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自己拍的微电影可以用网络的歌曲吗
不可以。一般来说,不经作者或是版权人同意就擅用别人的音乐作品,就构成侵权,微电影属于商业行为,使用网络歌曲,容易侵权。
Ⅱ 雅诗兰黛×肖战的微电影配乐从哪能找到也太好听了吧
问题截图
Ⅲ 我在拍一部微电影,请教音乐配音的版权问题
片子只在网上上传,如果使用的是未过保护期的音乐作品,那么就可能会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会涉及版权问题。你说到的情况不属于现行著作权法当中的合理使用,但可以理解为现行著作权法当中的法定许可使用,即不需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就可以使用,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现实情况是,如果你拍的微电影不火,那么著作权人基本不会找上门来,但如果火了,尤其是获得了一定经济利益,导致著作权人利益受损,那么著作权人可能就会找上门来。
Ⅳ 自己拍的电影怎么让影视网买版权
你好,在我们国内电影院上映的电影,一开始都会有一个龙标。这个龙标,就是电影的准生证……
政策上,我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发行、放映电影片,必须持有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根据本条的规定,凡是要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必须持有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目前的作法是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印制在电影拷贝的片头上。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事业管理局曾经在1993年和1996年下发通知,对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发放办法加以规范。规定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领取手续,只有拷贝审查通过,一切手续齐全的影片才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
也就是说,你拍完了,如果是自己发行,要先送审,再看审改意见,是改是删一定要按广电总局要求完成。最后就进入影院。不过排片什么的,要看院线说了算~
还有一种情况,你的作品很极端,没过审,你又不愿删改。可是你的作品很好,你可以递交柏林电影节加纳电影节,那里的专业评委会评选,如果你的作品非常出色,获奖了,被拿到电影节上展映了,那国际知名度一下子就上去了,海外片商也会购买你的作品的。可是,别忘了,你还没有拿到国内的公映许可证,所以,你的作品是不能进入国内影院的,最多在网上、DVD流传。
如果你觉得太麻烦,不想上映了,想吸取网络人气。像叫兽易小星,他早期的恶搞作品就是自娱自乐不盈利的。但成立影视工作室后就开拉广告,《万万没想到之小兵过年》还和湖南卫视合作,自然赚了不少。当然作品质量是一定要保证的。同时,视频网站会为了人气和叫兽签协议,有分红。但大部分自拍的微电影啊小电影啊都没这种待遇吧,质量也没他们的高。
当然,你也可以找个影视公司帮你包装、宣传,通过电视、杂志、网络等媒体增加宣传量。不过这宣传经费是挺大的。
总之,一个完整的剧组,肯定不能少了出品人和发行商。
Ⅳ 老男孩版权到底买没买
是买了版权的,买来版权来填的词。
《老男孩之猛龙过江》仅上映4天票房就已经过亿,让人再一次看到互联网思维的力量。2010年,由肖央担任导演、编剧和主演的青春微电影《老男孩》以其幽默感人的故事内容和精良的制作迅速成为网络点击热点,并引发了网友关于「青春」、「梦想」的怀旧话题大讨论。
正是由于这部甚至没有在院线发行的微电影取得了巨大成功,许多投资人看到了其背后的商业价值,甚至纷纷购买其改编权,试图将其改编成其他形式的作品,谋求更大的商业利益。这次的大电影再一次证明改编的力量。
不过,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微电影《老男孩》在三年前因为改编问题而遭遇侵权。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剧场公开演出的话剧《再见「李想」》因为在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主要剧情和戏剧冲突、人物形象设计、所使用的音乐等方面均与《老男孩》微电影相同或近似,而被诉侵权。
改编流行套拍当道:
原作品之所以引得众多人的改编,是因为其构建的内容要素已经在市场中获得一定的认可度。这种认可度可以简单理解为一种「品牌价值」。
一种类型的作品取得成功,比如一部微电影网络点击量超高,或一部小说大卖,亦或者电影票房好口碑佳,尝到甜头的人往往就会想要将其版权扩展到文化娱乐产业各个领域,而之前围观的人也会因为嗅到了其香而试图参与到后续商业开发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