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微电影《后盾》学到了什么
观看微电影后盾学到了要感恩父爱
后盾是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出品的微电影,获得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优秀奖。
是一部感恩父爱的电影,父爱深沉,我们一直在索取,却不曾说过谢谢,我们应该早日学会感恩父爱,不要等到无法补偿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2. 老赖找不到这有一份最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方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涵盖了门户信息、执行信息公开、执行信息服务等诸多功能,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3. 法院判刑视频在哪里看
中国庭审公开网-首页可以看法院的庭审直播、庭审录像等视频.该网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开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高兄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陪链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芦念孙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4. 微电影《后盾》让我们学到了什么
微电影后盾让我们学会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权利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坚信人民法官对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决心与信心。
1、微电影后盾是阳谷县融媒体中心和阳谷县法院联合打造的第一部法律题材影片,该影片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新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向社会传递了法律是人民坚强后盾的司法温情。
2、以小见大展现法院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刑事法官严守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3、微电影后盾在弘扬正能量同时,也展现出阳谷县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槌起落、严惩犯罪,守一方平安,释法析理、秉持公正,护万家安宁,微电影后盾纪录片被誉为人类的生存之镜,它是以现实生活的内容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在适当运用影视艺术表达手法的基础上展现生活的本质,并最终达到引发观众思考、沟通情感等目的。
5. 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登录不上去有影响吗
没有。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登录不上去是平台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升级造成的,是没有影响的,并且如果输入证件蚂闷号和验证码无法登陆,需核实输入拆物薯的证旅者件号。
6. 法院旁听网上预约流程六步
法院旁听网上预约流程一般来物胡说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携带身份证就可以参加法庭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八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伏蚂世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第十条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第十二条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缺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十三条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第十四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7.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1、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帆皮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态散差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
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掘卜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8.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包括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欢迎阅读!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1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行业深远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三门建设,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民事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是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及“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从7月份开始,在全县部署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为民法典正式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集中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颁布实施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能够入耳入脑入行,更好地把法典确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
二、活动主题
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民法典学习 教育
社会公众是民法典的受益者,也是最广泛的遵从者。要大力组织开展送法到乡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单位、到军营、到家庭等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让法典精神走入千家万户。
1.组织开展好“法典进基层 送法到身边”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民主法治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 文化 礼堂等场所,普遍开展一次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自身职能,推动民法典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网络等领域;运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外媒体平台中等推送民法典宣传内容。全县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讲,把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把群众关注的 热点 问题讲明白。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顾问村居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确保全县所有村(社区)全覆盖。
2.组织开展好普法志愿者送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广大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民法典普法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抓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基本遵循及征收征用制度等内容。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法典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需本领,争当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1.与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计划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3.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周一学习夜、座谈交流会等,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县普法办把民法典作为2020年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 法律知识 考试的重要内容。以“三门大讲堂”为载体,邀请专家为全县领导干部开办民法典释义解读讲座。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要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为切实实施民法典筑牢根基。
1.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民法典讲民法典”活动。结合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
2.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 辩论 赛、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四)创新方式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效果
民法典普法宣传要创新形式,更要注重实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多 渠道 、多角度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法治文化+普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创作品创作,积极参与全省“民法典与我”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制作一批民法典公益 广告 ,让法典精神入脑入心。
2.互联网+普法。组织开展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极依托本单位新媒体开展民法典网络普法宣传活动。传媒中心等各类媒体平台要切实扛起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做好民法典相关内容宣传。普法办组织专业人员在农村广播等县级普法平台上开设民法典专题宣传。
3.案例解读+普法。全县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要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结合“法律十进”,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见实效。
4.集中宣讲+普法。县司法局、县普法办成立民法典宣师团,邀请擅长民法领域的法律工作者,建立民法典宣讲菜单,由供需双方进行精准对接后,进机关、村居、学校、企业等进行集中宣讲,重点对县级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普法工作者、村(居)普法志愿者等开展民法典集体学习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紧紧围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这一主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执法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要按照民法典规定,严格规范工 作文 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带头维护民法典权威。普法办要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终期 总结 验收的重要考评指标,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挖掘典型案例、事例、优秀人物进行宣传报到并向县普法办及时报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信息。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 网络 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四、工作 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 手抄报 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 标语 口号 。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3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学校决定举办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开展"法律进学校"为主线。
一、活动思想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热潮,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开展"法律进学校"为主线。
三、活动重点
(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二)积极开展与师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四、活动时间:
20____年11月27日——12月14日
五、活动内容: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 黑板报 。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等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3、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
4、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5、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讲座。
6、观看法治宣传教育影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学习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
7、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次法制宣传短信(微信)。
8、大力开展学法活动,举行法律基础知识竞赛。各班利用晨会、班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的一些基本知识。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要调动全员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在身边"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
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 文章 。
4、创新内容,形成总结
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内容,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4
班会主题:
踏好青春的每一步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意义:
通过这次班会,我们了解到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主要内容:
一、班主任谈话导入
给出一组青少年犯罪的数据,触动学生们的心灵。
解释“违法”“犯罪”两组概念,并列举违法犯罪的事例。
二、班主任提出问题,学生讨论交流
班主任围绕轻度,中度,重度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行为,举出案例并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让学生讨论并列举身边不良行为,在讨论交流中理解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
列举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
案例分析,向学生介绍相关法律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问答。
三、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宣誓
班主任提出殷切希望
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活动小结: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心中都感触颇深,纷纷发表自己对本次活动的感受和看法。法律与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 言行举止 。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梦想,都渴望成功,都想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其实捷径就在我们的身边,那就是勤于积累、脚踏实地。在这45分钟法制主题班会上,我们有欢声笑语,也有深深地沉思,但是,这一个个真实的例子也在告诉我们,告诉每一位学生,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要做好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5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三、宣传内容
01
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特别是上级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02
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03
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1
持续打造民法典普法宣传四川品牌。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集中宣讲,举办集中示范活动,开展线上接力打卡活动。
2
组织民法典主题竞赛活动。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强化民法典在线学法考法,开展民法典主题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3
作投播民法典主题法治公益广告。以“‘典’亮美好生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制作法治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视、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城市LED以及新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发布投播。
4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启动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
5
征集展播民法典宣传微视频微电影。以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微视频微电影。
6
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宣传。推动民法典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适时组织通报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1周年暨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7
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优势,为基层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8
设立村(社区)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9
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法律七进”工作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村民民主协商、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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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删除
失信被执行人一旦上了相关的名单,肯定是会影响到日常生活,就连乘坐飞机出国工作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一、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消除因兆腊为你已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可以申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芹宏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族首滑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二、查询地址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要按照查询系统的使用说明查询,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换个时间段再来查询,没有查询结果的可能是人民法院没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使用说明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会面临哪些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消除?一旦确定了失信被执行人会给自己带来各种的影响,为此建议大家要能够及时还债,将失信被执行人消除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10. 李诚儒是以什么作品正式出道的他都参演过哪些作品
李诚儒是凭借《东边日出西边雨》正式出道的,他参演过非常多的作品。大家对其最印象深刻的电影应该就是电影《大腕》,李成儒曾经在《大腕》结尾处的一段对话如今居然都变成了现实了,
在李诚儒出道后,其参演了当年收视率奇高的《重案六组》,李诚儒在该片中饰演曾克强,曾克强由于其有多年的基层办案经历,和三教九流具有来往,所以在该片中是一位亦正亦邪的警察,李诚儒也凭借该片获得了第12届北京电视春燕奖电视剧优秀男主角。
2、《寻人启事》
2015年,李诚儒主演了微电影《寻人启事》,该片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品,也是国内首部法制类执行题材的微电影,最终,李诚儒凭借该片获得了第三届第三届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奖最佳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