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陈小春莫西干发型是一部什么电影
古惑仔之胜者为王
主演:郑伊健陈小春黎姿舒淇千叶真一万梓良吴君如尹扬明陈松勇金仕杰何润东安雅柯受良钱嘉乐林晓峰朱永棠谢天华林尚义
B. 贝克汉姆发型叫什么
在国际足坛,莫西干头一度在贝克汉姆的带领下成为潮流……
莫西干是北美地区的一个印第安民族,莫西干族人留的发型就是莫西干头,英文名称:Mohawk或者Mohicanhairstyle。
正宗的莫西干头祖宗——美国影帝罗伯特德尼罗当年在《出租车司机》和《最后的莫西干人》中都留有莫西干发型,而一直很喜欢罗伯特德尼罗的贝克汉姆也把这个时尚带到了足坛……
贝克汉姆是国际足坛开先河者,无数后来者效仿,而且贝帅哥还把莫西干头玩出了花样,一种俊朗型,一种耍酷型……
32002世界杯“三雄”,“莫西干三雄”……
在2002世界杯上,贝克汉姆已经改变了发型,但是仍有不少球员把他当作模仿对象,而且令人惊奇的是,“莫西干人”的球队成绩都不错
C. 有个外国电影男的是白色的莫西干发型 好像是中世界的
到理发店,告诉理发师自己需要的发型就可以了。这种发型最好染黑色。长版莫西干一般比较短,所以头顶上要短一点,两边剃掉,而且要让发根往上长,所以要经常吹,因为你头发12厘米,所以现在的发根是朝前的,所以第一改变的就是发根,既是往上吹,最重要的是刘海要短,也是要往上吹。怎么弄好看
最标准的莫西干发型了,把头发弄向中间,并且梳起来,男人味十足,这样的莫西干最适合长方脸的男士了,长方脸的男士们可以来常识一下。
典型的莫西干发型,在这个角度来看发型梳向中间非常的明显,再配上这长方脸男人味确实十足,再搭配上一款带扣底衫,墨绿色的,果然有男人味。
最适合国内男士们的一款莫西干男士发型,在发顶位置头发稍微留的多一些,两侧剪的少一些,活泼开朗的男生最适合了。
一款标准的长款莫西干发型,两侧推理干净,发顶留出来的长头发就是莫西干的标准模样了,戴上一款黑色墨镜,一款简单的拼接T恤,最适合年轻的小伙子们了。
一款留长的莫西干男士发型,这款莫西干有点长了,发顶的头发还带有波浪感,同样也是两侧推理干净,穿上一款花衬衫,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确实值得。
D.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简介、做PPT的、所以不要给我网站==、 也不要黏贴一大片、那样我根本缩不了== 谢
小说简介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袜子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实际上现在莫西干族依然存在,该片使得很多人相信现在莫西干族已经绝了,其实不然。 国内对这个莫西干有个的翻译错误,就是2002年世界杯时小贝的发型,小贝的莫西干头引起了新的莫西干发型热。但是其实我们看到电影中的莫西干人并没有留那种发型。两边低中间立起来的发型英文对应的是Mohawk ,翻译过来应该是摩霍克,也是印第安的比较闻名的一族。可能音译的原因导致的错误。《与狼共舞》中的印第安族是苏族。目前世界上印第安人口大约为3200万,北美地区约80万。这点还是希望大家铭记,一群人们歌颂的东西,也许使另一群人受到了极大地伤害。
作者简介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茨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在十三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二。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