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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土生子男主角最好

发布时间:2022-07-13 21:32:25

A. 求Tony Morrison----Beloved (宠儿)的中文简介或者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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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是美国著名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Morrison)的作品。

B. NATIVE SON怎么样

在我目前以看过的美国黑人文学的书籍中,这本1940年出版的《土生子》算的上是最近也是最晚看的一本书,书作者查理德.赖特改变了很多人长久以来心目中‘斯托夫人’笔下《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像。 在《土生子》这本书里,黑人主角不在是一个被白人宗教麻醉思想,手拿《圣经》对白人奴隶主的剥削逆来顺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着自己肤色与白人微弱差异,而逃亡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为一个生活在南北战争后,20世纪30年代美国白人统治下,以种族隔离为环景背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别格.道格斯’。 在赖特的笔下,从主人公黑人青年‘别格.道格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见了一个正常的有着善与恶和喜怒哀乐的新黑人形像,同时也对当时的美国社会环景与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写,不在是停留在南方的种植园里。这在当时的美国文学界,特别是美国黑人文学里,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壮举!从书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后的时代里,很多著名美国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鲍德温和拉尔夫.艾利森 亚格利斯.哈里等都深受其的作者和其作品的影响。该书还被改变成话剧,并在百老汇上演。 书中的开头‘别格’的一家生活极度的困难,四口人挤在一间破败的陋室中,主人公的父亲在‘别格’小时死于南方的白人暴民手中,从而始‘别格’从内心深处对白人世界冲满了极度的恐惧与愤慨和仇恨,但当他看到城市上空白人驾驶的飞机在蓝天中自由翱翔时,又不住的向往,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却是自己的肤色与种族。 他不喜欢白人的世界,却又不得不按白人的方式与规则生活,在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别格违心接受了为白人地产投资商‘道尔顿’先生的工作,当了一名司机和锅炉工。本来他将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但在这天晚上他把醉酒而昏迷的道尔顿的女儿‘玛莉’抱上其的卧室时,却被‘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碰见!‘别格’出于内心对白人世界的极度恐惧,出于不想被发现自己在小姐的卧室里,失手用枕头捂死了因醉酒而熟睡的‘玛莉’从而酿成了大祸!在这里可以看出那个时代以美国白人为主导的社会总体上对黑人种族的压迫。 一个只是双目失明的白人老妇人,却能让一个黑人青年挺而走险失手杀人。 而从社会和刑法的另一个角度讲,别格为此也变成了一名杀人犯!他为了逃避白人世界的追捕与惩罚,又制造的焚烧‘玛莉’的尸体和写绑架信嫁祸给‘玛莉’的朋友,白人共产党‘简’最后终因人们在清理炉灰时发现了‘玛莉’的遗骸而败露!‘别格’又开始了在‘芝加哥’这座城市与前来抓捕他的白人警察们的战斗。其间他又因惧怕自己被牵连而杀死了自己的女友‘蓓西’最终被白人警察抓获。从而结束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土生子》很代表性的之处还有,不仅仅是赖特笔下塑造的全新的,服合时代的主人公‘别格.道格斯’,要是那样的话该书决不会成名。正如‘斯托夫人’笔下《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段买下汤姆大叔的高贵的白人庄园主,和自己的姐姐在庄园里那段经典的关于美国南北双方对黑人的争论。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常的篇幅来描写为‘别格’辩护的白人犹太师‘麦克斯’,与白人公诉人‘勃克利’对主人公‘别格’的罪刑是社会还是个人性质的对白。 如: ‘别格’在来‘道尔顿’家工作之前,曾有过计化抢劫白人商店的想法。还有,当他怀抱着醉酒的‘玛莉’回到她的卧室时,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识的驱驶下,作为一个健康强壮的男人‘别格’也对‘玛莉’也产生了单纯的欲念,这时‘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突然出现在们口!让人读阅思絮后久久的回味唏嘘不以,别格做为一个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压剥削的黑人,他不想为白人服务可他又无法摆脱其的制约。当其犯下杀人的大祸时,觉得这不过是早晚会发生的事,就算是不这样也会那样或者那样被白人所杀,而不是一开始人所应有的负罪感,而是对白人社会对自己报复的恐惧,因为没有谁会去理解观心他和他所属的种族。 如:事发后黑人街区被白人暴民趁机围攻扫荡欧打无辜的黑人。 本书还有另一点可取之处,那就是给他提供工作的道尔顿先生,赖特对他的描写很有代表性,他一方面给黑人学校捐款助教,同时还指导别格上学,但却不顾佣黑人职员或学生,一方面他顾别格为自己打工并给其丰厚的报酬,另一方面却把品质极次的劣质房以高价租给黑人谋取暴利。 想想在30多年后‘亚格利斯.哈利’的那本《根》,书里的那个救了昆塔但又卖掉其女儿的白人庄园主华勒是合其的相似! 可当他在收到别格伪造的绑架信时,他以一个父亲的名意起乞求所为的绑匪,释放以死去并被焚尸的女儿后,不久那个焚烧‘玛莉’的锅炉里就发现了她的残骸,别格被抓又给人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 其中书终在法庭中审判别格时,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很精彩!堪称本书的点睛之处!很值得一读! 作为一本在美国20世纪20-30年代,黑人文学‘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抗议题材”小说,理查德·赖特以其严谨的构思,精湛的文笔,真实的取材于现实生活,公正客观的塑造了一个生长生活在那个时代,群体和个人受白人种族压迫剥削的美国的黑人‘别格.道格斯’,而不在是像斯托夫人笔下极度温顺和善的白人牧师式的黑人形像,正如本书的名子《土生子》,南北战争结束106年后,续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近一百三十多年后,这个迟来的不为人知黑孩子才出生。 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几年来我读阅了一些有关美国黑人题材的小说和书籍,发现由于时代和历史政治的原因,我们很多的人对黑人文学的认识都很像那时的美国,只知道一个《汤姆叔叔的小屋》,连诞生于60-70年代的黑人民权时期,并曾在我国电视上拨发放过的黑人精典文学《根》都很少有人知晓,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以理查德·赖特以他在美国文学界的地位和历史影响,我希望能多出些他的作品,如‘理查德·赖特’的早期作品〈汤姆大叔的孩子〉和其的自传〈黑孩子〉希望可以早些和中国的读者们见面。

C. 谁有Native Son《土生子》的英文版pdf. !!!急用!!!

D. 急求Tony Morrison 的《Beloved》最后一节中英对照版,.!!!

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粲酢罚?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Plot summary

The book follows the story of blacks Sethe (pronounced "Seth-uh") and her daughter Denver as they try to rebuild their lives after having escaped from slavery. One day, a young lady shows up at their house, saying that her name is "Beloved." Sethe comes to believe that the girl is another of her daughters, whom Sethe murdered by slitting her throat with a handsaw when she was only two years old to save her from a life of slavery, and whose tombstone reads "Beloved." It was thought, at first, that Beloved's real name was Liz Granacher, but that is shown to be false later. Beloved's return consumes Sethe to the point where she ignores her other daughter and even her own needs, while Beloved becomes more and more demanding. Paul D. and Charlie McKnight know that Beloved is evil, but do nothing out of fear.

The novel follows in the tradition of slave narratives, but also confronts the more painful and taboo aspects of slavery, such as sexual abuse and violence. Morrison feels these issues were avoided in the traditional slave narratives. In the novel, she explores the effects on the characters, Paul D and Sethe, of trying to repress - and then come to terms with - the painful memories of their past.

[edit] Major themes

Beloved is a novel based on the impact of slavery and of the emancipation of slaves on indivial black people. There are several themes that remain central to the novel:

[edit] Motherhood

The concept of motherhood within Beloved is as an overarching and overwhelming love that can conquer all, strongly typified within the novel by the character Sethe, whose very name is the feminine of "Seth"- the Biblical 'father of the world'. This can also be seen within Morrison's other works and has led to her sometimes being cited as a feminist writer. The feminine capacity for love is maximal: "It hurt her when mosquitoes bit her baby". Further, Sethe's escape from the slave plantation (ironically named 'Sweet Home') stems from her desire to keep the "mother of her children alive" and not from any personal survival instinct. Sethe's maternal instincts almost lead to her own destruction. We can here assume the interpretation that Beloved is a wrathful character looking to wreak revenge on Sethe for killing her,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murder was, in Sethe's mind, an entirely loving act. Sethe's guilt at Beloved's death means that she is willing to "give up her life, every minute, hour and second of it, to take back just one of Beloved's tears". Further, toward the end of the novel, "Beloved didn't move, said, 'Do it', and Sethe complied". The strength of her love leads her almost to the point of death as she allows Beloved to take her revenge.---

[edit] History

Toni Morrison wrote Beloved on a foundation of historical events. The most significant event within the novel--the "Misery", or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is based on an actual historical event. In 1856, Margaret Garner murdered her children to prevent them from being recaptured and taken back into slavery with the passage of the Fugitive Slave Act of 1850. Morrison admits to "an obsession" with this account after she discovered it while helping edit a scrapbook on black history. The novel itself can be seen as the reworking of fact into something with a very emotional central message. History is woven throughout the novel. The Middle Passage is referenced along with the Underground Railway in many parts of the novel; the 'Sixty Million and More' to whom Morrison dedicates the novel may refer to the many who died ring the Middle Passage. The entire concept of the slavery described in the novel: Paul D's confinement in Georgia, ideas such as the "bit" and the legislature described are all based on history. This gives the novel a powerful impact.

Beloved's appearance reawakens memories of slavery among the other characters, and they are forced to deal with their past instead of trying to repress their memories. Reincarnation and rebirth are also themes in this novel.

[edit] Manhood

Again, the concept of manhood is important within Beloved. Paul D is the only developed example of a male character, and is "the kind of man who could walk into a house and make the women cry. Because with him, in his presence, they could cry and tell him things they only told each other". He is, however, emotionally crippled and is forced to keep his emotions locked inside a "tobacco tin"- a box "rusted shut." This is a metaphor for the way in which he must control his feelings to survive. During the chain-gang period, his hands uncontrollably shake until he can learn to trap his emotions and effectively lock them away. It takes Beloved to release him, shown by the uncontrolled repetition of "Red Heart. Red Heart..." Within the novel, the male is significantly weaker than the female, one reason being there is no other developed male character other than Paul D to test the strength of women in the novel against, all others being the past oppressors of Sethe and other former slaves. Paul D cannot cope with the extreme demonstration of love exemplified by Sethe's murder of Beloved and leaves. Still, the book ends with Paul D coming back "to put his story next to hers", a display of his courage and mature love, if crippled by his slavery ordeal. Leaving the readers without ultimate answers, Toni Morrison concludes on a hopeful note, with Paul D trying to explain troubled and past-obsessed Sethe that "[she is her] best thing."

The most strongly ambiguous character within the novel is Beloved. The first interpretation of her character is that she is a supernatural, incarnate form of Sethe's murdered daughter. The second is of her as, as Stamp Paid puts it, "a girl locked up by a white man over by Deer Creek. Found him dead last summer and the girl gone. Maybe that's her". Both are supportable by the text. The concept that Beloved is the re-incarnated child is supported by her knowledge of the song that "nobody knows but me and my children" and her knowledge of Sethe's earrings, but it is also true that the characters have a psychological need for Beloved- Sethe can assuage her guilt over the death of her child, and Denver gains a playmate, or even more. The reader is forced to be active rather than passive and is made to work to discover what is going on. The emphasis is on interpretation rather than on what the author says.

E. 美国黑人小说中有没有主角是黑人女性的求大神帮助

有。比如,托尼·莫里森的《宠儿》。 最近在研究这方面的作品吗? 再给你几个黑人作家,男的:理查德·赖特《土生子》,拉尔夫·埃利森《看不见到人》,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女性:除了莫里森,还有写《紫色》的作者艾丽丝·沃克,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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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跪求土生子2019年上映的由玛格丽特·库里主演的百度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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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拉希德·约翰逊

编剧:苏珊-洛丽·帕克斯、RichardWright

主演:玛格丽特·库里、尼克·罗宾森、伊丽莎白·玛维尔、琪琪·莱恩、桑娜·莱瑟、大卫·艾兰·格里尔、艾什顿·桑德斯、比尔·坎普、巴巴拉·苏科瓦、斯蒂芬·亨德森、拉马尔·约翰逊、AaronMoten、杰罗德·海恩斯、多泰斯·詹姆斯、QHasan

类型: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上映日期:2019-01-24(圣丹斯电影节)、2019-04-06(美国)

片长:110分钟(圣丹斯电影节)

又名:危险上路(台)

年轻的非裔美国人比格和母亲及兄弟姐妹住在芝加哥。他开始做富商道尔顿一家的司机,为道尔顿的女儿玛丽驾驶。直到他卷入了一场意外死亡事件后,其与强大的社会力量发生了冲突。

G. 求以“行走”为题材的文学作品(最好是美国或者日本的)

美国文学的雏形
早期的美国文学是从欧洲文学的样式和风格中衍生出来的。例如,维兰德和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的小说创作就是对英格兰哥特小说的模仿。就连华盛顿·欧文的杰作《李伯大梦》和《沉睡谷传奇》也是十足的欧洲风格,只是故事发生的场景改为美国而已。

美国文学的诞生

美国第一位在小说和诗歌创作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家是艾德加·爱伦·坡(1809-1849),他于1835年开始短篇小说的创作,其作品包括《红死病》、《陷坑与钟摆》、《颓败之屋》和《莫尔格街凶杀案》。他的创作触及了前人很少涉及的心理学领域,并且将神秘、幻想等元素融入小说创作之中。

1837年,年轻的作家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将他的一些短篇小说集结成册出版,名为《重讲一遍的故事》。这是一部包含了丰富的象征主义及神秘主义元素的作品。后来,霍桑又开始写作长篇的传奇小说、类寓言小说,他的本土小说《新英格兰》以人类的内疚、荣耀和情感上的压抑为主题。霍桑的代表作是《红字》,讲述一个因通奸行为而被驱逐出社区的女人的故事。

霍桑的小说创作对他的朋友,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1819年-1891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赫尔曼·梅尔维尔以自己早期的水手经历为蓝本创作了许多富有异国情调的小说。在霍桑的影响下,麦尔维尔的小说中也融入了很多哲学上的思索。在其代表作《白鲸》中,作家通过对一场惊心动魄的捕鲸历程的描述,表达了对人类痴迷状态、人性中罪恶成分以及人类如何战胜这些天性的思索。在他的另一部短篇杰作《比利·巴德》中,梅尔维尔则戏剧性的描写了战争时期一艘船上人们责任和同情心的主题。梅尔维尔的那些涵义深远的杰作销量少得可怜,而梅尔维尔本人在有生之年也没有获得应有的声誉。直到20世纪初期他的作品才重新被人发掘并被给予公正的评价。

1836年,曾经做过联邦政府部长的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1803年-1882年)出版了一部散文作品《自然》,主张人类可以通过学习和研究自然世界来代替笃信宗教或试图达到某种玄妙的精神境界。他的思想不仅仅影响了那个时代的作家,以致于形成了一股“先验论”的文学思潮,而且还通过他本人大量的演说而影响了公众。

除爱默生外,最具天赋的先验论思想家是亨利·大卫·梭罗(1817-1862),他是一位坚定的新教徒。梭罗曾独自一人在一片密林环绕的湖畔小木屋中独居了两年,并完成了《瓦尔登湖》。那是一本论文集,主要思想是反对无所不在的、组织严密的社会对人性的束缚。梭罗激进的思想对后世美国小说中人物的个人主义特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吐温(真名为塞缪尔·克莱门斯,1835-1910)是美国第一位生于美国边境密苏里州而非东海岸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包括论文集《密西西比河上》以及小说《顽童流浪记》。马克·吐温的风格受新闻学影响很大,尽管根植于美国本土,语言质朴,却也具备很多发人深省的幽默元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的文学创作语言。他笔下的人物的言谈往往非常生活化,十足的“美国味”,并且使用方言、新生词汇和地方口音。

亨利·詹姆斯(1843年-1916年)的作品关注所谓的新旧世界(指欧洲和美国)的差异。尽管他出生于纽约,却在英国度过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阴。他的很多小说都关注那些旅居欧洲的美国人。詹姆斯的作品往往使用结构复杂、风格高雅的语汇,注重描写情感上的细微变化,这使得他的作品显得晦涩难懂。相对而言,他有两部作品比较容易读懂,分别是《黛茜·米勒》和《碧卢冤孽》。前者描写一个迷人的美国女子在欧洲的生活,后者则是一个灵异故事。

[编辑] 美国抒情诗
19世纪美国两位最伟大的诗人彼此的性情和风格都截然不同。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曾经做过工人、旅行家,而且在南北战争中志愿做过护士。他是一位诗歌的革新者。他在篇幅浩大的诗集《草叶集》以无拘无束的诗体和长短不一的诗句来象征美国无所不在的民主精神。诗人将自己生命的历程和美国一代人的生命历程视为一体,努力使自己不要变成一个粗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例如,在《草叶集》中收录的重要作品《我自己的歌》里,惠特曼如此写道:“这就是那些不同年龄、不同处所的人们的思想/ 我对他们并不陌生”。

惠特曼也是一位关注人的实质而非精神的诗人。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在研究美国经典文学的时候,曾经如此评价惠特曼:“他是第一位向‘人类的灵魂高于肉体’的陈词滥调开炮的人”。

和惠特曼不同,埃米莉·迪更生(1830年-1886年)是一位独具在马萨诸塞小镇的上流社会的未婚女子。她的诗作充满灵性和智慧,结构精巧,深入心灵。她的作品和当时的美国社会格格不入,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得以出版。

埃米莉·迪更生的很多诗作都以死亡为主题,并带有揶揄的意味。她的一首诗这样开头:“由于我无法逃避死亡/ 死亡却对我望而却步了”。她的另外一首诗作则戏谑自己一样的女子在男权社会中的地位,她这样写道:“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你呢?/你也是个不存在的人么?”

[编辑] 美国文学的黄金世纪
在20世纪初期,美国的小说家们将观察的触角深入更加广泛的社会领域,同时关注上流社会和社会底层人们的生活。伊迪丝·华顿(1862年-1937年)的小说反映上流社会的生活,而她本人就生于美国东海岸富裕的地区。她的杰作之一《纯真年代》描写了一个男人徘徊于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女人之间,却最终选择了那个传统的、被上流社会所能接受的女人的故事。和她同时代的斯蒂芬·克莱恩(1871-1900)最著名的作品是关于南北战争的小说《红色英勇勋章》。克莱恩在他的《街头女郎梅季》中描写纽约妓女的生活。西奥多·德莱赛(1871-1945)在他的小说《嘉丽妹妹》中讲述了一个乡村少女来到大都市芝加哥,并成为一个有钱人姘妇的故事。

作家们在文学风格和形式做出了许多可贵的尝试,并终于导致创作主题彻底的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彼时正流亡法国巴黎的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1874-1946)出版小说《三个人生》。这是一部具有实验性质的创作,其中融入了作家所熟悉的立体主义、爵士乐以及其他现代艺术思潮等元素。

诗人艾兹拉·庞德(1885年-1972年)生于爱达荷州,却在欧洲度过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阴。他的作品体系复杂,晦涩难懂,经常在文学中融入其他艺术样式的元素,并在东西方文学中广泛汲取养分。他对许多诗人都产生了影响,最著名的就是托马斯·斯特尔那斯·艾略特(1888年-1965年),另一个旅居海外的美国诗人。艾略特的诗作以玄奥著称,融入了许多象征性的元素。在其代表作《荒原》中,诗人通过描写一系列支离破碎、气氛可怖的图景,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充满敌视和偏见的社会。艾略特的诗歌和庞德的诗歌一样晦涩难懂。《荒原》的一些版本甚至需要诗人自己作大量的脚注,才能让读者大致读懂。艾略特于194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美国的作家们也喜爱选择战后世界的觉醒与幻灭作为题材。费滋杰罗(1896年-1940年)的小说创作生动的描述了20年代美国社会躁动不安却又无比沉闷的氛围。费滋杰罗最热衷于表现美国年轻人在一次次的失败和沮丧中融入社会的过程,代表作品是《大亨小传》(乔志高译)。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曾在一站期间从事过救护车司机的角色,亲眼目睹了死亡和暴力的惨烈。战场上惨绝人寰的屠杀行径使得他痛恨抽象、空洞的文学语言,认为这样的语言只能粉饰太平,误导读者。于是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删除可有可无的语汇,语言洗练简洁,直接切入主题。他赋予自己的作品以道德约束,并颂扬那些在重压之下的勇敢者。他小说中的主角通常是强壮、沉默却不懂得取悦女人的男人。《太阳照样升起》和《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最出色的作品。1954年,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约翰·史坦贝克(1902年-1968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他的很多小说便以故乡作为背景。史坦贝克的小说风格简练,能够引发人们的思考。这为他的作品赢得了广大的读者,却无法讨得文学评论家的欢心。史坦贝克经常描写贫穷的工人阶层的生活,以及他们如何反抗自己的命运的过程,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具社会意识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是《愤怒的葡萄》,讲述了贫穷的裘德一家从俄克拉荷马州千里迢迢的迁徙至加利福尼亚,寻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他的其他作品还包括《薄煎饼》、《人鼠之间》、《罐头工厂》以及《伊甸园东》。于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编辑] 繁荣的美国戏剧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戏剧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美国第一位伟大的剧作家是尤金·奥尼尔(1888-1953),他于193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奥尼尔的剧作在古典神话、圣经以及现代心理学等领域取材,直白的描写性和家庭争端问题,但他最大的成就还是在于人们对自己身份认同问题的探索。他最杰出的作品之一《长夜漫漫路迢迢》(乔志高译)是一部规模很小,主题却很深刻的悲剧,以作家自己的家庭生活为蓝本。

这个时代的另一位美国本土的剧作家是田纳西·威廉斯(1911-1983)。他来自美国南部,热衷于以自己的家乡为故事的背景。他的剧作通常十分诗化且煽情,经常以一个情感细腻的女子被困于一个蛮荒的环境为主题。他的一些剧作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包括《欲望号街车》和《朱门巧妇》。

[编辑] 来自南方的声音
其实,在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前五年,便已经有一位美国作家获得这一殊荣,那就是威廉·福克纳(1897-1962)。福克纳以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名为“约克纳帕塔瓦”的虚构的地方为背景创作了一系列作品。他以看似未经修饰的人物的思维轨迹为线索来叙事,以此来揭示人物最真实的内心世界。这一技巧在文学史上被称为“意识流”。作家还经常打乱时间顺序来叙事,用以揭示过去和现实之间的联系。他最优秀的作品包括《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福克纳是美国南部文学崛起的一个代表人物。南部文学的代表作家还包括杜鲁门·卡波特(1924-1984)和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尽管卡波特的创作领域包括长短篇小说以及散文,他最杰出的作品却是纪实文学《冷血》。这部作品记录的是一宗真实的连环杀人案,体现了一位小说家高超的心理分析技巧和优美的文风的绝佳结合。其他擅长写纪实文学的作家还包括诺曼·梅勒(1923-)和汤姆·沃尔夫(1931-)。前者在收入《夜晚的大军》中的《五角大楼》一文中描写了一场反战大游行,而后者的《太空先锋》则真实的记录了美国宇航员的生活。汤姆·沃尔夫是美国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

弗兰纳里·奥康纳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她能够以旁观者的冷峻目光观察她的家乡——新教传统根深蒂固的美国南部社会。她笔下的人物多半是正统的新教徒,同时迷恋上帝与魔鬼。她以其悲喜剧风格的短篇小说而著称。

[编辑] 黑人文学
20年代,位于纽约曼哈顿哈莱姆区的黑人艺术家社区逐渐崛起,发动了“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在这场文艺运动中产生了诸如朗斯顿·休斯(1902年-1967年)、康蒂·库仑(1903年-1946年)以及克劳德·麦凯(1889年-1948年)等极具天赋的诗人。小说家佐拉·尼尔·赫斯顿(1903年-1960年)将传统的小说叙事与非裔美国人的口头传播的传说和历史结合起来,并且融入了人类学元素。她在小说《凝望上帝》中描写一个非裔美国女人的生活和婚姻。她的创作影响了后来的黑人女性文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文学形式多样化的需求导致许多黑人作家跻身美国文学的主流。詹姆斯·鲍德温(1924年-1987年)在作品《乔万尼的房间》中表达了对种族主义的蔑视和对性解放运动的支持。拉尔夫·艾利森(1914年-1994年)在《隐形人》中以“隐形人”喻黑人文化在美国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将非裔美国人的境遇和现代社会中人类对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结合起来。

[编辑] 垮掉的一代
50年代,美国的西海岸出现了一群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艺术家。这些人热衷于爵士乐,认为战后的社会已经疲惫不堪,主张人们应该在毒品、酒精和东方的神话传说中寻求更多新鲜的体验。诗人艾伦·金斯堡(1926年-1997年)在其作品《嚎叫》中奠定了这一流派反抗社会和追求视觉迷幻的风格。这部作品以惠特曼风格的句式开头:“我亲眼看到我们这一代最美好的心灵被疯狂所毁灭……”。杰克·克鲁亚克(1922年-1969年)在他插话式风格的小说《在路上》中为“垮掉的一代”纵情享乐的生活方式大唱赞歌。

[编辑] 后现代主义文学
以下一些作家的作品可以勾画出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大致轮廓:托马斯·品钦、威廉·加迪斯、罗伯特·库维尔、威廉·H·加斯、约翰·巴斯、雷蒙德·费德曼、唐·德里罗。这些作家共同的特点在于:主张每个具体的“文化结构”都应该服从一个范围更庞大的叙事结构,因此没有任何一种结构是完美的;理想的叙事结构是人们所无法预知的;知识具有无法改变的不确定性。所有这些思想导致“类型之类型”理论的诞生,以及《芬尼根守灵夜》式的结构迷阵。

由于后现代主义文学的理论仍在建构之中,目前学术界还无法为这一流派的作家和作品下一个客观的评述和结论。人文主义与解构主义,整合与分裂,单一和多元,究竟孰优孰劣,目前尚无法判断。而实际上,这也是托马斯·品钦、雷蒙德·费德曼、奥斯瓦德·维纳、汉斯·沃尔什朗格、雅克·德里达、詹姆斯·乔伊斯、阿诺·史密特、弗拉基米尔·索罗金等后现代主义作家的初衷。

[编辑] 充满智慧的灵魂
从欧文和霍桑的年代一直到今天,短篇小说一直都是美国最受欢迎的文学样式。约翰·奇佛(1912-1982)是美国20世纪杰出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的小说将不断成长着的美国大城市周边城镇人们的生活纳入了文学的视野。奇佛长期供职于以智慧和成熟著称的杂志《纽约客》。

近些年来,美国出现了许多来自边缘人群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取得了振聋发聩的效果。例如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意识流小说中的杰作;莱斯莉·玛尔蒙·席尔柯(1948-)的小说《美国土生子》大量应用口语,并引入民间传说等元素;华裔作家谭恩美(1952-)在小说《喜福会》中讲述了她的父母早年在加州的经历。古巴裔作家奥斯卡·黑杰罗斯(1951-)的小说《曼波之王的情歌》荣膺1991年普利策文学奖。埃德蒙·怀特(1940-)所著的包括《一个男孩的故事》的系列小说反映了美国同性恋人群的欢乐与痛苦。近些年来,美国的一些黑人女作家大行其道。其中,托妮·莫里森(1931-)以其小说《宠儿》和一些其他作品赢得了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第二位获此荣耀的美国女作家。

[编辑] 其他人物
达希尔·哈密特和雷蒙德·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创作对其他文学样式的创作产生了影响,其影响力超越了国界。

辛克莱·刘易斯、艾茵·兰德、左拉·尼尔·赫斯顿、蕾切尔·卡逊、理查德·赖特、薇拉·凯德、保罗·奥斯特等。

拥有国际声誉的美国诗人包括:艾略特、艾伦·金斯堡、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约翰、格林里夫·惠蒂、瓦尔特·惠特曼、埃米莉·迪更生、罗伯特·佛洛斯特、艾兹拉·庞德、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查尔斯·布考斯基、罗伯特·劳、格温多林·布鲁克斯、朗斯东·休斯、奥格登·纳什、谢尔·希尔弗斯坦、威廉·S·伯罗斯、E·E·肯明斯、玛雅·安吉罗。

参考资料:维基网络

H. 土生子的多方赏析

在所有的黑人作家中,实际上在一切不同肤色的美国作家中,理查德·赖特因其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之深而占有主宰地位。
——埃尔德里奇·克里夫
(《土生子》)向全国表明,美国如此对待黑人群众造成了(黑人的)怨恨、无助感、暴力和革命的可能性……(作者)能够用艺术传达出两个信息:在美国做个黑人意味着什么,以及创造了这样一个异类土生子对美国来说意味着什么。
——亚瑟·戴维斯
如果我只认识一个别格·托马斯,我是不会写《土生子》的……别格是美国的产品,这片土地上的土生子。
——理查德·赖特
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理查德·赖特,确实出现了一个高峰,一个里程碑。美国黑人是一个受奴役的民族,长期在奴隶制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他们在口头文学和音乐等方面虽有古老的传统,在书写文学上却处在幼稚阶段。南北战争以后,美国黑人名义上算是获得了解放,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说,所受的压迫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列宁曾把重建时期的美国南方比作一座“解放了的”黑人的监狱。白人统治阶级的压迫,加上棉花连年歉收,终于促使广大黑人群众纷纷迁居北方大城市,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大迁移”。黑人大规模集中于城市,生活改善了,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也具备了广泛展开文艺活动的条件。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终于以美国最大的黑人聚居区哈莱姆为中心,兴起了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或称黑人文艺复兴运动)。这个运动内容十分丰富,影响也十分巨大,简略地可以概括为如下两点:一、黑人文艺复兴运动也叫新黑人运动,它否定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型黑人形象,要求黑人作家在文学创作中树立新黑人形象,赖特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中主人公别格的形象,就是在这个运动的影响下创造出来的;二、运动的中心任务之一是要加强和提高文学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运动中通过“是艺术还是宣传”的讨论,大大地提高了整个黑人文学的艺术水平。运动前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兰斯顿·休斯,后期的主要代表是理查德·赖特,休斯的诗歌和赖特的小说在艺术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赖特出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纳齐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祖父是奴隶,父亲在种植园里当过工人,后来弃家出走,母亲是乡村女教师。赖特自幼过着贫穷的生活,进过孤儿院,辗转在好几个亲戚家里寄养过,备受虐待和凌辱,也经常受街上和学校中儿童们的欺侮,他为了自卫,往往跟人打得头破血流。他从小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长大,深感自己是受歧视的黑人,又是“弃儿”和“局外人”,对社会、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赖特的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著名自传《黑孩子》(Black Boy,一九四五)里有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里也有所反映。他在《土生子》里写道,把别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万,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
赖特十五岁尚未在九年制学校毕业时,就写了一篇反映黑人生活的生动小说刊登在当地黑人报纸上。此后他就对文学创作发生强烈的兴趣,立志要当作家。一九二七年去芝加哥,一边从事当仆人之类被人们看不起的贱役,一边勤奋自学。他最爱读西奥多·德莱塞、辛克莱·刘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等美国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他曾在自传中说:“是我这一辈子所过的生活,促使我向往现代小说中的现实主义。”
在三十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赖特长期失业,只好靠社会救济过活。一九三二年他参加了美国共产党,他自称党给了他无限温暖和精神力量,他从此以党为家,勤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社会。赖特以前的黑人作家,尤其是二十年代黑人文艺复兴时期的黑人作家如哈莱姆派,只停留在黑人生活的某些表面现象上,醉心于描写黑人民族落后的一面和异国情调。赖特却不一样,他的创作往往能用现实主义的笔触,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蕴,揭示美国大城市的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因此被认为是三四十年代美国左翼文学中所谓“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
一九三七年,赖特离开芝加哥去纽约,任共产党机关报《工人日报》的哈莱姆区编辑。一九三八年他的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们》(Uncle Tom's Children)出版,获得好评,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两年后,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土生子》出版,使他一跃而成为最享盛誉的黑人作家。次年这部小说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不久又拍成电影。小说本身也很畅销,被美国著名的“每月一书读书会”选中,后来又被收入很有影响的《现代丛书》。西方评论家一般都认为从赖特的《土生子》出版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受到评论界的重视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美国当代著名黑人作家勒洛伊·琼斯(又名伊·阿·巴拉卡)说:“赖特的《黑孩子》和《土生子》,是描写南方与北方的黑人的城市生活和非城市生活的两部最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赖特成名后,逐渐与美共的观点和政策发生分歧,终于在一九四四年退出共产党,一九四六年离开美国到巴黎定居,直到去世。
赖特共出版过长篇小说五部、中短篇小说集两部、与人合写的剧本两个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发表过一些诗,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说。
《汤姆叔叔的孩子们》包括五个中篇小说,内容均系描写南方黑人受歧视、受压迫的悲惨生活。这部小说集刻画了一系列有反抗精神的黑人青少年形象,他们宁肯英勇地牺牲,也不愿意屈辱地贪生。但总的说来,作者在性格刻画上仍继承黑人文学中的传统:把黑人描写成种族歧视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他们尽管富于反抗精神,但总处在挨打的地位。
两年后出版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小说出版后,不仅震动美国文坛,也震撼了美国社会。白人们一向认为黑人奴性十足,可以任意凌辱,后来却对黑人刮目相看,开始有了畏惧之心。白人舆论一向诬蔑黑人天性野蛮,动辄杀人、强奸。以往的一般黑人作家或是否认,或是分辩,只有赖特能够深入剖析,发掘犯罪活动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黑人的野蛮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别格的性格乃是美国文明的产物。《土生子》的书名就隐含这层意思。西方评论界都认为《土生子》像赫尔曼·麦尔维尔的小说《白鲸》一样,含有很深的意义,它把对美国社会制度的控诉包含在一个描写黑人青年犯罪故事的寓言里。赖特在小说出版后不久,曾在哈莱姆区的纽约公共图书馆里作《别格是怎样出生的?》演讲,详细阐述了他写这部小说和创造别格这一艺术形象的过程,演讲稿的一部分先刊登在《星期六评论》(一九四○年六月号)上,后来又全文印成小册子出版。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第一部一开始,就展现出美国黑人悲惨生活的生动画面:别格·托马斯一家四口同住在一个狭小房间里,两张床占去房间的大半:兄弟俩合睡一张床,母女俩合睡另一张床,每次母女俩要起床穿衣,得先叫两个男孩子扭过头去。继而作者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别格杀死耗子的场景,既反映了黑人的贫困生活,又烘托出由这种生活环境所养成的主人公的残忍性格。主人公别格是白人心目中的“坏黑鬼”,而他对白人也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后来在无意中杀死了一个白人姑娘,自己也被捕入狱,最后被判死刑。第三部分《命运》写共产党白人律师麦克斯出庭为别格辩护,有说教成分,艺术感染力不及前两部分。但这部小说从闹钟丁零零响开始,一直到别格最后微微苦笑着跟麦克斯道别,通篇充满着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被压迫民族埋在心底的深仇大恨。
赖特的创作继承美国文学中的现实主义优秀传统,《土生子》更是明显地受德莱塞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的影响。两部小说都以生活中的真实犯罪案件为素材(《土生子》以一九三八年芝加哥黑人罗伯特·尼克松谋杀一个白种女人的案件为蓝本),二者都以犯罪行为作戏剧性故事发展的主要线索,二者也都把主人公的罪行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畸形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在赖特的时代,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在文学中已有较大影响,赖特也在创作中把较多的注意力放在人物病态心理的分析和描写上,而这种心理,据作者自己承认,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自己心理状态的反映。但是赖特摈弃了弗洛伊德关于压抑出于性欲那部分学说,突出内心压抑的社会内容。赖特认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使人们的精神压抑,造成病态心理。陷在美国社会最底层的广大黑人,要么像小说中别格的母亲那样笃信宗教,借宗教麻醉自己;要么像别格的情妇蓓西那样借酒浇愁;要么像汤姆叔叔那样使自己适应社会环境,对压迫者唯唯诺诺,逆来顺受。至于赖特自己,他说他跟别格一样,看不惯这样的社会,内心像一座蕴藏着无限仇恨烈焰的火山,总是处在爆发的边缘。各人的心理反映虽然方式不同,但都是精神受到压抑后病态的和变态的心理。
这部小说中没有残酷迫害黑人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形象。作者认为,社会上更多的是像道尔顿一家那样的白人,主观上同情黑人,甚至捐款给慈善事业来改善黑人的生活,但同时他们又是大量榨取黑人血汗的社会剥削者,例如道尔顿就在黑人聚居区拥有大量地产,黑人(包括别格一家在内)的贫困处境事实上就是他这样的剥削者造成的。小说中道尔顿太太的瞎眼富于象征意义,说明这些“开明的”白人对于种族歧视问题视而不见,从而深刻地表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作者有意把批判的锋芒不指向个别白人而指向整个社会,用意就在于控诉整个社会制度。
总的说来,《土生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有较深刻的批判意义。小说在艺术上也有独到之处:文笔洗练,结构严谨,情节发展迅速,故事叙述生动,扣人心弦。
继《土生子》后,作者出版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长篇小说《今日的主》(Lawd Today, 1963)和短篇小说集《八个男人》(Eight Men,1961)都是在作者死后才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局外人》(The Outsider,1953)主要写一个厌世的黑人,觉得世上的一切——包括母亲、妻子、儿女、情妇和他们生活的环境——都无可留恋,最后借一次交通事故假装死去,想就此与过去那段历史割断联系,重新做人,但结果仍处处碰壁,依旧有无穷烦恼和孤独感,到头来还是“局外人”。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美国第一部存在主义小说,是作者放弃共产主义转向存在主义哲学之后的产物。赖特死后十余年,又出版了他的自传《美国饥饿》(American Hunger,1975)。总的说来,他后期的创作无论在思想上或艺术上,都没有达到《土生子》的水平。
赖特的创作对黑人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后人称他的创作特点为“城市现实主义”(urban realism)或“抗议现实主义”(protest realism),或简称“抗议小说”(protest novel)。不少黑人作家如安·佩特里(Ann Petry)、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等,继承他的传统,有些评论家称这派作家为“赖特派”(Wright school)。美国评论家罗伯特·布恩在《美国的黑人小说》一书中说:“对赖特派来说,文学是感情的净化剂——一种消除种族内部紧张关系的手段。他们的小说往往是痛苦与绝望交织的长声呼号……除了少数例外,他们的风格包含一种狂暴的现实主义,缺乏爱,甚至缺乏对语言的尊重。他们的人物刻画主要是针对社会问题的,但比一般的自然主义小说更趋向于探索心理深度。他们的主题使人想起舍伍德·安德森,主要写美国的等级制度如何产生可怕的畸形人物。白人读者鉴于自己对小说主人公的悲惨处境应负的责任,就有义务改变他们对种族问题的态度。”
但是,赖特派虽对社会提出批评和抗议,把当时最激动人心的种族问题和社会问题选作创作的主题,个别作家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在深度上也有所发展,但总的说来,他们的创作在思想深度上或艺术表现力上都不及赖特的早期创作。有些还走向极端,一味描写美国大城市黑人区里的犯罪行为,宣扬色情和暴力,着眼于血淋淋的自然主义描写,那就更不足为训了。倒是在赖特派之后,有些受赖特熏陶和提挈的青年黑人作家如拉尔夫·艾里森和詹姆斯·鲍德温,五六十年代在美国黑人文学中再次放出异彩,艺术上有较高成就,像艾里森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1952)还被奉为美国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受到评论界的高度重视。
施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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