入基本就被算做一块收入了。
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Ⅳ 电影公司取得票房收入要交哪些税
电影发行中涉及到上游: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下游:院线和影院四方利益的分配,一般参照45::55的比例分账。
一、下游:放映院线就票房收入缴纳营业税,适用文化业3%的比例,每百元的票房收入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且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不得在营业税前扣除(财税2009年111号文)。
政策优惠: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权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1、发行收入:及电影发行方从电影放映方取得的发行分成收入。
2、片租收入: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放映方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3、转让版权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
三、营改增的影响:财税2011(111号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纳入增值税。
Ⅵ 请问票房分账后还要交税吗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PS:这里小票更正一下,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为中数所提供)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
Ⅶ 2019票房破35亿的《哪吒》电影要交税几个亿
按照华语电影的票房分账行规,分账前要扣除5%的电影发展基金,以及3.3%的税费。
也就是35亿乘以3.3%大约等于1.15亿也就是要交1.15亿的税。
电影院放映收入是按照现代服业6%税率缴纳增值税,关于放映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电影放映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Ⅷ 票房税收贡献
根据现在国内电影票房的分账模式,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首先要扣除3.3%营业税,上交5%电影转型基金,剩下只有91.7%由电影院、发行方和制片方来分成。
Ⅸ 电影的票房是怎么算的
票房可以用观影人数或门票收入来计算,而通常我们所讲的票房,就是用门票收入来计算的。即,票房=票价X购买人数。
比如某影院一天放映了6场《李茶的姑妈》,有学生票:40元,共10人,标准票:80元,共10人,团体票:30元,共10人,会员票价:20元,一共10人,那么,这一天该影院的总票房就是:4000+8000+3000+2000 。
现在各大电影院都实行电脑售票,这些售票系统是和国家电影局电影专项基金管理中心联网的,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自动向专基中心发送票房数据。因此,相对来说,电影票房对判断某部电影的观影人数,影片受欢迎程度还是有很大参考意义的。
(9)电影票房交多少税扩展阅读
电影票房的影响因素:
影片票房的好坏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包括影片题材及剧本、主创团队、影片定位、影片质量、票价、档期、发行、院线排片、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题材和剧本是一部影片的核心;科幻、魔幻题材一向是票房大热的选项,贴近生活、打动人心的情感题材也比较受观众青睐。
主创团队如导演、主演、制片人和制作团队等,都是吸引观众的重量级筹码,能够在影片上映前期对观众形成最大的吸引和冲击;影片定位是指影片为自己影片的市场预估,比如从剧本设置、演员选择等方面切入设定目标人群定位。
影片质量包含了剧本、拍摄、制作、演员表演等综合因素,是电影艺术成就的衡量标准,是一部电影成功的最重要因素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电影票房
Ⅹ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