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工程结算审计新规定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狭义上的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总包或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工程结算审计复核
工程结算的复核一般应当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及其配套定额的规定,针对承包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对照依据竣工图(或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套用承包商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工程结算金额进行复核。
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图(竣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签证单、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设备、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单等资料,主要针对构成工程造价的三个要素——工程量、清单价格、各项取费(量、价、费)进行逐项核实。核实中,发现与事实不符、与合同约定不符、与国家规定不符的项目或各类差错,即作为核减(核增)项。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合同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竣工资料计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基本上均按照图纸标注的尺寸计算工程实体工程量(即净用量),不考虑合理的施工损耗,审计人员应该对工程量的计算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工程量与工程实际不符、重复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错项和漏项等问题。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众多,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抽查法、利用经验数据判断等多种方法。
二、 变更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以施工合同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其中材料价差以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为准,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签证单,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审核、认定,剔除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现场签证制度规定的签证单。
三、 单价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合同规定的有关结算条款、投标报价清单、有关定额、取费标准审核结算书。
四、 单价调整情况复核
审计人员要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五、措施费复核
审计要核实措施费等的计算基础、适用范围。措施项目是相对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是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总称。实际的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进行计价的工程量,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并按规定确定综合单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按规定确定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具体要判断:
——措施项目清单是否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所列的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可结合的资料有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
——措施费计算是否准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审计人员可以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对招标控制价中所列的措施项目计算是否准确进行复核。
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暂列金额审计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它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由招标人用于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暂列金额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六、 暂估价审计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七、计日工审计
计日工是对零星项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包括完成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其费用的计价,类似于定额计价中的签证记工。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与审计不同
工程结算审计及复核的步骤、流程与技巧-工保网
2、工程结算审核的流程与技巧
一、资料的审核
目前的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跟踪审计外大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蔽情况只能靠业主及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显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甑别就显得尤为重要。接受委托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详细的书面资料交接,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
1
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
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
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
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
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
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在审核以上资料时必须甑别:
1
是否为经过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送审资料,以确定其资料的可靠性,任何施工方送审的资料及补充资料均是无效资料,应经过业主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
2
是否为原件(原始资料),以推断其资料的真实性;
3
所有的资料是否编号连续、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以判断其资料的有效性。在甑别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时还应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并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要求业主回复及提供补充资料。
二、合同的审核
施工合同审核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的模式(即总价包干与综合单价包干两种模式)、工程结算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等等。
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堪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
对于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工程,工程量为据实结算,审核前一定要重新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与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到准备充分、心中有数,计算时切忌按图计算,一定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式处标注计算依据,以便与施工单位核对时方便查找,做到有理有据。
对于施工合同中对工期与质量标准有约定的,应征得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对工期与质量标准进行奖惩。
三、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你投了标,表明你对招标方有兴趣,你就要响应要约邀请中的条件,也就要满足要约邀请中的规定,也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投标方既然要投标而最终又中了标,那一定对招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与承诺是作为我们最终结算时对造价是否增减的重要审核依据,尤其是招标文件中对措施费的报价方式的明确规定,审核时要重点关注,合同外增加费用是否要调整与其对应的措施费。
四、设计变更的审核
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难免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的设计变更才算有效变更,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在审核变更单时,要留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变更,是否引起了造价的变化,同时要注意变更的时间和费用减少的变更单,有的变更单从时间上可以判断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此种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反应在合同中,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如为总价包干项目则不应调整造价;有些变更单并不引起造价增加,只是一些方案的细化与说明,审核时一定要前后推敲,仔细核对原施工图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引起造价减少的项目,施工方在送审时不会主张,我们专业工程师要拿出有力的依据来说服施工方,从而准确确定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
设计变更的价款计算方法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审核过程中,对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的子目,一定要注意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要特别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也应按此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价格的套取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取费标准也应与原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中的费率一致,如果有下浮或让利的也应按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
五、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额外发生的一些事件,它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都会引起造价的增加。审核过程中要注意签证单上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或是有多个负责人签字,就应提出质疑,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均为有效文件。
尤其对签字为“情况属实”的签证单,只能说明事实存在,但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引起的签证事项,是否要增加造价,该增加多少都要重点审核。另外,以实物量形式进行签证的,应按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费,如以“元”的形式进行签证的,不应列入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另有说明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工程结算是建议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公司三方谈判的过程,因为各方站的立场不一样,有时会对合同文件、相关法规等的理解产生歧义,因此产生争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当我们产生争议时如何解决呢?可以采取三方沟通协调会、向权威部门如定额站咨询、协调不成还可以采取仲裁或是起诉。在审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方少报、漏报的情况,此时会在送审价的基础上增加造价,当出现增加造价时,业主很难接受,此时就要主动与业主沟通,用有力的法律、法规说服业主,以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使结算审核的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七、成果文件的编写
一份好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最终审核结果反映在成果文件中。成果文件中除了应包含最基本的信息如:编制说明、项目概况、审核依据、计价依据、编审方法等外,还应对结算争议问题的阐述及最终解决办法进行说明特别,以便多年以后有据可查;同时,对业主在本项目上的管理一定要用心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业主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参考。
工程结算审核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与技巧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直接影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而且也关系到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㈢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常识性的东西,就是由行业管理部门及各咨询公司颁发或制定的审核原则就不在这里谈及了。接下来小编从以下三点来为大家解答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市场公正性;
当今的项目结算审核,绝大部分是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发起的,即造价咨询公司的咨询服务对象及履行咨询协议的责任主体都是建设单位。
“屁股决定脑袋”,让被委托方的咨询公司不听从委托方的意见去独立自主地开展咨询活动,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名义上的客观公正,但是在结算审核的实操中,至少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及被社会公平正义所能接受的最低准则----市场公正性(即任何时候都不能,也不应该以低于施工成本价来要求被审核单位接受)。
而应该依据建设双方签订的合同为结算审核的根本大法,依照实事求是的法则来开展审核工作。
(二)地位平等性;
无论是政府的审计部门还是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或审核)都必须清楚地知道,作为项目结算的送审方与结算的审计(审核)方是处于平等地位上的。
是基于相同的制度与规则之上,来进行编制与审核项目工程量的计量与计价活动。没有谁指使谁执行,自己却可以不遵守的情形,也不存在只有审计(审核)方才有权诠释规则或依据对己方有利的原则来解释规则,更不存在要被审核单位接受有失公允,明显不合理的审核结果。
(三)专业技术性;
工程造价是不是具有专业技术的属性这里就不讨论了,但是从事项目结算审核的执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技能是基本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把工程造价简单地定义为是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结果,那么有这种想法的审核单位领导及审核执业人员是注定不能完成高质量、能让建设双方都能满意的结算审核成果出来的。
哪些人才有资格来做项目的结算审核?依照什么程序来开展项目的结算审核?
这个才是本篇文章的重点之所在,也是在当今,如何做好项目结算审核的关键!
在工程咨询咨询行业,我们现在执行的是注册造价师执业制度,至于考试通过并且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中,有多少人是具备资格来进行项目的结算审核?这里就略去不谈了。以上就是有关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应遵循的相关原则。希望那个可以帮助到大家。
㈣ 如何对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审核建筑项目是否完整。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整程度,主要包括重复计算或者漏算的问题。财务审核时一定要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相关图纸并结合施工工艺流程,按照预算定额中确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情况说明等,对施工内容和组织设计要求逐项进行,发现重项和漏项问题及时处理。
审核工程量。建筑工程中工程量的审核工作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重点和难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做好此项工作。工程数量有误问题的出现,有些是故意多算或者少算的,有些是无意看错或者算错的。因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记录等,根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定额说明,对重点和隐蔽工程等进行审核,有必要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工作。
审核定额套项和基价换算。同一个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套件,在套用不同的子目时,基价差距很大,对工程造价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财务进行预结算审核时,一定要根据同类型的子目划分界限,按照设计要求、现场签证和定额子目等综合内容进行重点审核,避免重复套价等问题。对基价换算进行审核时,应先审核所有换算项目是否根据定额要求进行换算,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换算,则要给予纠正;按照定额规定换算的项目,要审核是否按照设计和定额规定,换算是否正确。
审核费用的计取。财务人员进行各项费用审核时,一定要先审核取费费率,该项费率由建筑工程类别和施工企业资质决定,财务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定工程类别,并通过审核施工企业的取费资质等级来核实相关费率。此外,应重点审核各项费用的计费流程、基数等,如果计算基数选择偏大,势必会造成结果的偏大。由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混凝土等工程中各种计费基数都不一样,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实
审核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对建筑工程整体造价影响也很大。审核材料价差时,应该按照当地当季度公开发布的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和预算价格核实单项材料价差,按照材料价差系数核实材料价差,根据材料购买发票核实价差的费用。此外,应审核材料用量和价差计算是否准确等。
相关工程招标信息可在中国招标网查看
㈤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 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工程竣工图;
3、 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 工程变更通知单;
5、 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 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 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 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 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 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 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第三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七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八条 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第四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九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 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 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十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 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第十四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第十五条、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第五章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五份,分别送公司计划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部专册进行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于具备成本分析条件的单项工程应在结算定案两月内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第十八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技术部应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公告,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技术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