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生学法医好就业吗为什么很多人说千万不要学法医
有一些职业是男女有别的,就例如男护、男幼师、女瓦工等在学生就业的时候会处在劣势,法医鉴定也男女有别,但差别不太,或许由于法医相对性少,有些企业就只需女的呢,假如你评定这一技术专业就选吧,女性不容易尤其处在劣势。较为钦佩学法医学的学生们,学法医学一般来讲,本科毕业生大部分是通过报考公务员的方法进到到公安机关基工作中。
作为一个局外人去看电影与你具体参加不一样遗体情况检测那就是两个概念。这个也是有些,法医学都是有许多细分化课程的。这种课程中,有些是必须触碰遗体的,有些则无需触碰遗体。例如法医鉴定证据学,这一方位关键是做证据检测、DNA剖析、dna鉴定等;临床医学法医学,这一方位关键是做伤情鉴定的,例如判断是轻微伤或是受伤。
Ⅱ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Ⅲ Angelababy真的很让人喜欢吗
你指的是杨颖Angelababy还是小孩子呢,两者是不一样的。
第一,杨颖并不是很让人喜欢啊,虽然不可否认她长的很好看,粉丝也多。那个奔跑吧兄弟给她圈了不少粉丝,可是依旧有人不喜欢她因为。比如说我和我室友就可烦她了,完全没有演技,只会瞪眼浪费角色。她在《孤芳不自赏》里的瞪眼真真尴尬到我了,且不说她之前毁了《云中歌》。用扣图天宝来形容她真的是毫不为过。我记得她前几天一个言论说,上天给了她这个相貌,对的起一部片子八千万的片酬。我看了真的是无语啊,自己演技怎么样,心里没有一点儿逼数的吗。经常热搜艳压什么的,可烦了。这种存在真的是拉低了很多演员的门槛,对于中国影视的发展,百害而少利。资金给了明星的片酬,怎么提高剧集质量呢。
第二,小孩子的话,我很喜欢啊。白白的小小的特别可爱,笑起来就是天使。比如说什么小动物之类的,我都很喜欢他们的小时候,单纯无害,什么也不懂,可以逗他们。对于小孩子来说,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没有心机,而且如果你成功的喂了他们一顿饭,会产生浓浓的成就感。不过也有人不喜欢小孩子呀,小孩子哭起来真的是没完没了,听着各种不舒服,有的特别闹腾,熊孩子可愁死了。一天天的照顾也其实是会磨平人的耐心的。其实对于小孩子,更多的是有时候喜欢,有时候又不喜欢。
Ⅳ 索命22颗子弹最后为什么女警察对让雷诺说法医鉴定凶手是右撇子那凶手到底是谁
雷诺在住院,他母亲去看他的时候,那时有一个情景,他用左手拿叉子插进自己的右手,然后说没感觉,医生说了是神经末梢受损,右手手指可能残废了。
凶手是雷诺,女警察对让雷诺说法医鉴定凶手是右撇子,但医生可以证明雷诺的右手不能用,这也就可以洗脱雷诺的罪责。
Ⅳ 夸赞医生医者仁心的诗句
1. 关于医者仁心诗句
关于医者仁心诗句 1.关于医生的诗句或名言有哪些
1、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陈梦雷
2、医者人之司命,如大将提兵,必谋定而后战。——倪士奇《两都医案北案》
3、人必有天赋之才而读破万卷,庶可以为医矣。——王秉衡《重庆堂随笔卷上论治案》
4、医者,意也。善于用意,即为良医。——孙思邈《千金翼方针灸上》
5、夫医药为用,性命所系。——王叔和《脉经序》
6、药能活人,亦能杀人,生死关头,间不容发,可不慎欤!——刘昌祁《白喉治法要言白喉症最忌服表药》
7、夫医诚难知,知之不精,则罪更甚于不知。——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贯众》
8、盖医学通乎性命,知医则知立命。——赵学敏《串雅内编绪论》
9、读书而不临证,不可以为医;临证而不读书,亦不可以为医。——陆九芝《世补斋医书李冠仙仿寓意序》
10、生民何辜,不死于病而死于医,是有医不若无医也。学医不精,不若不学医也。——吴瑭《温病条辨自序》
11、医之道最微,微则不能不深究;医之方最广,广则不能不小心。——梁拓轩《疠科全书自序》
12、夫医官用药,如将帅之用兵。——赵宜真《秘传外科方总论》
13、人不穷理,不可以学医;医不穷理,不可以用药。——陈士铎《洞天奥旨卷十六劝医六则》
14、一人生死,关系一家,倘有失手,悔恨何及?——吴尚先《理渝骈文续增略言》
15、学医总须多读书,多看各家书籍,自然腹中渊博,胸有准绳。——张畹香《张畹香医案卷上》
16、盖医者人命所关,固至难极重之事,原不可令下愚之人为之也。——徐灵胎《医贯砭卷上伤寒论》
17、学医业者,心要明天地阴阳五行之理,始晓天时之和不和,民之生病之情由也。——吴谦等《医宗金鉴运气要诀》
18、医非博不能通,非通不能精,非精不能专。必精而专,始能由博而约。——赵晴初《存存斋医话稿序》
19、医以济世,术贵乎精。——吴尚先《理渝外治方要略言》
2.关于医疗的诗句
医者仁心
胡秉言
怀揣白衣天使的理想
责任勇于肩扛
心似莲花开放
只为救死扶伤
医德医术高尚
病人痛苦心装
开拓创新团结向上
吃苦吃亏奉献担当
认真兢兢业业守岗
凝聚团队力量
传承千年风尚
把世界一流争创
行医人诚信担当
敬业勤奋爱心装
为了患者身体健康
医者仁心时刻不忘
3.求赞美医生诗句
1、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晋·杨泉《物理论》
释义:凡是医生,不是有仁德的人不可以托付,不是十分聪明不明白道理的,不能信任,不是十分廉洁淳朴的,不能够相信。
2、医道微也,非绝欲无私,通神于微妙之乡。——清·王士雄《潜斋医话·医鉴》
释义:医德并不难,只要摒弃自己的私欲,就可以学习到什么是医德。
3、起死回生,恩同天地;如此明医,芳垂万世。——明·龚信《古今医鉴》
释义:救人一命,将人救活,这个恩德就如同天地一般,这样的医生,才应该流芳百世,为世人知晓。
4、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译文:人的生命非常重,无价可比拟,一己之力救人,一定要有道德。
5、古人医在心,心正药自真。今人医在手,手滥药不神。我愿天地炉,多衔扁鹊身。遍行君臣药,先从冻馁均。 ——《医人》唐代:苏拯
译文:古人的医术在于心,内心正直药自然就真。现在人的医术在于手,技术不好药还没有效果。我愿意化身为天地炉,多一些扁鹊这样的医生。四处寻找好的药材,先从治好过分的寒冷与饥饿做起。
4.歌颂“医生医术高超态度和蔼”的诗句有哪些
1、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释义】人的生命非常重,无价可比拟,一己之力救人,一定要有道德。
2、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谓得道。——《黄帝内经》
【释义】不是学医的料子不能教,不是真的知识不能传授,这就是医德。
3、受病有浅深,使药有重轻。度其浅深,分毫不可差;明其轻重,锱铢不可偏。——宋·史堪《史载之方》
【释义】生病有严重和轻之分,用药有多少之分,这个判断和用药的多少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4、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晋·杨泉《物理论》
【释义】凡是医生,不是有仁德的人不可以托付,不是十分聪明不明白道理的,不能信任,不是十分廉洁淳朴的,不能够相信。
5、凡为医者,遇有请召,不择高下远近必赴。——宋·《小儿卫生总微方论》
【释义】只要是医生,凡是有人请求,不管有多远都一定要去救人。
5.关于医学的诗词
《水调歌头 汤头拾趣》
竹叶柳蒡道,泰山磐石边。龟鹿二仙兴至,逍遥桂枝前。更有四君三子,大小青龙共舞,玉女伴天仙。阳和桃花笑,碧云牡丹妍。
酥蜜酒,甘露饮,八珍餐。白头翁醉,何人送服醒消丸?凉膈葛花解酲,保元人参养荣,回春还少年。四海疏郁罢,常山浴涌泉。
注:词内含汤头三十个,依次为:竹叶柳蒡汤、泰山磐石散、龟鹿二仙胶、逍遥散、桂枝汤、四君子汤、三子汤、大青龙汤、小青龙汤、玉女煎、天仙藤散、阳和汤、桃花汤、碧云散、牡丹皮散、酥密膏酒、甘露饮、八珍汤、白头翁汤、何人饮、醒消丸、凉膈散、葛花解酲汤、保元汤、人参养荣汤、回春丹、还少丹、四海疏郁汤、常山饮、涌泉散。
红娘子。叹一声。受尽了槟榔的气。你有远志。做了随风子。不想当归是何时。续断再得甜如蜜。金银花都费尽了。相思病没药医。待他有日的茴芗也。我就把玄胡索儿缚住了你。想人参最是离别恨。只为甘草口甜甜的哄到如今。因此黄连心苦苦里为伊担闷。白芷儿写不尽离情字。嘱咐使君子切莫做负恩人。你果是半夏的当归也。我情愿对着天南星彻夜的等。你说我。负了心。无凭枳实。激得我蹬穿了地骨皮。愿对威灵仙发下盟誓。细辛将奴想。厚朴你自知。莫把我情书也。当做破故纸。
敬仰李公故地游,感怀莫不泪双流.
昔时救古焉人体,今日振兴岂国喉.
物质文明皆可索,精神美德固然求.
低头拾贝书千卷,移足抖身医我头.
6.描写医生的古诗词
描写医生的古诗词推荐一首刘禹锡的《病中一二禅客见问,因以谢之》,如下:
病中一二禅客见问,因以谢之
唐代 刘禹锡
劳动诸贤者,同来问病夫。
添炉烹雀舌,洒水净龙须。
身是芭蕉喻,行须筇竹扶。
医王有妙药,能乞一丸无。
释义:
不好意思还有劳动各位贤者来看我这个病人,我已经用净水把坐席打扫干净并且煮好了茶。现在的身体跟芭蕉似的无力,走路都离不开拐杖了。你们的医王有妙药,能帮我向他祈求一丸吗?
(5)微电影医鉴心得体会扩展阅读
唐代人品茶不是用开水冲泡,而是在茶罐里烹煎煮,唐人用饼茶,也用散茶。刘禹锡待客当然是上等茶,烹成之后,状如“雀舌”。
释迦牟尼佛即是法王,又是“医王”,善治一切众生烦恼病。这几位方外“禅客”的到来,刘禹锡喜不自禁,他们都是“医王”的弟子,对于作者这个“病夫”,自然能向他们乞讨一丸治病之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病中一二禅客见问,因以谢之
Ⅵ 法医鉴定结果几天出结果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微电影医鉴心得体会扩展阅读
法医鉴定结论为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正如同国家的法制制度分为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一样,相应地法医鉴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鉴定、立法鉴定、行政鉴定三大领域。
Ⅶ 在中国地质大学就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是十分不错的体验,校园环境优美,教育、科研、学术氛围浓厚。
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现有南望山校区、未来城校区等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1435545平方米,校舍总面积807575平方米。学校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逸夫博物馆,校园环境优美,教育、科研、学术氛围浓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图书馆、学生公寓、体育场馆等相关配套设施,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的环境。
2、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28635人,包括本科生18092人,硕士研究生7774人,博士研究生1764人,国际学生1005人;成教及网络教育注册学生6万余人。
3、有23个学院(所)、65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工程硕士、MBA、MPA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14个工程领域。
Ⅷ 歌颂医生的古诗词
1、盖医之为道,所以续斯人之命,而与天地生生之德不可一朝泯也。——元·王好古《此事难知·序》
释义:学医就是一种修道,要救人的命,而修自己的德。
2、医道微也,非绝欲无私,通神于微妙之乡。——清·王士雄《潜斋医话·医鉴》
释义:医德并不难,只要摒弃自己的私欲,就可以学习到什么是医德。
3、起死回生,恩同天地;如此明医,芳垂万世。——明·龚信《古今医鉴》
释义:救人一命,将人救活,这个恩德就如同天地一般,这样的医生,才应该流芳百世,为世人知晓。
4、人必有天赋之才而读破万卷,庶可以为医矣。——明·倪士奇《两都医案北案》
释义:人必须有学医的天赋,然后读许多的书,才可以做医生,救死扶伤。
5、盖医学通乎性命,知医则知立命。——清·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贯众》
释义:原来医学与性命相通,懂得医学的人才能懂得生命的可贵。
6、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晋·杨泉《物理论》
释义:凡是医生,不是有仁德的人不可以托付,不是十分聪明不明白道理的,不能信任,不是十分廉洁淳朴的,不能够相信。
Ⅸ 亲子鉴定挂什么门诊
现在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不少见不代表很多人都知道去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需要挂什么门诊,因为好像跟任何疾病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不知道挂什么门诊也是很正常的事,那么亲子鉴定挂什么门诊呢?
这个亲子鉴定要抽血进行DNA的检测,要用父母双方的血液在进行比对,这个正规的三甲医院就可以做的,可以到医院的生殖科检查。
小孩至少要6个月大,还要大量的血液样本,过程烦琐、取样痛苦且错误率高。DNA亲子鉴定测试与之有很大的不同。DNA亲子鉴定可以在任何组织,例如口腔上皮细胞取样。
甚至在小孩未出世前、没有母亲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准确率可达99.99999%,因此具有精巧、简便、快速、经济、实用的特点。
做dna亲子鉴定准备什么
首先是心里上的准备:自己为什么要做鉴定?而且要想到可能出现的结果,万一不是自己的孩子该怎么办,要进行冷静的分析。除此之外,还得确保被鉴定人在两年内没有因伤、病被输过血,或者曾经进行过骨髓移植,因为DNA鉴定大多采用血液样本进行鉴定,如果接受过输血或者骨髓移植,您的血液中会含有供者的成分,将会影响鉴定结论。
我们要知道,亲子鉴定不是由医院进行的。亲子鉴定是法医鉴定,应在省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详情请访问市司法局网站或省司法部查找司法鉴定机构名单。当地机构的当地机构建议谨慎选择。亲子鉴定可以由已经出生的孩子完成,也可以是胎儿。
第一步:DNA提取工作人员会把样本细胞里面所含有的DNA提取出来然后再进行一定的纯化去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PCR扩增PCR有一个中文名字叫做聚合酶链式反应,简单的来说,PCR和曾这一步就是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然后再在PCR仪器上进行大量的复制,放大到某些专用的仪器上可以看到的程度就好了。
第三步:后PCR反应这一个步骤主要是上ABI测试以检测的准备段。也就是说把里面的DNA打开,然后再加上一些检测用的内标,这些内标主要是用在标记检测的片段长度。
第四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这是因为dna里面带有电荷,可以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将不同的DNA片段长度以及电泳速度的不同,在同样的电压,同样的电影时间之下涌动的距离不同,这些长短不同的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侧量分辨出来,所以同时可以通过一定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面,方便检测人员的处理以及数据的分析。
Ⅹ 电影观后感心得分享
【篇一:电影2012观后感】
晚上,我吃完晚饭,在电脑旁看了一部名叫《2012》的电影,这部电影真是让人惊心动魄!
电影讲述在2012年,我们生活的地球面临了一次毁灭性的灾害。地震、火山爆发、海啸、地壳移位,成片成片的人群死了。各国的总统、高科技人员以及有钱人纷纷到中国的西方逃生,但美国总统却放弃了这个机会,他要与他的人民共生死,在最后的生死关头,他还在安慰他的人民,他真的很伟大。
影片中杰克逊一家在偷生的路上遇到了重重困难,但爱和勇敢让他们闯过了一轮又一轮的劫难。杰克逊的儿子诺亚在最后方舟要启动的时候,非常聪明和勇敢地帮助父亲修理了方舟的大门,救了全舟的人。我想:如果我是诺亚,我不会这么沉着、冷静、勇敢。
电影中另一处让我感动的是:中国老奶奶在进方舟的路上遇到了杰克逊一家,孙子不同意没有船票的人进方舟,但老奶奶鉴定地说:“我们都是地球的儿女,带上他们!”老奶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她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地球是独一无二的。它默默地为我们提供无穷无尽的资源。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互相帮助,就能战胜一切。
【篇二:2012观后感】
这部电影揭示了世界的真相,绝大多数人的命运是被少数政客决定的。
周六,在大悦城的首都电影院看了好莱坞主旋律大片《2012》。
睡到中午,把积攒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然后出门去大悦城;可能最近都没有周末去看电影,没想到人这么多,排队买票的队伍打了四个来回,算起来总有几百米,大多数是冲着导演导演罗兰·艾默里奇的金字招牌,以及大制造的期待。
果然,影片和想象中的一样,地球又一次的面临危机,科学家和政客们携手将地球的文明延续——
或许有很多不同,比如这次的主要角色是黑人地质学家以及黑人总统,但是英雄拯救文明的思路并没有改变——
无论是之前的火星人进攻地球,还是世界末日等等,都是父亲的角色为了拯救孩子们,顺带着拯救了人类的文明。
不得不佩服好莱坞的套路,放之四海而皆准。
好莱坞的这套手段超越了所谓文化的桎梏,毕竟每个文明面对灾难都会有同样的感受,都渴望有超级英雄能够出现,带来希望,带着拯救的使命——
所有的人都能够看懂这样一部灾难片——
和《后天》相比,《2012》在大制造的灾难上面,导演罗兰·艾默里奇对于拯救文明的刻画真实而冷酷——
有一些正在上映的《第九区》的影子——
谁来决定外星人难民的命运?是人类还是外星人自己?
就好像《2012》中几次欲言又止的讨论一样,是拯救精英,还是让更多的人得救?
导演试图让黑人地质学家的内心斗争使得影片的思想得到升华——
于是,安排了落魄为富人司机的小说家完成普通人的救赎,带着自己的前妻以及孩子,为了生存而全速狂奔——
一系列的特效得以展现,全家人完成了自我拯救。
影片让小说家前妻现任老公一个外科医生在逃命的过程中扮演了类英雄的角色——
但是值得玩味的是,为了影片的完美结局,为了让离异的夫妻破镜重圆,外科医生在即将到达诺亚方舟的时候死了,很残酷,不是吗?
影片的两条爱情线索,都很冷,很突兀,地质学家泡上了美国总统的女儿,破镜重圆的离异夫妻——
或许是导演是想用这样的剧情嘲讽一下现在的'人们对于婚姻和爱情的迷失吧。
影片安排了一个带有悲壮色彩的美国黑人总统,在隐藏事实真相3年后,带着忏悔留在了即将毁灭的华盛顿——
一个“高大全”的总统,点睛般的实现了全剧最想表达的残酷的主题:
政客们制造了阴谋,少数人上天堂,多数人下地狱。
在一个闭门的发达国家领导人的会议中,精英政客们决定了全世界人类的生死;
于是,一系列的暗杀以及谋杀针对所有可能说出真相的相关人士。
在所谓的“拯救”计划中,政客们决定了绝大多数人类的灭亡,以及少数人的继续生存。
生存的代价是十亿欧元,以及一个好的运气。
影片嘲讽了政客们的自以为是以及盲目短视行为——
政客们带着富豪以及科学家们登上诺亚方舟得到永生,他们一起上了天堂——
这是最好的选择吗?
影片用爱来解释最后时刻的人性救赎,很突兀。
如果真的想要保留人类文明的火种,究竟是精英们该活下去,还是普通人活下去?
按照我的个人观点:
农民、工人、手工艺人,才是诺亚方舟真正应该带着的主力。
想一想吧,各国的政要以及精英们在重现出现的陆地重新传统人类文明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什么?
是食物,是住所,是御寒的衣服,而这些就需要农夫、建筑工人以及手工艺人们来实现的。
难道政客、富豪、科学家们来实现这一切吗?
鬼才知道。
影片最出彩的角色无疑是尤里,一个自私自利的富翁。
花了十亿欧元买了方舟的门票,并且屡次自私自利的抛弃情人的老人;但是对于他的儿子,他和所有的父亲一样的爱护——
和那些打着拯救世界的政客们而言,尤里是真实的,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于是,这个俄罗斯富豪成了影片的反面角色同时,也让整个影片显得有血有肉。
最后,政客们上天堂,运气好的上天堂,人类和制造方舟的中国人一起被摧毁。
天堂里一定挤满了精英政客。
我们还是一起下地狱吧。
2012年,我们一定要赚到10亿欧元,还要祈祷有一个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