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流浪地球》重映版立项,这部电影有什么重大意义
这部电影是真的世界人民大团结。
Ⅱ 电影立项审查困难吗
电影立项审查是一个相对严格的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中国,电影立项需要经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更名为国家广播电视局)的审查和批准。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剧本、拍摄计划、预算等掘晌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由于前氏涉及到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因素,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或者延误。但只要申请人认真准备材料并遵判悔锋守相关规定,就可以顺利完成立项审查程序。
Ⅲ 电影立项是什么
立项在电影制作过程中的意思就是宏穗颂整个电影案子企划得到确认,譬如说经费的确认,所有演族竖员的确认,拍摄地点蔽郑的确认等等.这是电影制作最重要的一环.也就是前期作业.
Ⅳ 海王在哪部电影出现过
电影《海王》的主角海王曾经在17年11月17日上映的电影《正义联盟》里出现过。
最近即将于12月7日上映的改编自DC漫画,由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出品的电影《海王》吸引了无数影迷期待的目光,这部从17年就宣布立项的电影足足让观众们等了两年,如今终于上映了。
电影《海王》讲述了美国慈恩港灯塔看守人和海底国度亚特兰蒂斯女王所生——拥有一半人类、一半亚特兰蒂斯人血统的亚瑟·库里认识到他家族血脉蕴含真谛的过程,以及和湄拉一同对抗对人类怀有更深敌意的同母异父的兄弟——海洋领主奥姆的故事。
虽然这是“海王”第一部自己做主角的电影,但是却不是海王第一次露面,早在2016年上映的《蝙蝠侠大战超人:正义黎明》“海王”就曾经露过面。不仅如此,在2017年11月17日,“海王”还曾和电影《正义联盟》里的六位伙伴超人、神奇女侠、闪电侠、蝙蝠侠和钢骨一起与荧幕前的各位观众们打过招呼。
所以喜欢“海王”的影迷朋友们赶快在12月7号前往电影院观看吧。
Ⅳ 有龙标的电影一定会在院线上映么
电影要在内地上映,拿到国家电影局颁发的“龙标”(也就是电影公映许可证)是前提,没有拿到“龙标”的电影要在内地院线上映那就是非法行为。
国家电影局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对影片进行审核,最后才会颁发给“龙标”。
第一是电影立项,也就是电影叫什么,什么内容,什么类型等内容提交材料到国家电影局报备。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把项目放到官网上去公示。
之后,就会进入剧本审查阶段,这是拿到龙标的关键一环,就是看电影剧本的思想有没有偏离主流价值观之类的。但是现在爱情喜剧之类的一般题材的影片已经取消了剧本审查。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技术审查,这也是电影拿到龙标的阶段,一般会组织不低于10个人的审片小组对送审的片子进行观影审核,只要三分之二的人通过,这部片子就能拿到龙标。如果分歧太大,还需要组织二次审片进行决定。
当然,有时候电业局给了龙标也会出现禁止放映的情况,比如昆汀的《被解决的姜戈》,审查已经通过,都已经全国开始放映了,但因为影片总有一个裸露生殖器的镜头而使得影片在上映首日便遭到全面停映。
当然有些影片即便拿到了龙标,也会因为自身原因而无法上映。
比如吴秀波、白百何主演的《情圣2》,本来是计划在2月5日春节上映的,因为吴秀波丑闻的影响而提前上映,最后片方担心票房问题最终选择了撤档,什么时候上映还未确定。
明星的丑闻被爆出,往往会牵连他出演的影视作品,这些作品即便拿到龙标,制片方出于票房收入的考虑也是选择暂时上映的。
总之,电影要在国内上映,拿到“龙标”是前提,上映与否及档期的确定还要跟市场热度、明星人气、竞片等其他因素综合考虑的。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龙标是什么。我们平常说的龙标其实是电影公映许可证。所以一部电影拥有了龙标其实只是有一个在院线上映的资格,而究竟最终能不能上映,还得看具体情况。
因为,拍一部电影,最终目的还是要赚钱。但是有些电影的体量,去到院线里根本就不够打,说不好就遭遇“院线一日游”的窘境。这样一辆,有很多小片子的发行就不会选择院线,即使这部电影有了龙标,要是发行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要上院线,那当然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中国,能不能上院线那都是审核部门说了算,就算有些电影发了龙标,可是临到上映甚至刚上映一两天,他们发现了问题,完全可以撤下,而且是能够做到马上撤下。所以你有龙标又能怎样呢?该不给上的还是不能上。
龙标,是电影的“准生证”,就是大家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当然,拿下龙标只是电影上映的一个步骤,并不能说就完全可以上映了。
在我国,拍摄制作电影,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手里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影视公司,才有资格拍摄制作电影,这是和很多行业类似的前置许可条件。
根据国家《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这个电影审查机构就是广电总局,也就是现在的国家电影局。
在30天内,国家电影局的工作人员们须审核完,通过的话,就会发给送审方一份《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也就是说拿到那个霸气外露的龙标了。
技审就是审查电影的最后版本,没有威亚、没有绿幕,跟观众看到的片子一模一样。只有等技审通过之后,影片才能最终上映。技审的结果直接影响影片的档期,如果技审不能通过,会给电影制片方带来巨大损失。
之前的《一步之遥》和《我不是潘金莲》都是在技审遭遇滑铁卢。所以,龙标是中国境内电影上映的通行证,但龙标审查只是确认电影在内容上没原则性的问题,等技审通过后才能说可以上映呢!
未必。在中国内地,有龙标是一部电影登陆大银幕的前提,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能登上大银幕,这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当然,在取得龙标之后,决定一部电影是否会在大银幕上映的重要因素还是“钱”。
龙标,正式的称呼叫做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也有人开玩笑将其称作一部电影的准生证。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部影片如果想要在中国内地院线上映,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也就是广电总局的审查,只有审查通过才能获得上映资格,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就是通过审查的证明。说白了,就是拿到了龙标,这部电影就具备了在中国内地院线上映的资格。
但为什么有些拿到龙标的影片观众却并没有在院线看到呢?这其中,主要还是钱作怪。
众所周知,一部电影,投资方收回投资成本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发行,发行有很多种方式,在院线上映是最主要的,其它方面还包括发行影音制品、网络发行、电视发行,以及通过航空、酒店等其它方式发行。看上去,院线上映最挣钱,可问题是,想要挣这份钱还需要不小的投入。通常情况下,在电影发行阶段,发行方会向制片方收取一定的发行代理费,这其中包括了拷贝、广告、差旅、公关等等一系列费用。这笔钱,对于投资几千万以上的电影来说,或许是收回成本钱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可如果是一部本身投资就不高,只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影片来说,就是一笔不菲的投资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小成本影片会选择放弃院线发行,这样观众自然就没办法在大银幕上看到了。
首先,跟大家解释一下龙标的真正含义:龙标。电影的“准生证”。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知道了什么叫龙标,再重新思考这个问题,首先,中国内地的电影想要上映,前提就是获得龙标,但是有了龙标可不代表它就可以登上银幕,其中有很多因素,最最重要的就是钱。有了龙标其实只是刚刚跨过上映的门槛而已,有很多部电影都取得了龙标,但最后都没有成功上映,追究其理由就是钱!
众所周知,一部电影,投资方收回投资成本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发行,发行有很多种方式,在院线上映是最主要的,其它方面还包括发行影音制品、网络发行、电视发行,以及通过航空、酒店通常情况下,在电影发行阶段,发行方会向制片方收取一定的发行代理费,这其中包括了拷贝、广告、差旅、公关等等一系列费用。这笔钱,对于投资几千万以上的电影来说,或许是收回成本钱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可如果是一部本身投资就不高,只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影片来说,就是一笔不菲的投资了。等其它方式发行。看上去,院线上映最挣钱,可问题是,想要挣这份钱还需要不小的投入。
一些小投资 小资本的小电影就会放弃上映 最终走向网络市场 在影视APP或其他网站上进行播放!
不一定。
有龙标没有及时上映的,比如《芳华》:
2017年9月24日,冯小刚电影官微发文称:“ 经与电影局及有关各方协商,《芳华》拟同意接受各方提出的更改放映档期的建议,具体新的上映档期择日发布! ”此前,《芳华》已经过审并且拿到了龙标,已经在国内开展了小规模的点映。
最终这部电影错过了国庆档,选择在了12月圣诞档上映,成为最大的黑马。据传是因为部分内容过于敏感,被要强求重新剪辑。
有龙标但是临时撤档的,比如《中邪》:
还有拿到龙标,主办方因为各方面原因选择档期无法上映的,比如《无问西东》:
2012年4月16日,《无问西东》清华大学大礼堂首次举行发布会。
此后就拿到龙标,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未能上映。最后这部电影也成了爆款。
总之,龙标非常重要,但并不是一部电影能否上映的最终标准。最终标准是什么?
不知道。
大家好,我是小柒!
龙标可不是龙门镖局的那个“龙标”,这是所谓的龙标指的是: 大家在电影开头所看到的的绿底龙头的标志 ,上面有 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 ,也就是所谓的 电影“准生证” 。
龙标 就相当于生娃准生证,有了准生证代表允许你生娃了,最后是在家里生还是医院生,这要看个人的意愿了。 所以,有了龙标是否会在影院上映,这 不是一定的 。
正如 《我不是潘金莲》从国庆延期到十一月 上映,这其中还是因为虽然取得了龙标,但是在更为严格的 技术审查卡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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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咱们学数学时怎么说的,拿到龙标是电影上映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拿到龙标的意思就是过审了,广电总局看过你这部电影觉得好了,没有问题了,你就拿着我看过的这个版本,可以直接去电影院放映了,前面加上我给你的许可证,也就是龙标,就可以了。但是广电总局一年发下的龙标数量远远超过进入主流商业院线放映的电影数量。因为你有可能搞定了广电总局,却搞不定发行啊,搞不定影院啊,最终导致公映不了啊。现在我们的商业院线发行放映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几大院线和发行放映机构其实应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体系。不过现在摄制机构很多,影片立项,审查等等其实都不需要跟宣发部门有沟通的,很多中小成本影片都是直到龙标拿下来也不知道谁给他们做发行的。所以拿了龙标也进不了院线的电影并不在少数。(D0619)
龙标,我们在院线看电影时出来的第一个画面就是这个标志(当然前面的广告除外),它的出现标志着这部影片是经过广电总局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可以在院线上映的,但这仅仅是您的这部电影获得了公映许可证,至于能不能上映还要看各大院线的安排。这是一个市场经济的时代,在上映前各大院线要评估或预估您这部电影的票房成绩的,但如果您这部电影是一部获得广电总局认可的主旋律影片,并且要大力推广的,总局会以行政手通知各大院线必须排片,《厉害了,我的国》这部影片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那么什么样的影片才能让各大院线排片呢?
1、明星大咖云集,在这个一切以经济效益的时代,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关键因素,明星效应给票房带来了一定的保障,各大院线自然也愿意排片。
2、前期宣发到位,已经在 社会 和观众群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这就使得这部电影的有一定的票房基础,当然院线会评估影响力大小来决定排片的多少。
3、在国际上获奖的影片,这里面虽然有一部分小众电影,但院线为了名声还是会有一定量的排片的。但不会太多,必定还是收益为上。
4、知名导演拍摄的电影,这类电影也不一定会有名星大咖,但院线的排片量也不会少,张艺谋导演的前期作品就是一个典型代表,票房也不俗。
有龙标的电影是代表通过了广电总局的审核,法律政策上可以上映的,但电影上映还要看发行公司及院线的安排,比如如果同时有好多部电影在同一档期,那么电影院就会挑出其中几部作为重点,进行排版。所以也不是有龙标就一定上映,只是有龙标等于有了上映许可证,上不上又是发行公司与院线的事了。但是,还是有许多电影,网上可以找到的。
Ⅵ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17修正)
第一条为繁荣电影创作生产,维护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制片者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电影交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是指依法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境内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中方)与境外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外方)在中国境内外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电影片。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外电影制片者在中国境内外合作摄制的故事片、美术片、科教片、纪录片、专题片等电影片(含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电视电影等)。第四条国务院广姿枯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工作。第五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包括下列形式:
(一)联合摄制,即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哗晌;
(二)协作摄制,即外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中方有偿提供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
(三)委托摄制,即外方委托中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第六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三)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
(四)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安定;
(五)有利于中外电影交流;
(六)不得损害第三国的利益。第七条国家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
境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不得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摄制电影片。未经批准,境外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独立摄制电影片。第八条申请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方制片单位原则上需参与出品过两部或者以上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国产电影;
(二)中外合作双方均不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而被禁止摄制电影的处罚期内。第九条申请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应当向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方制片单位的摄制立项申请;
(二)中方制片单位参与出品的国产电影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两部或者以上);
(三)电影文学剧本(规范汉字)一式三份;
(四)外方的资信证明和合拍影片情况;
(五)中外双方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主要内容应明确:合作各方投资比例、中外主创人员比例、是否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等;
(六)主创人员简介。第十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立项申报审批程序:
(一)中方制片单位向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期限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三)决定受理的,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电影剧本须经专家评审的,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其评审时间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符合联合摄制条件的,发给一次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符合协作摄制、委托摄制条件的,发给批准文件。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中外双方应根据批准立项的内容签订合同。第十二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第十三条联合摄制中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应当报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且外方主要演员比例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十四条联合摄制的电影片,应当制作普通话语言版本,其字幕须使用规范汉字。根据影片发行的需要,允许以普通话版本为迹芦洞标准,制作相应国家、地区、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版本。第十五条中外合作摄制完成的电影片,经当地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电影制片单位和持有《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申请立项并摄制完成的电影片,直接报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Ⅶ 中国科幻电影史里程碑式的作品,《流浪地球》能创造票房神话吗
从目前电影《流浪地球》所获得的成绩来看,它已经创造了票房神话。虽然44亿的票房收入和吴京的《战狼2》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但是依然不能否认这部电影无论是整体的效果呈现还是在票房的收入上都很让观众们惊喜。
除特效做得比较完美之外,《流浪地球》这部电影中讲述的故事也是相当精彩且颇具新意,影片主人公们所展现出的民族大义和奉献精神也十分动人。总之在小编看来《流浪地球》可以说是2019年不可错过的佳作!
Ⅷ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改进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方式,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影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等电影片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电影片审查。第三条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申请《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视文化单位拍摄电影片,应当在投拍前将电影剧情梗概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立项。
两家以上单位联合制作电影片的,应当确定一家单位办理申请立项手续。第四条 影片摄制单位在申报电影立项时,应当向广电总局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电影剧情梗概、片名、片种、影片题材等材料。广电总局根据《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立项或提出修改意见。第五条 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片的剧本立项,按照广电总局《关于调整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电视剧立项及完成片审查办法的通知》(广发编字〔2003〕756号)办理。第六条 重大理论文献纪录电影片的剧本立项,按照广电总局关于制作播出理论、文献影视专题片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片剧本,按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报广电总局立项。第八条 主要情节、人物涉及特殊题材的电影片,影片摄制单位应当在投拍前将剧本报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由影片摄制单位将审查意见及剧情梗概报广电总局立项。第九条 摄制完成的电影片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查。第十条 经申请,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对本省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非国有单位制作的部分电影片进行审查。
两家以上单位联合制作的电影片,由申请立项单位向本省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送审。第十一条 受广电总局委托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电影审查机构,按照《电影管理条例》有关内容及技术质量审查标准负责电影片审查工作。
经审查同意,由受广电总局委托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电影审查批准文件及技术鉴定书。第十二条 影片摄制单位持电影审查批准文件、技术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及两个电影拷贝到广电总局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第十三条 受广电总局委托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将所审查的影片提交广电总局审查。
影片摄制单位对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广电总局申请复审。第十四条 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涉及特殊题材的影片、中外合作摄制的影片,仍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查。第十五条 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片,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或影片摄制单位报广电总局审查。第十六条 数字电影剧本立项和影片审查,按照广电总局有关数字电影管理的规定及技术要求办理。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省级电影频道制作的电视电影,其剧本立项和影片审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按照《电影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Ⅸ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1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映的各类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动画片、专题片(含以上各类型的中外合拍片)等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和进口片审查。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的管理工作。
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
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广电部门),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成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属地审查)。第二章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第五条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拍摄前,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电影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影剧本(梗概)的备案手续。
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第七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程序:
(一)制片单位向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提出备案;
(二)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发给《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式样附后)。
如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制片单位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
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需延长二十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制片单位。第八条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应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抄报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将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第九条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剧本立项及完成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十条拍摄重大文献纪录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文献纪录影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一条中外合作摄制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三章电影片审查第十二条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第十三条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四条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九)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