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部电影最后在监狱吃妈妈送的饺子掉了叫啥名
在监狱吃妈妈送的饺子掉了是微电影《妈妈老了》。
据悉,该电影根据发生在我县的真实案例、真实故事改编,以“预防职务犯罪,弘扬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为主题。
但不用说教式的方法叙说怎样预防职务犯罪,不谈案件,不谈工作,也不追究罗望怎样步入犯罪深渊的过程,而是母爱打动观众的心。
剧情简评:
影片生动写实,具有很强的宣传警醒作用,向社会传播预防职务犯罪文化正能量,真正起到了关心、保护、帮助党员干部的作用,让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远离职务犯罪。
通过微电影等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新兴传播形式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廉”的文化与当下流行的“微”的元素结合,借用微电影短小精悍、传播迅速、通俗易懂、覆盖面广的特点。
将“反腐”这个严肃的命题用轻松愉快的形式表现出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感悟和体验清廉。
②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法律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职务犯罪:1、加强思想教育;2、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和牵制体制;3、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的公民,每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必须要依法严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③ 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具体如下:加强自我学习意识,树立良好职务道德;增强人事审查制度,加强监管手段等。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一般指预防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④ 怎样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思想教育;
2、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和牵制体制;
3、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资料: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是降低和减少职务犯罪,防止腐败滋生蔓延的一项治本措施。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从实际效果上看,预防职务犯罪并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想的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⑤ 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勤勉、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预防职务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前款所列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第三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畅通民主监督渠道。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配合,公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本单位监察部门或者监察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第七条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第八条鼓励和引导运用信息网络及其他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二章预防第九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安排落实和检查督促。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第十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机制:
(一)开展从业的素质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和岗位教育;
(二)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加强示范教育;
(三)结合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警示教育;
(四)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形式。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务管理制度: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述职述廉制度;
(三)民主评议制度;
(四)诫勉谈话制度;
(五)定期轮岗制度;
(六)回避制度;
(七)国家机关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八)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完善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一)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实行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程序和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听证制度、查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公布制度;
(三)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对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标;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等依法实行评估、招标、拍卖;
(四)对行政转让出让和政府采购等直接经济行为实行公开相关信息和招标方式等措施;
(五)健全国有资产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国有资产管理、评估、使用和转让审计制度,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
(六)依法审计国家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七)严格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预算管理和执行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严肃财政纪律;
(八)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九)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依照法定程序实行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警务公开等制度;
(二)按照规定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和区域职务犯罪特点,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对策;
(三)结合处理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四)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五)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⑥ 38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职责与犯罪》的基本信息
名 称:38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职责与犯罪》作 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单 位:套
类 别: 党群纪委— 音像
出版单位:最高检影视中心
其它说明:共20张VCD光盘/简装/该片共计38集/每集22分钟
定 价:960元
⑦ 微电影白发亲娘观后感
微电影《白发亲娘》:用一部高质量的廉政反腐警示微电影进一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效果,扩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搞好党的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的指示,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顺应时代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拍摄预防职务犯罪的微电影,站位高远,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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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职务犯罪的原因
政治素质低、精神 文化 空虚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
[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1、权力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现象的一个客观规律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在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易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用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的规范也往往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江泽民同志说,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大问题。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现实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在党政体制中有专职地监督各级权力的机构,但监督权和被监督权之间明显失衡,使得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受到限制。权力运作的规律表明,权力越大、越关键,就越是应当予以规范和约束。而现实权力体制中的情况却是相反,权力地位越高,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却越弱。正因为制约监督不力,才使得某些人有恃无恐,肆意妄为。2、权利对权力的监控力不足。权利对权力的监控是现代权力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这样的制度尚未健全。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缺乏有效的实现手段,公民权利行为组织性差,制度保障也不够。在公职人员的选拔、业绩评估和考察、权力违法的遏制以及权力受腐败行为侵害的救助等方面,尚未建立起严密的权利参与和保障制度。
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良好的权力观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最终导致执法犯法,后悔莫及。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着人的理想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观是观察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最直接、最集中、最具体的窗口。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就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是人民给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但在翻滚涌动的经济大潮中,有一些干部摆不正位置,政治觉悟不高,信念不足够的坚定,免疫力不足够的强,最终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亵渎了人民赋予的权力,走向了后悔的腐化堕落之路。
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 方法 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 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 措施 。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一)加强教育,培养“不愿为”的廉政理念。
一方面是加强思想教育,构筑“不愿为”的自律防线。价值观念的错位是诱发职务犯罪主观原因,加强教育是消除职务犯罪思想和心理形成的主要手段,因此,我们必须要多途经、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改变传统教育理念,摒弃“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消除腐败的动机,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构筑“不愿为”的自律防线。另一方面是提升公民素质,构筑“不愿为”自律底线。公民素质的提高,关键是加强对公民的教育,而公民教育改变的不仅仅是某个人的命运,更是我们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命运。教育除了学习必要的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培植一种文明精神,一种公民意识,一种守法意识,一种社会良知和责任。公民教育是促进国家进步,民族振兴,构建和谐社会的催化剂和动力源。我们要加大公民教育的投入,提高全民素质。公职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一条件下,有的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往往能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还能唤起全民参政议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也能提高公民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公德,自觉履行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义务,要公职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滥为。因此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做到人人心里有法,人人心里装着道德,人人心里装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夯实心中自律底线,共同筑起公职人员“不愿为”的自律防线。
(二)健全机制,构建“不能为”的防控体制。
制度是最好的防火墙。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现阶段一些制度跟不上时代的需要,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健全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一是抓住当前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精简机构,实行政企分开,防止权钱交易。二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民主讨论干部等制度。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选拔干部中违反干部政策,造成失误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确保公职单位刚性支出,让公职人员无后顾之忧。尤其要保证办案机关正常的办案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铲除职务犯罪现象产生的土壤。四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有关建筑市场等各类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五是要进一步增加行政办事的透明度。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增加用权行为的透明度,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根治“黑箱”作业。此外还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会计委派等制度。总之,要通过改革,着力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及政治民生相适应的各种社会管理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将公职人员不能为的防控体制得到落实。
(三)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不敢为”的高压态势。
面对当前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群发的严峻形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拳出击,让职务犯罪分子政治上彻底垮台,经济上损失巨大,通过查办的案件震慑和警示那些跃跃欲试“想为”的公职人员,让他们触“贪”条件反射,望“贪”生畏,形成公职人员“不敢为”的高压态势。
1.严格立案标准,让职务犯罪分子在自由上付出代价。过来我们办案机关在案件处理上自由裁量权过大。根据刑法规定,贪污、受贿五千元即构成犯罪。但在实际办案中由于案源多,加上“警力不足”,办案机关有选择性地办案,有的几万元都不立案,法院判决弹性也很大,量刑尺度不统一,有的案件几十万元判缓刑。2012年12月31日“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行贿数额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为“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20万元以下的行贿案件很少立案,20万元以上的行贿案也追究的不多,即使追究了,多半判决也是缓刑。尤其是单位行贿犯罪都是地方政府鼓励所为,怕影响地方的利益,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这些案件时,把它当作“红线”不敢越“雷池”。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有的职务人员觉的利益很大,风险不高,产生值得一试的心理,导致职务犯罪呈群发、多发、高发态势,犯罪数额也越来越大。因此必须要坚持立案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职务有多高,均依法惩处。在量刑上要严格适用法律,杜绝自由裁量,严格控制不诉、免刑和缓刑标准,要让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在仕途上付出应有的代价,并震慑和警示他人“不敢为”。
2.依法追缴赃款,让职务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付出代价。近来办案机关为办案而办案,忽略赃款、赃物追缴,尤其是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赃物需法院判决方能上缴国库,由于利益的关系,双方还存在扯皮现象,法院不支持赃款赃物的判决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了便宜。为了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对涉案赃款、赃物必须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追缴赃款、赃物是检察机关工作任务,法院对涉案赃款、赃物要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没收赃款赃物时,《刑法》有规定“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的,还要同时使用“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让职务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付出巨大代价,使其“贪”不偿失。
3.严肃纪律处分,让职务犯罪分子在政治上付出代价。对职务犯罪人员在刑罚执行从严的同时,加大行政纪律处分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监察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杜绝“法外施恩”,坚决从严惩处。同时完善机关法律法规,禁止职务犯罪人员从事一切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使职务犯罪人员在政治生活上付出沉重代价,从此再无行政管理权力,再无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力。
4.坚持常态化反腐,让职务犯罪分子失去生存空间。中国的腐败现象几起几落,长期以来我们的反腐也是运动式地反腐。建国初期新中国接连发生严重的腐败案件,在此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反”、“五反”、“四清”等运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1989年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职务犯罪等腐败行为呈高发态势,“官倒”盛行,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斗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发布后,群众举报云集,犯罪分子慑于法律威力纷纷投案自首。据统计在8月15日至10月30日的期限内,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的线索有133765件,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有36171人。近十年来,职务犯罪又呈多发、高发态势,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精神开展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万多件,其中省部级以上高官就有50余名。综观历史,为什么腐败多发、高发具有反复性,因为腐败是人性自私贪婪的一种表现,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都几乎无法彻底根除,因此反腐不应采取“疾风聚雨”、“来去匆匆”的运动形式,先是“雷霆之怒”,后是“虎头蛇尾”,这种方法只在一定时间段起到震慑作用,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科学的反腐是反腐的制度化、长期化、常态化。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不论职务高还是低,有何背景,只要违法违纪,就要依法依规惩处,以此保持反腐工作的严肃性和常态化,让职务犯罪分子无喘息之机,让职务犯罪分子无生存空间,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政治生态文明有序。
总之,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广,有体制方面、文化教育方面、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等多种原因,预防惩处难度很大,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打击是手段、教育是根本、预防是目的,只有各级各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能形成国家公职人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防控体系,才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职务犯罪警示 教育心得4月21日下午,我参加了由县专教办组织的参观县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内容有2项,一是参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图文展览,二是观看警示教育片。
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检察院一楼展厅参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图文展览,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边讲解边引导我们参观,解讲员先简要介绍了检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然后一一讲解了近年来盈江及德宏州内的10多个典型职务犯罪案例。这些案例对我个人的警醒教育作用是非常强烈的,这些案例都是我们身边的人,我们熟悉的人,真的为他们惋惜,组织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我们很多人从农村家庭走出来,走到今天的这个岗位也不容易,想想我们过去过的苦日子,想想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走过的艰难困苦的路,看看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再看看我们自己,有个幸福的家,有父母,有妻子,有子女,还有个好工作,吃穿住行,什么都不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工作呢?我们确实要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工作,世间没有后悔药,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头脑清醒,理想信念坚定,任何时候都要洁身自爱,出污泥而不染,守住为官的底线,守住道德情操防线,不踩法律法纪红线。完成参观图片展后我在意见簿上留下了:“多开展这类活动,让领导干部直正受教育”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县职务犯罪有上升势,有多种原因,但与我们的宣传教育、警示教育不够也有一定的关系,有些干部甚至犯的是一种非常低下的错误,案例中介绍的某镇原镇长王某非法拘禁罪,只要懂些法的人都明白这是违法的事,但王某连起码的 法律知识 都没有,或许他知道这是违法犯罪,但仗着自己是领导的身份,就想当然的为所欲为,不管怎样,这种低级错误是不该犯的,如果我们能经常开展这类警示教育,一是对领导干部时常敲警钟,警钟长鸣,让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尽量少犯错误;二是通过讲述我们身边的人所犯错误的案例,无形中警告、警醒我们的干部,任何时侯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三是宣传了法制精神,让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履职。
看完图片展,又到五楼观看了“诱发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认识误区”警示教育片,片中例举了七种典型认识误区:误区之一:钱是老婆孩子收的,我并不知情,更没有直接收钱,犯不了罪;误区之二:亲属、同学、朋友的钱财往来,纯属私人关系赠送,构不成犯罪;误区之三:我帮他揽工程,他争了大钱,我得点小钱,按劳取酬,理所应当;误区之四:单位留个小金库,自己一分钱也不挪用,一切都是为了集体,犯不了法;误区之五: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出了问题也不应是我个人承担责任;误区之六:写点书,画点画,搞点创作,赚个稿费,方便别人,自己受惠不受贿;误区之七:送钱接钱是一对一,只要死不认账,不能给我定罪。
⑨ 38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职责与犯罪》的目录
(党政机关干部的滥用职权) 《被隐瞒的南丹矿难》
2001年7月17日凌晨,广西南丹龙泉矿业总厂所属的拉甲坡矿,发生了特大透水事故.这次事故引起全国上下普遍的关注,是因为这次事故中死亡人数众多,而且在事故中又有一些官员卷入其中.他们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报,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隐瞒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他们是怎样隐瞒事实真相的?他们在其中充当了怎样的角色? (行政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 《互助与无助》
河南省内黄县梁庄镇原民政所所长兼镇救灾扶贫互助会会长赵焕军,超越职权,违规放贷致使救灾扶贫互助会100多万元资金无法收回。如今,赵焕军已经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但他给当地群众造成的伤害,却留下了永久的烙印。 (公安司法人员的滥用职权) 《收费站的枪声》
310国道东起海港城市连云港,西至甘肃的门户天水,因此也叫连天公路1999年5月21日凌晨4点钟左右310国道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路段的一处收费站突然响起了枪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在闯关后被公安干警开枪射击,车内三人中有两人死亡…… (党政机关于部的玩忽职守) 《沦为乞丐的县委书记》
一个县委书记沦为乞丐,潜逃在外两年多,可是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韦尚勋作为广西百色地区德保县的县委书记,独断专行,高息引资,资金到位后,擅自决定改变资金的投向,从而导致1100多万元的巨额资金无法收回的严重后果…… (行政执法人员的玩忽职守) 《烟草大王的覆灭》
在金钱面前,一些干部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个人利益服务,不惜慷国家之慨,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财,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海南省原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党组书记、海南省烟草公司总经理陈罗荣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公安司法人员的玩忽职守) 《无效的报警》
在老百姓的观念中,有事找民警已经是一种定式,如果你有事找到民警,民警却不出警,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河南省荥阳市的一个村子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六十多岁的农民老汉连夜跑去派出所前后报了三次警,却始终没有见到民警的到来,最终酿成了两人死亡的悲剧。 《省府里的泄密案》
很多观众都知道007是英国的一个风流倜傥,潇洒迷人,能力超凡,永远也打不死的间谍。在人们的印象中,间谍是那么神秘,以至于幻想自己能成为一个007似的间谍。但是,当真有一个间谍出卖的是国家利益,我相信你会对间谍深恶痛绝。席世国就是这么一个出卖国家利益,隐藏在海南省政府里面的“间谍”。 《阳光下的保护伞》
作为公安人员,熟悉司法程序,掌握审讯技能,本是为更好地打击犯罪,使法律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但是,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刑警支队的中队长谭新记,民警李群南在抓捕毒贩的过程中故意包庇,放跑毒贩。为什么他们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 《失衡的天平》
一个法官,一个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收受被告贿送的现金和实物,这个审判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司泉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结果让自己坐上了被告席 《谁放跑了重犯》
1999年2月14日,一个名叫李林的涉嫌杀人、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在湖南麻阳自治县被抓获,并羁押在看守所。然而六天后,他就很轻易地从麻阳县中医院逃走了。他究竟有什么能耐,能如此顺利地从司法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逍遥法外呢?…… 《蹊跷的越狱案》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监狱的一名服刑犯人。居然在监狱干警的眼皮底下,藏进一个大纸箱内,轻轻松松地被一辆货运汽车拉出了监.狱大门。看来如此简单的逃脱计划,背后却隐藏着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而被圈进去的,正是沈阳市第二监狱狱医,国家二级警司杨阳。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假释后面有文章》
这是一起发生在特殊时间的案件——1998年是全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年:这是一起发生在特殊场所的案件——监狱是服刑犯人劳动改造之地;这是一起涉及特殊人员的案件——监管人员、审判人员以及服刑犯人;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黑幕的揭开震动了中央领导…… 《放行的背后》
福建省建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张文振,在明知查获的卷烟是假烟,而且价值达67万余元,当事人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是将这起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是以行政罚款代替刑事处罚,并亲自护送假烟走出自己的管辖地段。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该出现的公司》
一个工商管理局登记科的科员,代表国家权力直接负责企业的工商登记,然而,他不坚守职责,反而“越俎代庖”,亲自为他人填写虚假资料,通过种种违法手段,办理了两家假外贸公司的营业执照,就是这两家假外贸公司,骗购了国家巨额外汇…… 《不征税的税官》
一个执法者把国家赋予他的权力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并随心所欲地行使他的权力,甚至与违法者沆瀣一气。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分局稽查七科科长蓝岸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明知对方偷税170多万却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甚至还帮着出主意如何偷逃税款。最后他得到什么下场呢?…… 《小利失大义》
石金霞是河南省濮阳市税务局主管增值税发票发售的工作人员,有人以朋友的名义赠送给她一些小礼物,她就把增值税发票发售给了根本不具备发票购领资格的人。一点蝇头小利就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如果你也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如果你的手中也掌握着人民赋予你的权力,当有人也想法给你送礼时,你是否应该警惕呢! 、违法提供出口遇税凭证罪《黄金引出的大案》
我国在鼓励出口方面的积极措施之一就是出口退税政策,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就专门负责出口退税的审批工作.但是,如果这个出口退税是虚报的,虚假的,它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而且会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宋新生,曾经是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的局长,一个身居要职的国家干部,居然和骗退税的犯罪分子沆瀣一气,致使国家被骗税款高达上亿元, 《逃税难逃罪》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严格依照税法,税规对企业征收足额税款,董元生与何文峰,一个是湖南省常宁市国税局盐湖分局副局长,一个是盐湖分局发票专管员,却为了小集团的利益,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不严格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虚假报表抵税,致使国家税款造成损失。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被骗也有罪》
被骗也有罪吗?我们难以想象,当被骗子骗了以后,受害者还要承担责任。但是我国刑法第40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得承担责任。河北省涞水县粮食局胡家庄粮站主任闫春江就是因为被骗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管山不爱山》
李浩荣曾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林业局的局长,可是这个没有环保意识的林业局长管山不爱山,一年中先后两次盲目签批采伐许可证,致使隆安县的林木采伐指标比上级下达的任务超出了890立方米,大量的乱砍滥伐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环保的责任》
我国对于排污企业的选址要求是极其慎重的。然而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副局长赵余库,对该地区一化工单位,在立项、选址、审批、施工建设,试生产、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时,不认真履行排污监管职责,从而致使该地区发生人员死亡、多人中毒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公章与摩托》
老百姓有句俗话叫:县官不如县管。这多少能够反映出一些最基层的干部在行使自己职权时的嚣张与妄为。王瑾,一个土地管理局的普通干部,职位不高,但利用自己保管局长大印的权利,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给国家造成了400多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无知”的权力》
深圳是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位于繁华闹市的地段更是千金难买。温沙广场项目就处于这样的地段。按国家的规定该项目应交纳的地价款是:一亿五千六百多万元,结果承包商只交纳了两千多万元就把这个项目争取到了。为何有这么大的价格差别?原来是由子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手中的一只笔,他的一纸按“旧城改造计算地价”的批文,竟使国家遭受了一亿两千多万元的损失。 《走私的背后》
湛江走私案案发之时,国人为之震惊。一时间,所有的焦点都投向了湛江海关。乡情和友情,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值得人们珍惜。但涉及到工作,私人感情通常会带来障碍。海关作为进出口的门户,一旦被打开,牵涉的是国家税收的重大利益。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放私护私的腐败行为导致上行下效,最终酿成恶果。 《昂贵的废品》
1994年,山东济南泺英制药有限公司以1170多万元的代价,不远万里从国外买回了一套根本无法生产的制药设备,使国家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众所周知,进口商品要经过层层关卡才能入境,那么是谁,让这套”洋垃圾”如此顺利的就进入我国境内而没有把守好自己的“关卡”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酿恶果》
畜牧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然而,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动物疫病不仅造成养殖业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已经日益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山东省费县一个动物检疫站检疫员,不到现场检疫居然就开具检疫证明,使得口蹄疫在生猪销售过程中疫情流传出省外…… 《“打假英雄”假打假》
方镇山,原是福建省云霄县的打假办主任和县技术监督局局长,曾获“全国打假先进个人的”称号,被誉为”打假英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英雄”却被判处了14年的有期徒刑,原因是受贿罪和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原来”打假英雄”是在假打假。 《造假证的公安》
贵州省雷山县地处我国偏远山区,陆承炳曾是该县公安局的一名副科长,可是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为8名福建人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伪造申请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来骗取办理出国护照,一个公安干警为什么要知法犯法?片中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 《边检放行偷渡客》
深圳罗湖口岸是我国最大的陆路口岸,出入境的检查是十分严格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居然有12个持假护照的浙江人从正常的通关渠道偷渡出境。他们是怎么出去的?他们有什么能耐能够蒙混过关?难道是我们的边检人员工作马虎,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 绑架妇女,儿童罪 《打拐的故事》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妇女、儿童的权益。但在一些不发达的地区,妇女、儿童的地位仍得不到保障,被拐卖、被绑架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国新刑法规定,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时,如果不解救或阻碍解救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片中打拐案例可谓触目惊心,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存在。 《不公开的秘密行动》
2001年4月14日晚上,南昌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进行严打整治斗争中第一次集中搜捕统一行动。在行动过程中,干警们惊奇地发现,尽管部署周密,行动迅速,可是搜捕行动还是扑了空,许多搜捕对象都已事先脱逃。事后,干警们通过调查发现,所有脱逃的搜捕对象都是在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后逃走的。这个神秘电话是谁打的呢? 《如此招干》
陕西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紧急通报:在西安市的马庄镇和富平县境内,发生两起特大持枪抢劫案。公安干警立即展开全面侦察,最终发现一位名叫李军的警察参与了持枪抢劫,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国在公务员的招考和录用上早已有严格的规定。可是像李军这样不合格的人,又是怎样混入公务员队伍当中的呢? 《文物的流失》
2000年6月2日,新疆尉犁县政府宾馆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公安干警在审案时,意外地发现了一起重大文物走私案件。原新疆博物馆考古部副主任、副研究员黄小江,因为讲义气,轻信自己学生的担保,竟将博物馆的十几件珍贵文物借给文物贩子,结果导致大批国家一级、二级文物流失。自己也从一个受人尊重的学者成为了铁窗里的囚犯。 《县官卖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了重中之重,一大批国有中小型企业都要以资产重组的形式进行清理整顿、兼并或拍卖,为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但是,如何才能在改革过程中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呢,因为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关键一步。片中正给我们提供一个反面的教材。 《直击艾滋病》
1996年前后,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文楼自然村的一群村民得了一种怪病,病状类似于感冒,咽喉肿疼,浑身无力,待村民抽血检查以后才知道自己患上了艾滋病。这一集体患上艾滋病的事件,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村民们感染上艾滋病的原因,是在采供血过程中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因而也就给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敲了警钟。 《急功近利的后果》
刘志坤是一家国有中型企业的公司经理,负有管理好国有资产并使之增值的义务,但是他却独断专行,自以为是,擅自将国家资助开发低草场品种的专款,拿去买进口水果,去炒股,几个月内给国家造成了800万元的重大损失,致使公司无力进行新草种的开发。 通过渎职犯的最终悔悟来引起思考,到底如何预防和打击渎职犯罪?预防渎职犯罪到底靠什么?因而引出预防渎职犯罪靠的是:健全的法制、对权利的制约机制。加强民主与监督、加强执政党的廉政建设。增强法律的普及力度、一切让人民有知情权。唤醒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等重要论述和富有哲理的思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