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下达出警指令后处置后台支援
摘要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全省公安机关 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 110 接处警工
2. 如何快速高效开展110接处警工作
公安机关要加强接处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巡防工作实战需要,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解决民警和协警体能素质、处警质量、内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训练形式和方法,将日常训练与巡逻防范实战相结合,重点苦练六项巡逻基本功,有效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辖区社会面的驾驭防控能力。
一、练懂法基本功。在一线民警每周的业务学习中要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巡逻勤务技能手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重点掌握,熟知熟记,做到学以致用。同时,民警应熟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巡逻盘查基本程序》等盘查、盘问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并定期组织测试,以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执法意识。
二、练知情基本功。在每日交接班时坚持讲评制度,以培养和提高民警和协警多渠道获取警情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当班民警和协警要知晓《每日警情提示》内容,包括哪些是案件多发地区、案件多发部位、案件多发时段,以及发案的规律、特点、趋势等,及时掌握巡防工作重点,真正做到“带着警情上街,带着警情巡逻”,从而提高打击街面犯罪的精确度,提升巡防工作成效。
三、练识路基本功。强化“识路”培训,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和堵截成功率。即熟知辖区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及重点单位名称、位置,熟悉街巷、居民区内楼号分布情况、地形情况,110民警要成为辖区的“活地图”。一是按图练,将辖区地图悬挂在各基层所队办公室,方便民警和协警随时对照地图查看,加强记忆;二是驾车练,当班民警和协警要在巡逻工作中,强化驾驶巡逻车频繁穿行于辖区的大街小巷的能力,全面熟悉辖区每条道路;三是实战练,民警和协警要在接警过程中认真察看地形,将老地名、新地名与实际地点统一起来,确保接处警工作一步到位。
四、练体能基本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根据巡逻工作特点,严格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组织备勤民警和协警隔天进行一小时的以力量、速度、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为主的体能训练,重点进行跳绳、跑步、器械、擒拿格斗、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专项体能训练,并利用空闲时间组织民警开展篮球、乒乓球、登山等形式多样的带有娱乐性的体能训练,营造浓厚的体育锻炼氛围和警营文化,使民警和协警在健康快乐中达到增强体能素质的训练目的,有利于提高作战能力。
五、练能说基本功。针对日常工作中打架纠纷、邻里矛盾、扰民等软性警情较多的实际,重点强化了民警和协警语言表达能力的培训,要求民警和协警必须练好“能说”基本功。一是发动民警博览群书,了解群众的日常礼仪;二是要求民警熟悉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劳动法,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在处置警情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说服教育效果;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民警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以锻练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要求民警对调处的每起纠纷都要认真分析成败之处,特别是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总结提高。
六、练战术基本功。为提高民警和协警单兵警务战术技能,把盘查、搜身、查缉、带离等训练内容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在繁华闹市练辨别,在实地街巷练盘查,在居民楼道练查缉,进一步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民警盘查发现、现场处置和应变的能力,以强化民警和协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战术协同意识。
3. 想了解一些警察接警110的流程
天津市的110指挥中心接待报警求助后,根据就近出警和分类处警原则,把情况通知到郊区派出所,由郊区派出所排除公安人员处置,而不是各个地方的值班点都能听到电话,然后自己去。
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接警的流程如下:
1、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2、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3、第二十二条 110处警工作实行“一级处警”和“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相结合的处警原则;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警机制。
4、第二十四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110接处警微电影脚本扩展阅读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4. 什么是110 接处警
110接处警是指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受理范围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偷窃等;
2、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4、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5、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6、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7、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8、遇到人身攻击时可以求助。
5. 110接处警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6. 110接处警怎么才能更规范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第十一条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条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
7.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是公安部于2003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安部负责解释。(2003年4月30日,公安部制定印发)
8.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21年修订
法律分析: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9.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法律分析: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